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锷经济思想与孙中山民生主义(2)
辛亥革命网 2011-03-19 00:00 来源: 作者:刘新春 查看:
在实业方面,蔡锷主张集巨资,设大厂,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建立近代工业企业。他说:“历观所办各厂,往往有初鲜终。或因高人力薄,功败垂成;或系厂民自采,拘守旧法,万难发达。”惟有“厚集资本,以资挹注”,并“渐改土法”,“研究开采、治金等术”,方可“奏矿务之功”。搞好流通,是振兴实业的关键。蔡锷多次致电并呈说帖于袁世凯,力陈开铺滇桂铁路,占取路权的重要性。“滇土瘠薄,……专恃矿产为命,而运输未便,仍须仰鼻息于人。若运费日增,生机将绝”。“近岁祥加审察,以滇邕铁路可以便滇桂两省之交通,并可以夺滇越铁路之势力”。蔡锷还提出,滇桂两省交通,以曲靖经兴义、百色达南宁为宜,此路一通,滇黔桂三省呼号,粤桂滇黔四省之物产,期可发达。这种以路矿为重点,辐射并带动区域经济运作的思想,民初并不多见。 在吸纳资金方面,蔡锷主张政府挹资,民间集资,巨富殷商投资多种措施并举。官办公司,商办公司,官商合办公司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并鼓励“赴南洋招华侨来滇办矿,或募集商股”。但他坚决反对掠夺性投资,反对英、法殖民主义者染指西南实业。
3、举借外债,以培建设之基。蔡锷素奉建设为先的革命方针,民元初,即令军政府各部编制<五年政事纲要).以期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而当时,公私赤立,内外俱穷,建设资金,了无筹处。“故为大局计,惟有仍出于借款之一途”。
1912年元月,蔡锷请示孙中山,请允由滇省自借外债一千万元,藉以扩充实业。3月,拟向法人借二兆佛郎,以济黔政。9月,又呈请袁世凯特许云南筹借外债,以发展矿业、森林、畜牧诸端,贯通滇桂交通,培植滇省实业基础。“其偿还之责,亦由滇自行负担”。 蔡锷举债思想,既有举借的一面,也有反举借的一面。对建设性借款,化极表赞同,并认为是民国肇建,四海困穷之时,谋求国家建设的理性选择。他说:“窃念借债而用诸消费,则危险实多;若用诸生产之途,则利益亦巨。现为实业交通,拟借外债,用途既已确定,偿还不至无期,而于国计民生裨益甚大。”另一方面,对一切有辱国格、有损国家利益的屈辱性、奴役性借款,他坚决予以抵制和反对,“宁甘饿殍,必不受此嗟来之食”。这一思想,无论在经济意义上,还是在政治意义上,仍不失其借鉴意义。
民生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革命政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孙中山创建民国的重大经济纲领。它以社会革命为目标,以“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为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