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华天下|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115周年,辛亥网移动版

首页 > 辛亥纪念 > 纪念文章 >

秉公执法守公义 清正廉洁铸风骨——论张难先先生从政一生的永恒坚守

  摘要:张难先先生,湖北沔阳(今仙桃市)人,是跨越晚清、民国、新中国三个时代的民主革命家、著名爱国进步人士、辛亥革命元勋、武汉和平解放功臣。在乱世纷纭、吏治松弛的近代中国,他数十年身居要职,始终把秉公执法作为履职之基,把清正廉洁作为立身之本。不攀权贵、不徇私情、惩贪除弊、体恤民生,以一桩桩掷地有声的实事,赢得“张青天”的美誉;以一辈子布衣淡饭、两袖清风的操守,树立起近代仁人志士的人格标杆。秉公执法与清正廉洁,不是他一时一地的选择,而是贯穿其全部从政生涯、矢志不渝的永恒坚守。本文依托翔实史料,从时代背景、履职实践、精神内核、当代价值四个层面,探析张难先先生刚正清廉的从政品格,挖掘其丰富厚重的精神遗产。

  关键词:张难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从政品格;家国初心

  一、引言

  近代中国,山河破碎,世道浇漓。旧时代的官场之中,裙带盘根,贪腐横行,不少人借做官而谋私利,凭权位以饱私囊。但是就在这样污浊的风气里,依然有一批心怀苍生的志士,守住道义的底线,扛起为民的责任,张难先先生便是其中极为突出的一位。

  从投身辛亥革命、奔走反清救国,到民国时期历任琼崖行政委员、广东监察委员、湖北省财政厅长、浙江省政府主席等重要职务,再到新中国成立之后担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张难先的政治历程长达半个多世纪。无论职位高低,无论环境顺逆,他始终有两条不可动摇的准则:一是凡事秉公,依法依规,不向特权低头,不为人情妥协;二是立身清廉,克己奉公,不取非分之财,不谋一己之私。

  他曾言:“做官者,当以百姓为重,以公义为先。”这句话正是他一生的写照。今天回望张难先先生的往事,梳理他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生动实践,不仅是追忆一位先贤,更可以从中读懂一份跨越时代的初心,获得深刻而长久的精神启迪。

  二、秉公执法:不畏豪强,以公心维护世道公平

  秉公执法,核心在于一个“公”字。公,就是不以亲疏定是非,不以权势论曲直,把法度和民生放在个人利害之上。张难先先生的可贵,在于他不是把秉公挂在口头,而是在一件又一件棘手的大事当中,顶住巨大压力,把公道落到实处。

  1926年,张难先出任琼崖(今海南岛)各属行政委员。当时琼崖饱受军阀邓本殷八年苛政,官吏肆虐、豪强割据、民不聊生。张难先履新之后,摒弃官僚做派,微服察访、深入乡野,遍察民情疾苦。掌握实情后雷厉风行整顿吏治、严惩贪劣、打压豪强、安定秩序,短短一年涤荡积弊、风气清明,百姓尊称其为“张青天”。

  任职国民政府监察院委员期间,他专司纠察弹劾、肃贪反腐,刚正无畏、不避权贵。短短四月,连破数起重大贪腐案件。黄冈厘厂厂长贪腐案发,朝野权贵纷纷函电说情、意图庇护,张难先一概置之不理,坚决从严追责,涉案厂长畏罪弃职逃往香港。与此同时,他严查某代理外交部长干股贪腐案,依法传讯、当庭审实,令权贵认罪伏法;又据实勘破冤情,平反台山县长刘裁甫冤案,伸张公道、昭雪无辜,尽显执法宽严相济、唯公是举。

  1928年,张难先任湖北省财政厅长,面对桂系势力盘根错节的官场格局,他铁面执纪、不徇裙带。汉口征收局局长白崇墨为白崇禧胞兄,常年尸位素餐、空享俸禄,历任官员皆畏惧权贵不敢处置,张难先无惧派系压力,直接依规将其革职;继而又罢免李宗仁表亲、武穴征收局渎职官员薛某。两案查办震动全省,奢靡怠政、依附权贵之风骤然收敛,湖北财税吏治焕然一新。

  1930年主政浙江,更彰显其刚正风骨。浙江为蒋介石故里,豪门势力交织、人情关系错综复杂。张难先到任即刻清查省库旧账,日夜核对积年紊乱账目,彻查库款亏空,严惩一批挪用公帑、中饱私囊的贪腐官吏。蒋介石在浙宣讲节俭勤政之际,众官皆俯首恭听,唯张难先坦荡直言,当众呈报宋美龄随侍家属游历所耗公帑账单,直言浙省财政拮据、民生困顿,公帑不可私用,令全场官员无不失色。此举足以印证,在其心中国法公帑至高无上,特权情面绝不凌驾公义。

  张难先的秉公,非偏执严苛,而是大道为公。他深知律法之本在于护佑苍生,若法度屈从权贵,则公道不存、民心尽失。其敢于碰硬、敢于亮剑,不为私名,只为守护世间正道与百姓公道。

  三、清正廉洁:克己修身,以清白守住一生初心

  秉公执法是处世履职之准则,清正廉洁是修身立身之根基。清廉克欲、秉公无私,二者相辅相成,构筑起张难先一生的人格基石。他终身恪守“两袖清风而来,两袖清风而去”的为官信条,居高位而甘清贫,掌重权而不谋私。

  主政浙江期间,民国省府主席标配高额特别办公费,历任主官皆照常支取,唯独张难先分文不取、悉数归还国库。面对旁人劝其顺应惯例的劝说,他直言:“国家之财,皆百姓膏血。我薪俸足以养身,多余一分,都是奢侈。”字字赤诚,尽显为民守廉的本心。

