黄兴儿童教育思想述论(2)

辛亥革命网 2014-11-07 09:08 来源:《学前教育研究》 作者:邓江祁 查看:

民国成立后,黄兴在协助孙中山处理军政要务的同时,高度关注民国教育尤其是儿童教育的问题,反复强调儿童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就儿童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主张。

  在儿童的智育方面,黄兴主张坚持实利主义(又称实用主义)原则,崇尚实用,讲求实效,根据儿童年龄特征,传授生活必须的知识和技能。为此,他专门致电蔡元培和范源濂,根据国外近代教育的发展趋势,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在教学内容上,鉴于封建教育脱离社会生活实际,培养出来的人没有谋生技能的弊端,黄兴要求“小学废止读经”,同时反对让儿童一味去读古文。他认为,儿童读经,不适合儿童的年龄特征,儿童不能“领受”,而“以古文为读本,其弊相等。……以至短之期限,期其了解《尔雅》之文辞,势必不能”。他主张在儿童教育内容上应取实利主义原则,向儿童传授一些基础的科学文化知识,使其逐步具备一般的生活常识和初步的生活技能。他说:“世界大势,惟适乃存。学生就学数年,欲其出世应用,当畀以人生生活必需之具。”在教材问题上,黄兴鉴于前清“官府愚民,书贾射利,通人鲜有著述,出版各书,不惟宗旨全非,即选材取法亦无教育之经验”的弊端,提出了“提倡民间自由编辑,不限制用国定本”的建议。他认为这样做至少有三个好处:一是“通儒硕学,均呈著述,搜集宏富”; 二是“政府专司审订,不必开局编纂,可省巨费”;三是“得相地取材,学生增乡土之观念,易动感情”。同时,黄兴还认为,教材内容“不宜泛鹜”, 应依据儿童的年龄特征,“取适当之材料”,“用一致之方法”,使儿童“得系统之知识”。在教学语言上,黄兴主张儿童教学“应用国语教授”。 他认为,以文言教学“与普通讲话不出一致,数层隔阂,(儿童)领受实难。若用国语教授,但多识字,口所欲言,笔即能述。及义务期满,虽不再入学,亦能写通常之信札,便利实多”。更为重要的是,黄兴还认为,用国语教学,可使儿童从小就“练习文话,避去土音,于统一国语亦有裨益”。[2](P227)在教学方法上,黄兴早年在明德小学教授地理和博物两科时,就坚持采用直观教学法,“常常带着实物或标本讲解,听起来很易领会”,使学生对地理和博物课“很感兴趣”。 [4](P188)根据这些经验,黄兴认为,“直观教授,今世奉为正宗” [2](P227),主张幼儿园和小学应尽量采用直观教学,以激发儿童学习兴趣,促进其注意力、观察力和思维力发展。

  在体育方面,黄兴自幼即表现出浓厚的体育爱好,小时候“课余喜欢爬山、游水、钓鱼”,“少从浏阳李永球学乌家拳术,只手能举百钧”,并且“常邀集乡村儿童到屋后的纹银坪练习拳术,相互比武”。 [5](P17)在两湖书院读书期间,黄兴对学校开设的西方近代体操这一新型的锻炼方式极感兴趣,认为 “不习体操,无以强身而有为”,因此每当上操,他都“临操如临阵,短装布鞋,抖擞精神,听令唯谨,动作无不如度,不稍苟”。 [4](P183)留日期间,他认识到,“救国不独心力,尤以身力为必要,只有挺身杀敌或杀身成仁,才真有力” [4](P158),因此,极留意于身体锻炼和军事技能之学习,除学习师范课程之外,“别延日军官讲授军略,暇即参观士官联队各种兵操。且每日晨起,必赴神乐坂武术会,演习枪弹骑射” [4](P20)。1904 年,黄兴学成归国后,先后任明德学堂第一任体育教员和湖南民立第一女学体操教员。他认为,儿童要从小开始体育锻炼,因此积极组织体育教学,开展课余体育活动。并建议学校规定,学生除上体育课外,还必须在课余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在课余活动时间里,人人必须参加锻炼,体育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升级。据黄兴长子黄一欧回忆,他五、六岁时,黄兴就要他在脚上扎个砂包跳板凳,先是跳矮的,以后跳高些的。如此反复练习,搞了好几年。十二岁进了明德学堂小学乙班,黄兴还要他在脚上扎两斤来重的砂包在操坪里跑步。后来到了东京,黄兴还嘱咐他要注意锻炼身体,并说搞体育要有多方面的锻炼。[4](P111)民国建立后,黄兴反复强调体育教育的重要性,认为新一代国民除了要有高尚的道德和专门的知识外,还必须有强健的体质,尤其是在当时社会内患仍余,外侮未消的情况下,体育教育更显重要。因此,他强调指出,“体育为科学之必要”,“现在以提倡尚武教育为最要”。 [1](P221)并极力主张效仿欧美国家的经验,实行“军事的国民教育”,“自小学以上,于普通教科中加入军事教育” [2](P450),“中学而上,令学兵学二年,俾军事教育普及全国” [2](P295)。在他看来,这样做可收到“一以对外,一以发育身体” [1](P221)的功效。也就是说,加强体育锻炼对于少年儿童个人而言,可以促进其身体的健康发育,培养拥有健康体质和强壮体魄的新国民;对于国家而言,“于普通教科中加入军事教育,则国中多一就学之儿童,即多一曾受军事教育之国民。一旦有事,征集令朝下,夕可得国民军在千万以上” [2](P450)。

  黄兴上述主张和建议在民国教育部随后颁布的一系列政策中得到体现。如教育部公布的教育宗旨是:“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小学校令》规定,“小学校教育以留意儿童身心之发育,培养国民道德之基础,并授以生活所必需之知识技能为宗旨。”[6](P24-27)由此不难看出,黄兴在儿童教育目的和方针方面的论述和主张,完全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它是在继承中国传统教育思想的基础上,吸收了西方近代教育理论,根据民国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提出来的,既反映了当时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派对于新型人才的要求,也符合儿童自身成长发展的客观规律,对于促进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培养适应近代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具有重要的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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