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祖父陶德琨在辛亥革命时期(5)
辛亥革命网 2012-07-05 00:00 来源:湖北文史 作者:陶耀乐 陶耀善 查看:
鄂军政府设在阅马场的原省咨议局,离黄土坡半山陶德琨家的花园楼房不远,因此,刘公就住在陶德琨家。10月25日,谢石钦到这里找刘公,商筹修改章程。原章程是将都督府与政事部并立,政事部设七局。修改的章程将政事部取消,晋各局为部,同隶属于都督府下。
当晚,刘公、孙武、张振武等在抱冰堂召集开会,宣布修改章程,另行推举各部的正副部长。汤化龙在会场中颇现不安之状,起立发言,以毛遂自荐方式,愿意承当编制部部长一职。众人推举陶德琨为理财部正部长,陶德琨力辞,说自己是个初出学校大门的青年人,不谙行政手续,乃转推荐胡瑞霖为理财部正部长,而他愿任副部长以助理部务,仍兼造币厂总理。陶德琨另推荐冯开为内务部正部长,傅之相为交通部副部长。其他各部的正副部长,经大家推举,一一讨论通过,并决定令各部长于次日一律就职。
按照同盟会和共进会的规定,某一省的主盟人即为起义后的大都督。共进会、文学社联合会议推刘公为总理;军政府成立时,他因后至,未任都督一职,而其声望又在众人之上。党内许多同志,特别是襄阳、郧阳人士都为刘公鸣不平。军政府鉴于刘公的特殊地位,于是因人设事,特设一监察处,推刘公任总监察。
总监察处的成立,固有监督黎元洪的意义,但军政大权已为都督所掌握,虽然总监察有假托全国大总统亲任之名,已无法改变都督专权的现实。
三
都督府开会时讨论要组织一个约法起草委员会。当时推刘公、胡瑛、居正、陶德琨、王正廷、汤化龙、陶凤集七人为约法起草委员,并以刘公为主席。因刘公与王正廷均住在陶德琨家,就以陶德琨为召集人,就便在他家开会数次,议决了章、条、原则后,由主席商请编制部长汤化龙主稿,编成了一部《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草案》——这是我国在推翻清朝统治后迅速制定出第一部带有资产阶级性质宪法的约法,说明陶德琨、刘公等人具有非常高的政治素养和非凡的能力。
现在许多著作、文章里,都把宋教仁列入起草委员,并说草稿出自宋教仁之手,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就拿比较权威的《辛亥武昌首义史》来说,这本书的“大事略表”上写着:“本月(10月),武昌军政府公布《鄂州约法》。”同样也写着:“10月28日,黄兴、宋教仁等乘轮抵武昌。”就算《鄂州约法》是10月的最后一天31日公布的吧,也只在宋教仁到武昌的两天后。宋教仁于两天中就编出了一部《鄂州约法》,令人难以置信。该书在《鄂州约法》一节中又写着:“《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草案》,首义同志集议,为宋教仁所起草。”这更是自相矛盾了,组织约法委员会时,宋教仁根本就不在武昌,怎么会请他起草呢?
陶德琨曾亲眼看见过:汤化龙用黎元洪的名义劝萨镇冰、张彪弃暗投明的函稿,及布告全国劝各省从速揭竿起义,共建奇勋的通电和其他布告,都是叙事详明,说理深透的文章。其笔墨优良的程度,实为一般文牍司员所不能企及的。但是,汤化龙确实是一个具有野心的政客,总爱用阴谋手段取得权力。当时革命党人多不注意行政方面的精密组织,都督府中秘书事务,当初没有公议推选秘书长。汤化龙用了他的亲信多人为秘书,他本人则擅自以秘书长自任,每每以私意处理重要公务。例如:当南京创设临时参议院,通知湖北省选派两人为代表时,汤化龙竟指派他的亲信张国溶和马鸣骞两人充任代表。正在整理行装领取路费准备起程时,革命党人闻知情况,大闹起来,当即召开会议,公决将汤化龙私派的两人撤销,共同推举刘成禺和时象晋两人前往南京担任湖北代表。
陶德琨自海外归来不久,不知道汤化龙以前在湖北的行状。两人没有一面之交时,汤化龙竟推荐他做省咨议局的代表参加上层省政府会议。陶德琨的许多老同学说:“汤想利用一个西洋留学生,以增加他们的声势。”
其实,陶德琨是绝不会被他利用的,他只不过是钦佩汤、胡二人的才能,而尚不了解他们的品德。他介绍汤、张、胡三人来参加军政府的工作,自始至终完全出于公心,却没料及他们在短短的工作期内,竟会做出那么多阴谋行为。陶德琨曾坦然地说:“我应负援引失察之责。”
从10月17日公布政事部各局,到10月25日晚在抱冰堂召开会议将汤化龙的政事部取消,其间不过一个星期。连预定要举他为民政长的计划,也一同取消了。有些有关辛亥革命的刊物,对于武昌首义时事的记载,大都说汤化龙被推举为民政长,并于开会时如何如何发言等等,俨然将汤化龙说成一个武昌首义时极重要的大人物。这种传说,其实是完全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