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移植中法律制度与法律文化的互动(2)
辛亥革命网 2011-03-19 00:00 来源: 作者:李静 查看:
二、法律文化与法律舅度的互动
(一)、法律文化是法律制度赖以建立和生存的基础 目前,法律文化一词的含义在学界尚未确定,人们或将其视为文化的组成部分,或将其枧为一种法学的方法,或将其视为与法律制度相对存在的概念。这样使法律文化的外延存在两种形态,或包括法律制度在内,或排除法律制度。基于本文的研究视野,我们从与法律制度相对的意义上使用法律文化一词。法律文化的外延主要包括法律价值观(即对法律的价值评价标准).行为模式及对法律的信念。同时由于“法律文化是与整个文化具有有机联系的有血有肉的习惯,而不是某个社会町以选择或购买因而不具有任何特定社会遗传标志的中性人造品。”圆法律文化通常是一个体现传统的概念。
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社会的经济关系才是社会上层建筑的最深刻的基础。因此分析法律制度应该从社会的经济关系入手。但必须看到,法律制度与社会经济利益并非直接联系在一起的,这其中活动着的人的因素不容忽视.“首先是社会力量制造汝律.(法律行为).但纯“社会力量”未经加工,不能直接对法律制度起作用。个人和集团有利益,然而,利益必须加工成要求才能与法律制度有关系。……基本的介入变数是预先决定个人和集团赞成或反对该法律的态度和感情。……所以,必须考虑所谓的法律文化。岫法律制度的形成必须经过人,既包括立法机构,也包括社会各集团的加工活动,而在这一活动中,人的文化特质不可避免地渗透进来。可以说,法律制度是法律文化对社会经济、政治关系的反映的结果。
法律文化从总体上说具有本土性。文化是指一种后天习得的东西,这是文化与本能的根本区别。文化的后天习得途径主要是社会习惯,而社会习惯则顽强地体现着传统,因而造成法律文化的本土性.绝大多数情况下发生的法律制度的变化都是本土法律文化自然演进的结果。例如,发生在西方的资本主义法律制度,从根本上说,是发端于16 .古代希腊一罗马文明中的理性主义文化演进的结果。在希腊一罗马人那里,社会和法律规定的秩序与人类意愿无关,法律是人类理性发现的产物。社会成员是国家的成员,每个人拥有相对的独立性,社会中的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更多的体现为理性化的契约方式。这是西方法律文化的基础。而资本主义法无非是这~文化的现代表现。中国历史上也有过自然演进的本土文化导致法律制度变革的事例。秦汉以后的中国法律也可以说是始自夏商时代的以宗法血缘为纽带的身份等级关系的中央集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