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儿童教育思想述论

辛亥革命网 2014-11-07 09:08 来源:《学前教育研究》 作者:邓江祁 查看:

民国成立后,黄兴在协助孙中山处理军政要务的同时,高度关注民国教育尤其是儿童教育的问题,反复强调儿童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就儿童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主张。

  我国著名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家黄兴(1874-1916)有着深厚的教育情结。早年他曾被派往日本考察教育,嗣后又被选派留学日本,学习师范教育,并担任《游学译编》教育栏目的译员,亲自翻译了日本教育家山田邦彦的《学校行政法论》。回国以后,他又从事过教育实践,曾在长沙明德学堂、湖南民立第一女学、湖南实业学堂等校任教,同时暗中开展革命活动,“藉教地以发抒革命学说,激发学者之爱国热忱”[1](P214)。民国成立后,黄兴在积极协助孙中山处理繁重的军政要务的同时,高度关注民国教育尤其是儿童教育的问题,反复强调儿童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就儿童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主张,对民国初年儿童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

  中华民国建立后,黄兴主张以发展教育为立国之本。他说:“国家之富强在于民智,民智之增进在于教育。今日国与国争,有教育则为文明国,无教育则为野蛮国,野蛮必被征服于文明,固世界竞争公例也。是故立国之基本,以振兴教育为急务。教育普及,而后人民智识日进,文明程度日高,始能立足于国争之漩涡中”。[2](P382)因此,“欲谋国家之发展,莫先于教育” [2](P295),“民国建设,视教育之发达与否为转移” [1](P213)。基于以上认识,黄兴主张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值得注意的是,在教育事业当中,黄兴对儿童教育尤其重视。

  为此,黄兴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儿童教育的重要性。首先,发展儿童教育是实现民生主义的重要基础。黄兴指出,“二十世纪世界共同解决者,实为发展国民生计问题,而本问题锁钥,则在国民之企业力与日俱高。……发达国民企业力,其途亦多,而有良好之中小学以植其基,则为天经地义之不容或易。”[2](P244)值得指出的是,黄兴还认为,普及教育也是消除贫富不均、实现民生主义理想的有效措施。他说:“中国之所以穷,穷在贫富不均耳!欲均贫富,当令全国人民无一不有谋生之智能。欲全国人民有谋生之智能,非普及教育不可” [2](P450)。教育普及之后,“一般社会子弟,自幼至成人,吸纳一种高上知识于脑海,脱离依赖性质,具一种独立经营性质。从此社会一切不平等之事铲除无遗” [2](P268),人人富裕的民生主义理想就能够实现了。其次,发展儿童教育是增强国防能力的重要措施。分析世界列强崛起的原因后,黄兴敏锐地感到,列强军力的强大与教育尤其是儿童教育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他十分重视德国通过发展儿童教育提高军人素质的经验。德国的小学教育很早就开始实行强迫义务教育。1619年魏玛颁布的学校规章中就已经提出强迫儿童就学问题。1642年哥达的埃纳斯特公爵也在其《学校规章》中宣布儿童自5周岁起须入校读书。普鲁士则于1763年重申了普遍义务教育的要求。这样一来,德国普及小学教育的成就非常明显,到1871年,德国人口中的识字率为87%, 1875年,德国所招新兵中文盲仅占2.37%。[3](P102)所以,黄兴指出,在普法战争中,“德之胜法,归功于小学校” [1](P213)。在他看来,德国的军队之所以整体素质较高,就是因为德国儿童从小就普遍接受了正规系统的教育。这也是黄兴主张对中国儿童进行军事教育的重要原因。第三,发展儿童教育是培养一代新国民的重要途径。民国成立后,黄兴反复强调,“民国之民必有国民资格,民国以国民为重,民强即国强。”[1](P212)他认为,发展儿童教育是促使民强的重要手段。他说:“儿童自数岁入幼稚园即离家庭,而教养于保姆。一方面使子侄繁多者不感教育费之痛苦,可以经营他事,一方面养成人民独立合群之性质,法至善也。”[2](P295)与此同时,黄兴还认为,中国历代社会遗留下来的一些陋习如吸食鸦片、裹足、迷信以及风水之说,不明公德、不讲卫生等不良习俗,“皆是为民国(发展的)障碍物” [2](P276),“阻碍文明之进化” [1](P2110-211),直接影响到国民素质的提高。他指出,之所以产生以上种种怪现象,是“因教育尚未发达之故也。教育不发达,则程度不能高尚,而生出种种之障碍”[1](P209-210)。故此,他强调,中国“今宜多设小学校” [1](P240),大力普及小学教育,让所有儿童从小就接受先进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将来成为一代有知识、讲文明的“最新国民” [1](P242)。

  在大力呼吁重视儿童教育的同时,黄兴还亲自从事儿童教育实践,不仅于清末到长沙明德学堂担任附设小学的地理和博物课教师,而且在辛亥革命之后,为了解决粤军在徐州之役中收容的数百孤儿的教养问题,“首捐巨款,创立贫儿教养院”,使“此后数百孤雏,不患无教养之资”。 [2](P229)直到逝世之前,他还表示不愿作官,而愿“居一乡为一小学校长,年年替国家培植出十数高尚纯正之人才” [1](P416)。从中,我们不难感受到黄兴对儿童教育事业的热爱。

  二

  在儿童教育目的和方针上,黄兴结合欧美教育发展的经验和中国近代教育发展的需要,主张“合新知识与旧道德而一炉冶之,……造成世界一种最优美之学风” [1](P225),使儿童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全面发展。

  黄兴历来重视对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认为“德行为学问之根本”[1](P225)。早年在湖南明德小学任教期间,黄兴就注意培养儿童爱国爱民思想。上地理课时,他在学生的地图本上题写“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汉家烟尘在东北”、“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今也日蹙国百里,呜呼哀哉”、“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等诗句,借以激发学生的民族主义思想。上博物课讲鲤鱼知识时,黄兴通过“鲤鱼跳龙门”的故事戳穿皇帝是“真命天子”之类的骗人神话,宣传西方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4](P196-197)民国建立后,黄兴十分关注对少年儿童道德教育的问题。他认为,“立国以中国为最古,而道德亦以中国为极完善,中国之道德且为欧西各国所不及” [1](P225)。“欧美共和各国最重权利,权利固法律上所公认,然于道德上则犹有未尽。我国国粹,厥维道德,今若能扩充起来,则较欧美共和为优胜” [1](P211)。为此,他专门致电当时的大总统袁世凯、教育总长蔡元培、教育次长范源濂及各省都督,指出:“我中华开化最古,孝弟忠信,礼义廉耻,夙为立国根本,即为法治精神”,要求把孝弟忠信礼义廉耻的中国传统道德作为少年儿童思想品德教育的内容,通令全国各学校“立予施行”。 [2](P194)与此同时,黄兴还正本清源,对中国传统道德的内涵作了新的诠释。他说:“忠者非如腐儒学说专指忠君而言。凡做事能着实做去即谓之忠。古人所谓‘为人谋而不忠(乎)’,即此可悟忠字之确解。人莫不知爱其父母,实行其爱即成为孝。至如礼义廉耻,关于人格问题,无此四字即不成人格。凡此皆道德上之范围也。”[1](P225)由此可见,黄兴对于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既不是简单的全部继承,也不是一概予以否定,而是要推陈出新以适应培养新一代国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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