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对辛亥革命的贡献(5)
辛亥革命网 2011-09-06 00:00 来源:福建省林森研究会 作者:林友华 查看:
八、荣膺民国参议院首任议长,致力民国肇基大业
12月15日孙中山从海外回到上海。29日,南京召开17省代表会议,孙中山以16票绝对优势当选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宣布中华民国成立。
1月28日,临时参议院在南京正式成立 。林森荣膺议长。
临时参议院是当时中华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 “拥有制宪、立法权,议决政府预算、税法、币制、公债发行的权力,并对临时大总统行使宣战媾和、缔约、制定官制、任免官员等权力有同意权”,此外,还有“选举和弹劾大总统、副总统等权力。”
孙中山对林森及其参议院寄于殷切的厚望 :“诸君子勉哉!各尽乃智,竭乃力,以固民国之始基,以扬我民族之大烈,则不徒文一人之颂祷,其四万万人实嘉赖之。
在林森领导下临时参议院修订了著名的《临时约法》《参议院法》《临时政府各部暂行官制通则》以及“文官、法官、外交官、领事官考试办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审议通过了关于人事任免、设立稽勋局及国史馆等一大批议案,为中华民国的建章立制作出重大贡献。
在护法运动中,林森兼任非常国会宪法会议议长,主持制宪工作。林森深知“为国家求根本之解决”办法乃在于法治,制定宪法则是奠定治国基础的根本大计,全力以赴投入主持制定宪法的工作,成为中国近现代法制的重要奠基人。
九、笃行革命宗旨不稍怠,紧随孙中山保卫革命成果
在二次革命、护法运动等保卫辛亥革命成果的斗争中,林森都坚定不移地紧随孙中山,作出突出贡献。
1921年5月5日,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林森将大总统的印授于孙中山 。孙中山两度出任中华民国大总统,与他合作的参议院、国会议长都是林森。孙中山称赞他“自入兴中会至今,无一事,无一役,不是笃行革命宗旨而不稍怠”。
十、督建黄花岗烈士陵园、中山陵,弘扬革命精神
对辛亥革命中壮烈牺牲的黄花岗烈士,林森倾注了特殊情感。1919年1月起,林森在孙中山大力支持下筹建黄花岗烈士墓,并于1919年4月29日在广州主持了盛况空前的黄花岗烈士的公祭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的革命精神,激发国人的爱国热情。
还有必要指出:脍炙人口的林觉民《与妻书》就是经过林森的推荐刊行而广为流传。1924年春,林森收到林觉民父亲林可山寄来的两封烈士家书(即与父、与妻《诀别书》),阅后十分动情,决定“谨将原书摹印广布,俾烈士精神长现人间,期振励国人。”从此林觉民这感人至深、足以使之不朽的《诀别书》广泛传播,流芳千古!从而使林觉民的英名在72烈士乃至在中国革命史册上熠熠生辉。
孙中山逝世后,林森把主要的精力投入到孙中山后事的操办上。他出任“总理葬事委员会”分管工程建设的常委后又兼任陵园管理委员会主任,为中山陵的建设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在1929年盛况空前的孙中山下葬中山陵的“奉安”大典活动中,林森出任“特派迎榇专员”的首席代表,率先垂范,事必躬亲,一丝不苟,全力以赴地开展工作确保移灵奉安大典的顺利进行。
提议尊称孙中山为国父,堪称林森的大手笔。1939年11月,林森领衔与石瑛、张知本等12人提议尊称孙中山为中华民国国父。获得批准,由国民政府1940年4月1日,明令公布遵行。
林森由于在辛亥革命及其巩固辛亥革命成果的斗争中作出特殊贡献,使之名重一时,加上他在出席各省代表会议时,态度从容、举止得体、待人诚恳,“风仪端肃,论述严正,议席中翕然归之”。
(林友华:闽江学院教授,福建省林森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党史人物研究会理事、福州市政协文史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