  传世轶事可鉴其清白坦荡:宋美龄曾专程赴浙探访,欲查验其清廉真伪,主动提出参观私宅。张难先坦荡迎入,当庭出示自誓牌位,立誓不贪不腐、不媚权贵、不欺百姓,坦言若有分毫不义之财,甘受天罚。此番磊落风骨令宋美龄深为动容,彻底信服其光明磊落、问心无愧。

  张难先终身严管家风,绝不以职权为亲族谋利。一生为官数十载,亲友子弟无一人借其权势入仕得利,家人始终安守平民本分。他严立家规,严禁亲属借名说情、收受馈赠、奢靡挥霍,以清白家风立世。

  细微之处更见操守:1946年赴南京参会,官方依规可为其垫付旅费,他坚决谢绝公款开支,自付行程费用,丝毫不占公家便宜。晚年辞官归乡,行囊萧然、别无长物,途遇劫匪开箱检视,仅旧衣数件、古籍数册,无分毫金银积蓄,连劫匪亦心生敬佩、恭敬相送,成为近代官场罕见的清官故事。

  新中国成立后,高龄任职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待遇优厚却初心不改。他心系桑梓民生,倾力支持荆江分洪工程、东湖行吟阁建设,无偿捐赠珍藏文物、典籍史料,热心公益、造福一方,终身无私奉献。

  于张难先而言,清廉绝非刻意苦行,而是根植于心的自觉选择。一生清白无染,换来一生心底坦荡、立身刚正,无惧风波、不负苍生。

  四、精神溯源:秉公与清廉背后深厚的家国情怀

  张难先终身守正清廉、秉公为民,并非天性使然,而是少年立志、半生革命、一生践道的必然结果。

  少年目睹科举舞弊盛行、世风污浊,他不屑同流合污,愤然交白卷弃考,立誓挣脱腐朽仕途,心怀济世救民之志。青年时期投身民主革命,牵头组建科学补习所、日知会,奔走反清、舍身救国,遭受牢狱磨难而矢志不移,是武昌辛亥首义核心元勋,为终结封建帝制、开启共和时代,作出卓越贡献。

  晚年时局动荡,他以大局为重、奔走斡旋,全力推动武汉和平解放,以仁止戈、保全桑梓,避免战火殃及江汉百姓,是武汉及湖北和平解放的关键功勋人物。半生革命救国,半生勤政安民,其毕生追求,始终是建立公平公正、百姓安居的太平世道。

  正因初心纯粹,其为官之道异于常人:世人做官逐名利,他做官济苍生。凡遇权贵施压、人情裹挟,始终以公道民心为先,置个人荣辱安危于度外;手握公权,始终敬畏民脂民膏,分毫不敢私用。

  清廉为秉公筑基,秉公为清廉践行。唯有自身干净,方能刚正执纪;唯有心底为公,方能无畏破局。二者相融,成就其独一无二的名臣风骨。半生仕途屡遭排挤猜忌、数次归隐乡野,却始终进退从容、宠辱不惊,时局有需则毅然出山担责,世道安定则淡泊退守初心。

  五、时代回响:张难先精神的当代价值

  百年岁月更迭,张难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崇高精神,历久弥新、极具当代价值。

  其一,坚守公心、唯规是从。履职处事摒弃人情羁绊、特权思维,以公理规则为标尺,敢较真、敢碰硬、敢担当,坚守公平正义底线。其二,修身自律、守廉固本。廉洁源于自觉,贵在终身坚守,严于律己、严管家风,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方能行稳致远。其三,初心为民、履职担当。所有公正执纪、清廉自律的终极落脚点,皆是为民造福、为民解忧,脱离民生之本,刚直易成偏执,清廉易成孤高。

  源自沔阳水乡的张难先,是荆楚大地的人文标杆,更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六、结语

  纵观张难先先生壮阔跌宕的一生,他功勋卓著、伟业昭然:作为武昌辛亥首义元勋,他以身许国、破壁革新,奠基共和伟业;作为武汉和平解放功臣,他息兵护民、安定一方,保全桑梓万家安宁。半生革命开新局,半生勤政安民生,赫赫功业载入青史、光耀千秋。

  尤为珍贵的是,身负盖世功勋、身居高位重权,他终生不恃功、不骄贵、不谋私。秉公执法,是他干事履职的铮铮风骨;清正廉洁,是他修身做人的纯粹底色。两大品格贯穿一生、恒久坚守,成为其从政生涯最鲜明的精神标识。

  山河不老,风骨长存。张难先先生以一生践行初心,既有救国济世的千秋功业,又有一尘不染的君子大德。这份根植荆楚、心怀家国的崇高品格,穿越百年风雨,依然熠熠生辉,为后世从政者立身、立德、立行提供永恒的精神滋养。

  参考文献:

  [1]湖北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 湖北文史资料·张难先专辑. 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14.

  [2] 刘秋阳. 民国清流:张难先的刚正仕途. 辛亥革命研究,2017(4).

  [3] 张难先. 湖北革命知之录. 上海:商务印书馆,1946.

  [4] 湖南档案编辑部. 民国清官张难先轶事考证. 湖南档案,2013(1).

  [5] 李庆成. 张难先刚正不阿精神特质探析. 荆楚文史,2017(6).

  [6] 向虎雏. 张难先与民国湖北吏治革新. 武汉文史研究,2024(2).

  [7] 湖北省文旅厅. 荆楚先贤·张难先史料汇编. 2019.

  [8] 仙桃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沔阳人物志. 北京:方志出版社,2020.

    本网为公益网站,尊重版权,转载文章若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确认后将立即删除,恕不另行通知,我们不承担因转载产生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