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夏战争日记(4)(3)

辛亥革命网 2012-07-10 00:00 来源:文史资料 作者:熊秉坤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阳夏战争日记》系熊秉坤在阳夏战争期间口述并部分执笔,由其书记官逐日记录行军和作战实况,并抄存了各项命令和有关报告、规定、意见

第五协命令   一月十三日上午七时三十分
于宝积庵

     一、敌兵约一镇占领孝感县城及杨杏村附近,其辎重队仍由孝感车站向北方退却中;

     我右翼军(即现改之第二军)已占领王家河、马迹山、周家嘴一带。

     二、本协拟向仓埠(俗名仓子埠)进发。

     三、第九标本日午前十时以一、二、三营次序,经阳逻中和乡等处拔队向仓子埠进发。

     四、第十标俟九标拔队毕时接续出发。

     五、输送队到标时火速分配,前、左队属九标,右、后队属十标。

     六、先头之步队须以旅次行军,至青山时再行酌派警戒。

     七、大小接济随各队伍后方前进。

     八、本协各标务须至阳逻以前附近宿营。

     九、各官兵须带一餐之干粮。

     十、九、十两标队伍按时带至大堤口上船向所指地点出发。

     十一、须速派人到协部取锹锄勿延。

     十二、予在宝积庵。

第五协命令  一月十五日午后七时三十分
于毕家铺发

     一、敌人在孝感附近。

     二、本协今晚在仓子埠毕家铺宿营。

     三、我九标在仓子埠宿营,着派第三营金管带为宿营司令官。

     四、我十标在毕家铺宿营,着派第三营彭管带为宿营司令官。

     五、九、十两标均用舍营。

     六、各宿营司令官须勤查宿营之官兵是否确守舍营军纪,明早呈报到协。

     七、宿营地之官兵膳毕即寝,不可散漫舍营外有碍军纪。

     八、各街口以及村庄之交通路口须派兵警戒。

     九、今晚九、十两标均用烟炊给养。

     十、予在毕家铺自治公所。

     注意:宿营之稻草务须将钱买或与土民借用(借用时须明早交还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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