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与王廷钧的恩怨情缘(2)

辛亥革命网 2017-07-11 10:38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张作奇 查看:

秋瑾1895年随父移居湘潭,次年5月17日,与王廷钧成婚,秋瑾与王廷钧的结合,既是一场爱情悲喜剧,充满恩怨情缘,也是促使秋瑾走向新生活,激发革命热情的巨大动力。

  3.妇唱夫随,家有大事妻作主张。婚后,家中大事小事都由秋瑾张罗,这不仅是因为她要年长王廷钧二岁,当家理事早,而且能干,又有主见。1901年11月秋父寿南在湖南桂阳知州任上去世,秋瑾为这个大家庭作出了两个规划。第一个是秋王两家合开“和济钱庄”。1902年初,秋瑾以“孑身远嫔,不欲暌违亲属”,令誉章未带领家人回绍兴故乡,而是由父亲原来任所的桂阳来到秋瑾所住湘潭定居。据秋宗章之回忆称:当时秋瑾“斥私蓄数千金,又商于兄出资如之,合设和济钱肆”秋瑾说服丈夫王廷钧从夫家分得“万金”,又将此钱与誉章在城内十三总合伙开办“和济钱庄”。起初生意尚好,略有盈余。钱庄聘任的经理为陈玉萱,此人貌似恭谨,其实生性狡诈,他欺秋誉章不懂经营生意,而秋瑾又处深闺,不便亲自稽察。陈某于是欺上瞒下,肆意侵吞。次年岁末,母金全部用光,只好宣布清理。这时外人欠钱庄的钱无法追还,但钱庄欠客户的钱必须还清。陈某还丧尽天良,又伙同手下人作弊,将已经兑换的钱票(当时湘潭各钱庄都发钱票,每张计值制钱一串)自后门拿出,遣其爪牙扮作贩夫,再到前门入肆兑换。誉章最终靠典卖家产,“罗掘所有,得数百金”,不得不于1903年夏天扶父亲灵榇回绍兴祖父所置“和畅堂”定居。

  第二个规划,秋瑾让丈夫王廷钧“赈款议叙工部主事”。此事被张翎六在《子芳先生夫妇合传》中记录。张翎六,湘潭人,当年在北京与秋瑾夫妇熟交后来成为亲家即王沅德之岳父。文中称:王廷钧“于清光绪二十七年,以报效秦晋,赈款议叙工部主事”。是说王廷钧为满足秋瑾之要求,通过捐纳而得到工部主事之官。捐纳之资自然出自王氏之家。

  通过以上两事可看出,不但当秋父寿南去世后其兄秋誉章完全听从秋瑾的主张,如劝全家定居湘潭,又劝兄长拿出父亲遗留的资产与自己合开钱肆。而且在自己的小家庭中,丈夫王廷钧亦完全服从她的主张,如劝丈夫从夫家分出“万金”与兄长合开钱肆,又要求丈夫赴北京捐纳为官等等。秋瑾在致兄誉章函中所说:“他日得于书记中留一名,则平生愿足矣。”“所经意者,身后万世名耳不则宁湮没无闻。”②

  4.美满姻缘,“我的家庭太和睦了”。服部繁子是秋瑾在北京住居期间结识的日本籍好友,其夫服部宇之吉是当时京师大学堂的日文教师。服部繁子写到秋瑾丈夫给她的第一印象是,长得很年轻,白脸皮,“一看就是那种可怜巴巴的、温顺的青年”,而且很腼腼腆腆的。繁子对秋瑾说:“在你家里你是男的,你丈夫是女的。”她还写到,王子芳专门去拜访过她,请求她答应带秋瑾到日本去留学。当繁子告知“秋瑾的思想去美国也许更合适”,继续劝告秋瑾赴美留学时,王廷钧对繁子说:

  我妻子非常希望去日本,我阻止不了,如果夫人不答应带她去的话,我不知她将如何苦我呢。尽管家里有两个幼儿,我还是请求你带她去吧。留学也好,观光之后再回来也好,任她去吧。要是留学,在东京我还有三四位朋友,可以托他们照顾,不会给夫人增添麻烦。她是无论如何都要去的,与其让她跟别人去,不如拜托给夫人更使我放心。③

  关于秋瑾和她丈夫的关系,服部繁子也有记述,是根据秋瑾对服部繁子所说,和我们一般想象以及通过其他资料所了解到的也不一样。秋瑾谈到她的家庭状况时,竟然用了“我的家庭太和睦了”的表达,她说:

  我的家庭太和睦了。我对这种和睦总觉得不满足,甚至还厌倦。我希望丈夫强暴一些,强暴地压迫我,那样我才能有坚强的决心与男人抗争。

  1904年6月22日,秋瑾与服部繁子一行从永定门火车站出发前往天津,王带着四岁的女儿送行:“面带哀伤,发辫在风中吹得零乱,看着让人痛心。可他还像一般丈夫应做的那样,提醒秋瑾一路保重,到日本后来信。”火车启动,秋瑾转身落泪,惜别之情与常人夫妻无异。总之,秋王婚姻总体正常,虽有矛盾,但未激化,实为公共视野中的美满姻缘。

