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效法欧美模式革命中的独特性创造(2)

辛亥革命网 2011-05-19 00:00 来源:广东社会科学 作者:刘曼容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孙中山在效法欧美模式革命中,具有自己的独特性创造。其一,三民主义将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社会革命同时并举,提出了要建立一个民族的

  为了避免未来中国出现西方国家已经产生的贫富不均、社会矛盾激烈的悲剧,孙中山进行了苦思焦虑的探索,其民生主义经历了一个因时而进的过程13。辛亥革命前,孙中山提出了“平均地权”的主张。辛亥革命后,对资本问题予以关注,重点转到提倡“国家社会主义政策”上来。1912年4月1日他在宣布解除临时大总统职务的同一天,向南京的同盟会会员作告别演说时指出:“今日满清退位、中华民国成立、民族、民权两主义俱达到,唯有民生主义尚未着手,今后吾人所当致力的即在此事。……故一面图国家富强,一面当防资本家垄断之流弊。此防弊之政策,无外社会主义,本会政纲中,所以采用国家社会主义政策,亦即此事。”14同年10月,孙中山在应中国社会党的约请作关于社会主义的讲演中,明确指出:“鄙人对于社会主义,实欢迎其利国福民之神圣,……实行社会主义之日,即我民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分业操作,各得其所。我中华民国之国家,一变而为社会主义国家矣。”15国民党一大后,倡导“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两大原则,把“平均地权”主要解释为“耕者有其田”,并称共产主义是民生主义的好朋友。他在《实业计划》中呼吁:“盖欲使外国之资本主义以造成中国之社会主义,而调和此人类进化之两种经济能力,使之互相为用,以促进将来世界之文明也。”16上述民生主义的论述,充分体现了孙中山在向西方学习时产生的超越资本主义现阶段预示未来社会主义阶段的思想。这尽管具有着主观空想的一面,但却展示了孙中山在考虑中国发展道路方向上已与社会主义相连接的宝贵探索。

  第三,民权主义方面的五权宪法、革命程序论、权能分立说等诸多内容具有独创性。

  以五权宪法而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被欧美国家奉为金科玉律。孙中山在取用“三权分立”学说时,考察了欧美国家实行中的一些流弊,深感其不够完善,公然向这种传统权威的西方资产阶级分权学说挑战,运用中国的考试制度、监察制度加以改造充实,从而独创了“五权分立”学说。1906年,他明确表示:“希望在中国实施的共和政治,是除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外还有考选权和纠察权的五权分立的共和政治。”“考选制和纠察制本是我中国固有的两大优良制度……。我期望在我们的共和政治中复活这些优良制度,分立五权,创立各国至今所未有的政治学说,创建破天荒的政体。”17当时有些中国留学生曾对此提出异议,认为“欲变世界共尊之宪法,增而为五,未免矜奇立异,为世界学者所不许。”孙中山驳斥道:“宪法者,为中国民族历史风俗习惯所必需之法。三权为欧美所需要,故三权风行欧美;五权为中国所需要,故独有于中国。”18

  以革命程序论而言。孙中山在规划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创立过程中,提出了建国三时期的革命程序论。早在同盟会成立前后,孙中山即有此构想。1906年,他在《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中明确地把三个时期定名为“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19。1914年又在《中华革命党总章》中正式定名为“军政时期”、“训政时期”、“宪政时期。”20他认为:中国国民由于长期生活在封建专制之下,对于民主政治陌生和不习惯,因此,在革命军兴起之后,到实现民权立宪之前,这中间需要一个相当的过渡时期———训政时期,以使民众得到民主的训练,养成国民的自由平等之资格,奠定民国之基础。这种训政思想虽然具有某些局限,但在那个时代并非落后,也不违反人们接受一种新制度须有一个训练过程的历史经验,更何况它是与制定宪法以行直接民权建立完美巩固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相衔接的。因此,“孙中山的这个革命过渡的设想,实在是他民权主义思想中最应受到重视的内容之一。”21

  从“权能分立说”来看。“权能分立说”是孙中山总结西方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度及辛亥革命后中国对议会制度实践失败的经验教训,为解决政府与人民的矛盾、建立一个在人民基础之上的强有力的资产阶级共和国而创立的学说。“权能分立说”作为明确、完整的概念形成于孙中山的晚年,但是1919年前已有构思。护国战争结束后的1916年,孙中山提出了人民与政府的责任各有所属的主张:“政府有政府之责任,人民有人民之责任,人民所当引为责任者,当先从办理地方自治着手。”22同年还具有了直接民权的萌芽:“民国以四万万人为主人”,“主权在民,民国之通义。”“总统为行政之首长,而国民则字之曰公仆。”23这些思想从1919年至1924年,终于形成了系统的“权能分立”学说,即用人民享有的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项直接民权(即“权”)来管理或统治政府所具有的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项治权(即“能”),使之解决政府和人民之间的矛盾而彼此平衡、长治久安。“权能分立说”虽有某些局限,但它是孙中山改造西方代议制、在政治上防止资本主义祸害的大胆尝试和创新。

  中国既要仿效西方革命模式反封建,但又不能沿着欧美资产阶级革命的老路前进。那么,孙中山为什么会有自己的独特性创造呢?主要是立足于以下两点认识:

  一是欧美各国的资本主义政治并不完善,弊端严重,需要取法乎上和防患于未然。孙中山在仿效西方时,选择其最新发展和最新成就;从不同方面选择不同国家为师法对象博取众长;取善避恶,吸取精华去其糟粕。1905年8月,他在东京中国留学生欢迎会上疾呼:“若我们今日改革的思想不取法乎上,则不过徒救一时,是万不能永久太平的。”“救中国,要从高尚的下手,万莫取法乎中,以贻我四万万同胞子子孙孙的后祸。”241906年又明确指出:“文明有善果,也有恶果,须要取那善果,避那恶果。”25孙中山晚年曾对辛亥革命时期取法乎上的革命精神追述道:“就是外国人只才想到、还没有做到的新思想,我们也想拿来实行。十三年前革命,仿效外国改革政治,成立民主政体,目的是在取法乎上,所以把外国很高的政治哲理和最新的政治思想都拿来实行。这是中国政治思想上一个最大的变动。”26

  二是中国社会状况不同于欧美,在欧美成功的政治制度,也不能照搬到中国,需要加以改造。孙中山强调学习外国必须“适于民情国史”27,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因为“中国几千年以来社会上的民情风土习惯,和欧美的大不相同。中国的社会既然是和欧美的不同,所以管理社会的政治自然也是和欧美不同,不能完全仿效欧美,照样去做,像仿效欧美的机器一样。”我们惟有“能够照自己的社会情形,迎合世界潮流做去,社会才可以改良,国家才可以进步。”28

  正基于此,孙中山对西方革命模式不盲从,不全盘照搬,而是面向中国的现实,进行严肃认真的研究,经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加以抉择,有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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