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时期社会文化改革刍议
辛亥革命网 2011-03-21 00:00 来源: 作者:张九洲 查看:
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政治上的贡献永彪史册。资产阶级革命派在进行政治革命的同时。也进行了社会文化的改革,人们对其评价也是很高的。然而笔者认为。人们对辛亥革命时期社会文化改革的认识和研究还存在着不足。这表现在:一方面,人们对其文化的改革评价依据主要是政府的政令,而忽视社会实际效果的考察,导致评价过高:另一方面。对新文化改革的阻力和许多措施失败的原因也缺乏深入探索。普遍认为只是袁世凯倒行逆施的结果。本文针对这种不足,一方面从当时社会文化改革的下层和民初的社会现状入手。来分析和认识新文化改革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从社会文化的深层探究文化改革的经验教训。分析和认识这些问题对于理解历史和现实是有启迪作用的。
(一)
辛亥革命时期的社会文化改革。主要表现在文教制度、保障人权和铲除封建陋俗等方面。
在文教领域,首先是改元”。1912年1月2日。就任了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通电各省:改用阳历。并以1912年1月i曰为中华民国元竿元日。
其次是改革教育。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蔡元培出任教育总长。1月中旬,他以教育部名义颁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和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规定:过去的学堂改称学校,‘监督、堂长”一律改称校长:初等小学校可以男女同校:清学部颁布的教科书一律禁用;小学读经一律废止;中等小学以上开设体育课,并注重兵式:同时规定了各级学校的课程设置及时数。‘副‘pl66-176] 再次是废止跪拜礼。跪拜之礼,是封建时代提倡愚忠愚孝之礼节,它反映着人格上的不平等。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即明令以鞠躬礼代替社会上的叩拜、作揖、请安、拱手等礼节。当时的内务部、教育部也在答复各省祭孔的礼仪时指出:除去拜跪之礼,改行三鞠躬。祭服则用便服。’
同年8月。政府公布了新的礼制>,正式规定:(1)男子礼以脱帽鞠躬;(2)庆典、礼典、婚礼、丧礼、聘问,用脱帽三鞠躬礼;(3)公宴、公礼式及寻常庆吊、交际宴会,用脱帽一鞠躬礼;(4)寻常相见,用脱帽礼;(5)军人、警察有特殊规定者,不适应本制。而女子礼适应其中的第二、第三条之规定。但不脱帽。寻常相见,用一鞠躬。‘相见礼仪的改革。摒弃了旧俗中的等级性和奴隶性,显示了一种平等精神。这是一个进步。
还应该一提的是服饰的改良。辛亥革命前的中国服饰,尽管有许多令人赞美的地方。但缺陷也是明显的。主要是古板、单一。等级观念强,庄重有余、自由不足。特别是官服,更是严格的封建等级的标志。为了促使服饰的改革。孙中山结合中西装的优点,创制了中山装。这种服装朴实、庄重,在中国服装发展史上具有积极意义。1912年10月。参议院还通过了民国礼服的式样,大体为:男子大礼服白天为西式大氅式,晚间用后为圆形的燕尾服。裤子皆为西式长裤:男子长礼服,可在西式和袍褂式中自由选择,皆为黑色。女子礼服,下为裙,上用与膝齐的对襟大长衫,周身加刺绣的花边。
上述服饰是否美观。是否得到社会的认可而广为流传,我们暂且不论,但它的出现表明:资产阶级的平等、革新精神相当活跃。
在保障人权方面,首先是解放贱民”。1912年3月17日,孙中山发出通令:若闽、粤之户。浙之惰民,豫之丐户,及所谓发功臣暨披甲为家奴。即俗所称义民者,又若剃发者并优倡隶卒等。均有特别限制,使不得与平民齿。一人蒙垢,辱其子孙,蹂躏人权,莫此为甚。当兹共和告成,人道彰明之际,岂容此等苟令久存,为民国玷!为此特申令示,凡以上所述各种人民,对于国家社会之一切权利,公权若选举、参政等,私权若居住、言论、出版、集会、信教之自由等,均许一体享有,毋稍歧异。以重人权而彰公理。’ 文中提到的“户’:是指当时生活在船上。以渔业为生的人。他们不能从事工商业,子弟不许读书参加科举考试,也不能与‘良家”通婚。
“ 惰民”,多为历代降将之部属。他们没有田地,社会地位低人一等,充当各种贱役,不得纳赀为官吏,不得入学读书。不得参加考试,男女自相配婚,不与平民相联姻,服饰亦与众不同。正因如此。惰民”在明代编户籍时被列为丐户。
‘义民者’:多为清代奴婢的后裔,最初源于清朝入关时掠夺人口,以其发配给贵族和功臣充当的奴婢。至于优倡隶卒’i是指卖淫卖唱的乐户和在政府部门中充当杂役的人。这些人及其子女慨不准捐监,如有变易姓名,蒙混应试报捐者,除斥革外,照违制律杖一百”。可见,他们的地位是很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