  二、怨恨情:恨铁不成钢

  自父亲秋寿南去世之后,秋瑾就一直在努力改变秋家大家庭的状况。她不满意绍兴秋家经济的衰落,不满意秋家在官场上后继无人,不满意秋家读书仕宦的传统以及秋家数代的荣光在她这一代人身上断绝,更不满意丈夫非科举出身而仅为捐纳来的小官员,等等。所有这些不满,最后统统集中在丈夫王廷钧身上,并得以发泄:真是烂泥巴糊不上墙,恨铁不成钢。

  1.生为女身,自幼立下男儿志向。秋瑾天资聪慧,记忆力极强,10岁时熟读《四书》《五经》,11岁便学会写诗填词。她还常常捧着杜甫、辛弃疾等诗词集,吟哦不已。她祖父秋嘉禾看着孙女这样聪明,叹道“可惜阿瑾是个女孩子,如果是男孩,考起来不怕不中。”祖父的这句无意之言,她却牢记在心。秋瑾只恨生为女身,由此立下男儿志向。她读书通大义,特别爱看剑侠传。性格酷似男儿,十分向往求教武艺高强的人。在湘潭,原本就有武功底子的秋瑾拜师学习巫家拳,并很快就掌握了11套拳术和棍、单刀等器械的套路。巫家拳的名师十分重视武德,告诫门徒尚武不尚力,提出“狂妄之徒不教,轻浮之徒不教,忘恩负义之徒不教”的戒律。秋瑾练就一身好武艺,为以后参加艰苦的革命斗争练就了强壮的体魄。

  这位女才子,天性倔强,绝不肯屈服于男人之下,她对封建社会中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十分反感。她读小说《芝龛记》,对女英雄秦良玉,沈云英备极推崇。少女时代曾写有《题〈芝龛记〉》,其一云:

  莫重男儿薄女儿,平台诗句赐蛾眉。

  吾侪得此添生色,始信英雄亦有雌。

  到北京后,秋瑾的男儿志向更加强烈。繁子回忆秋瑾所说的话“先从外貌上像个男人,再从心理上也成为男人” ,“要让男人屈服”,“一定要胜过男人 ”等等。作为一位世家小姐,无论从外貌还是心理上都要成为男人,当问起“女扮男装又穿西服”的形象及其家庭时,她回答:

  在中国是男强女弱,女子受压迫。无论如何,我要成为男人一样的强者,所以我要先从外貌上像个男人,再从心理上也成为男人。……我要让男人屈服。……我不甘心无所事事地活着,我一定要胜过男人。④

  秋瑾是一个“伉爽若须眉”⑤的女子。从秋瑾更字竞雄,号鉴湖女侠,就可以看出秋瑾“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⑥。她的志向是要作出一番男人也做不出的事业来。

  2.琴瑟失谐,拗不过的“七年之痒”。王廷钧自幼娇生惯养,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加之比秋瑾小二岁,结婚之初还是个懵懂少年。据湘潭人张翎六写王廷钧“体清腆,面哲白,有翩翩佳公子之誉”。又说其:

  读书善悟,不耐吟诵。作文写大意,不喜锤炼。不临摹碑帖而书法秀丽。志远大急于仕进,两应童子试,一赴乡闹不与选,遂弃帖括⑦。

  可知王廷钧对科举攻读缺乏耐性和毅力,亦无其他天分,才疏学浅,难于唱和共语,更无法满足秋瑾的角色期待,故这桩深为外界看好的姻缘,实则潜伏着极不和谐的音符。但凡婚后也会因爱情或婚姻生活的平淡规律,感到无聊乏味,要经历一次危机的考验。这就是所谓的婚姻“七年之痒”。自1896结婚到1903年定居北京的七年中,秋王也不例外发生过冲突。据记述,起因是某天王廷钧让秋瑾在家中做饭,说要招待客人,结果自己被朋友叫去喝花酒没回来。秋瑾愤而着男装到戏院看戏,王认为辱没家门,并动手施以家暴,秋离家住进客栈,后来通过朋友的调解,最终又回到家中。实际上,在秋瑾的家庭生活中的确发生过家庭冲突甚至王廷钧动手打人的情况。当然,肯定是打架打得很少,要不然怎么会一怒之下出走了呢!为什么会有冲突?他们婚姻基础不牢固、 经济地位的悬殊、文化层次的差别,都是原因。一首《谢道韫》能够看得出秋瑾对这桩婚姻的失望。

  咏絮辞何敏,清才扫俗氛。

  可怜谢道韫,不嫁鲍参军。

  此诗一开始就描写谢道韫如何才思敏捷,后两句则暗含了一个“天壤王郎”的典故:谢道韫的丈夫王凝之是王羲之的儿子,这桩婚姻门当户对,似乎不错。但谢道韫出嫁后,非常瞧不起王凝之,回娘家以后心情不快。而秋瑾写咏古诗,自然不仅仅是为古人打抱不平,实际上是曲折地表现了她自己对婚姻的不满。所谓“天壤王郎”,这里指的就是丈夫王廷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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