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辛亥光复纪实(4)
辛亥革命网 2011-04-08 00:00 来源:《文史资料(第一辑)》 作者:《文史资料(第一辑)》 查看:
宁波军政分府约在一九一二年二、三月间结束。所有公产公款以及一切未了事务,由府属各县各派代表一人组成六邑公会,以李镜第为首办理善后事宜。
其中《通志》记载应属最为可靠,但因末明提月份,而林文之亲历所记为“十月”,对光复之确实“月份”,一时不得不存疑。为此复经查阅其它有关资料,据冯适照撰《宁波光复记》记载:“九月一日”成立民团,“十月一日”成立保安会。又据魏炯的《辛亥宁波光复的回忆》记载:九月十五日召开保安会,该会“在前三、四天组成”。以此推算保安会成立的日期,与冯文九月十一日互合可证。又据《宁波光复回忆录》(无撰写人姓名)记载:“辛亥九月廿六日军政分府投票公举参议部长”,这个日期亦足反证保安会成立及宁波光复当皆在九月。从上述有关记载,可见林文所记日期有误(以上所及月日皆为旧历)。并查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大事记记载:一九一一年“十一月五日浙江宁波宣告独立”,合即旧历辛亥九月十五日相符。
至于九月十六日光复之说,恐系误记光复翌日举行誓师大会之日为光复日。据大事记等有关记载:上海于十一月三日发动起义“宣示独立”;“六日成立沪军都督府”。杭州于十一月五日新军起义,同日“成立浙江新政府”,六日克复省城。
注释:
① 宁波光复的日期,在有关资料中有三个不同的记载。(一)据林端辅撰《辛亥革命宁波光复亲历记》记载:“十月十五日宁波光复”,并详记“九月一日成立民团”,“十月一日成立保安会”。(二)据《鄞县通志》中“辛亥革命光复记略”记载:保安会“十五日第一次会议”,同日成立宁波军政分府,宣告光复。文中“十五日”前未冠月份,而上文记有“九月一日成立民团”(无保安会成立日期),因同属一个月内之事故略月份以省文字,则宁波光复日期为九月十五日。(三)据孙振麒的回忆记录,宁波光复在九月十六日。
② 旧宁、绍府属各县城乡中有所谓“堕民”者,其由来众说不一,有说是宋降将焦光瓒部卒的后代,元初贬为贱民;也有说是不投降朱元璋的元末陈友谅将卒的后代,明统治后列入贱籍。“堕民”男女世世辈辈以侍候婚丧大事中的杂役为生,不能享受普通人的平等待遇。当时富商卢洪昶与陈训正认为不应歧视奴使,竭力为拯救他们脱离贱籍而多方设法,终于得到清王朝准许;并由卢出资创办私立育德农工学堂,使“堕民”子弟入学接受教育后有从事其它各种职业的机会,而取得人的平等地位。此举受到当时舆论称颂。该校校址设在原“堕民”聚居的西门城边盘诘坊,因地处偏僻,所以宁波反清革命开始活动后,即以该校为秘密集议与通讯的联络点。
③ 地方自治会从属省咨议局,其成员由当地官长召开城乡绅商会议推选,咨议局作为全国议会成立前的民意机关,它是预备立宪中项目之一。宁波地方自治会副会长为郭景汾,委员有赵家荪等。
④ 同盟会中部总会成立时曾发表宣言。在宣言中,针对同盟会过去存在的行动不统一,组织不严密和起义准备往往不够充分等等弱点,提出培植元气,休养实力,同心同德,共造时机和不轻易发难的方针。(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