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所最重者节操——纪念田梓琴的《名誉论》发表100周年(3)

辛亥革命网 2014-09-28 15:44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严希敏 余品绶 田伯炎 查看:

清末民初,时势造就了中国新一代的知识分子,田梓琴先生就是其中之一。1914年,为了进一步加强革命宣传工作,扩大舆论影响,梓琴先生发表了一篇发矇振聩的文章——《名誉论》。

  “藉其称号以肆行不义而不讳”,“污下之风不息,凡有职务者,将尽为狗彘”——整整一百年了,梓琴先生的这些话,不仅依然掷地有声,而且也是对着今天的某些人说的啊!

  与名誉相关的名声又有什么不同的内涵呢?

  梓琴先生进一步剖析了“名誉”与“名声”的区别。他指出:“名誉者,一时性也;名声者,万古性也。名誉者,可以将万人之所有者一人居之,名声则不能。名誉者,可以不必已有公然附加于己身,名声则不尔。名誉者,可以于自己之名所横亘范围之内,而延长之;名声者,可以驱自己之名于前,有无限传播波及之力。人人对于名誉,有要求之权利。人人对于名声,则不尽有要求之权利。何也?名声者,本于出类拔萃之功绩而获得之者也。”

  名誉是有其“个体性”与“时段性”的;而“名声”则是个人映入他人头脑中的形象,是可跨越时空、具有普适价值观的。因此,“求名声”而不修己,必将本末倒置,南辕北辙。

  我们尊敬流芳百世的君子,景仰的是他们崇高的人格与气节;我们鄙视遗臭万年的小人,鄙弃的是他们阴暗的心理与手段。

  (三)

  在写成了《名誉论》之后的十六年里,梓琴先生一如既往,身体力行,以其“不言之言”继续撰写着人生的名誉论,终於完全彻底、知行合一地成就了《名誉论》这一名篇。

  一百年后的今天,我们重温梓琴先生的《名誉论》,依然深感震撼——

  “有人格、有本能,则人生可以自立。誉者、褒者之来,不必喜;毁者、贬者之来,又何必惧!”

  “人间所最重者节操,才能次之。有经久不变节操之人,即为国家社会所托命之人。”

  “大凡大器,必多晚成。譬诸松柏,其生长也缓。一时之名声者,一年性之植物也;虚伪的名声者,湿生雨长之小草也。为‘适合乎’时代而努力,不能不取时代所好之颜色,涂之成彩,转以赠其时代之人,究之花开既易,零落亦先。蟪蛄不知春秋,蜉蝣不知旦暮,其生也骤耳。不然,不阿时代、不屈时代之人,其贡献将以亘百世而溥人类,在其当时,鲜有不坎坷终身者。观之文学史、美术史、哲学史而可知也。”

  为“求人生最大之幸福,使国家社会得长久之乐育”,当首求“有人格”、“可自立”!

  这些话是多么地高瞻远瞩、鞭辟入里啊,又是多么地语重心长、激励我们去除鄙陋之心、身体力行啊!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日敬撰

  【作者简介】:

  严希敏,田梓琴先生的曾外孙女(即梓琴先生长子田侨先生之外孙女)。现居成都。

  余品绶,田梓琴先生好友余祖言先生之孙。现居武汉。

  田伯炎,田梓琴先生的侄儿、梓琴先生胞弟田桓先生之子。现居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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