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兴樑:广东军政府开共和之风(2)

辛亥革命网 2011-09-22 00: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陈晓勤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广东军政府是广东资产阶级革命党人按照西方国家三权分立之制、以民主程序建立起来的地方民主共和政权。这种崭新的政权,在广东数千年历

  除行政机构外,广东军政府还按照同盟会三权分立制度,建立了立法、司法机构。立法机构开始是省临时议会,是由胡汉民和朱执信等人一手组建起来的。1911年12月3日,全省各界代表会议召开时,黄士龙提出分开军政内务,事实上是想夺取军权,被胡汉民制止,黄士龙后逃跑,只剩下正副都督。这件事使胡汉民认识到,以代表会议作为立法机构,人员构成参差不齐,需要尽快成立新的民意机关。他和朱执信起草了《临时省议会组织大纲》,要求各界按比例选举代议士,同盟会员至少20人,女议员至少10人,这个很有创意。12月下旬,广东临时省议会宣布正式成立,它是一个立法机构的雏形。

  1912年9月间,胡汉民以选举总监名义委派内务司长钱树芬主持省正式议会之选举。钱按袁世凯北京政府公布的《省议会议员选举法》、《众议院议员选举法》等,筹备正式选举省议会议员和国会众议员。胡又下令将全省划分为广州属、惠州属、潮嘉属、南韶连属、肇罗阳属、高雷钦属、琼崖属7大选区,要求各区选民届时亲自投票参选,胡汉民还指定参选候选人,保证选举由同盟会掌握主动权。正式省议会也是以同盟会员为主体的机构。

   司法机关的成立,胡汉民任第一任都督时没来得及有规划地完成这件事,由陈炯明在代都督时建立了省、广州市、县和区等多个司法机关。当时审判和检察未完全分开,是一个机构,当时省里的就叫审判厅,广州市、县、区的就叫局。胡汉民复任都督后对司法机构进行完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1912年5月以后,他把审判和检事分开,开始叫广东高等审判厅、广东高等检事局,检察和审判就分开了;二是收回当时总绥靖处和警察厅杀人的权力,不得滥判误杀。到1913年司法机构比较健全了,除了省高等审判厅和高等检察厅外,另外还成立了广东司法筹备处,在广州市、县里慢慢建立起司法机关。

  总之,广东军政府是广东资产阶级革命党人按照西方国家三权分立之制、以民主程序建立起来的地方民主共和政权。这种崭新的政权,在广东数千年历史上是个创举。

  南都:机构设置得比较健全,主要是什么原因呢?

  周兴樑:都督胡汉民起了很大作用,还有副都督陈炯明也很重要。陈炯明虽然后来背叛了孙中山,但在辛亥革命时期绝对是一个正面人物,对广东辛亥革命的确有贡献。

  民军与绅商所起的作用

  南都:广东军政府之所以能建立,是因为和平光复,而和平光复与民军又分不开,能否说民军是广东军政府成立的一个强大推动力?

  周兴樑:民军围攻广州,是实现广州和平光复的主要革命力量。但在进城后,一些土匪出身的民军匪气难改,扰乱社会治安,最终落得被军政府解散的命运。

  民军问题是广州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关于裁编民军问题,孙中山在南京临时政府总统任上有过指令。广东独立之初,进到广州市里面驻扎的民军大概有五六十支,人数说法不一,有讲五十万人,有讲十五六万人,有讲二十多万人,我个人比较倾向于14万人左右的说法。当时之所以要裁民军,是因为民军进城后带来了严重问题。

  清末,民军在反清起义方面确实有功劳,对广东和平独立也有贡献,所以开始军政府对他们进驻广州城是持欢迎态度的,放鞭炮欢迎他们。但民军进到城里问题就多了:

  一是增加军政府的财政压力。广东军政府成立之初,张鸣岐曾经预言,革命党人得权三日后就会垮台。广东独立时省库如洗,当时财政部清点前清仓库的纸币和现银,也各剩余一万多块,张鸣岐走的时候可能把钱席卷了。财政问题是非常严重的问题。民军来了以后,军饷支出浩大,当时财政司每月的支出大概是23万元,其中军费占了十之七八。如果保留民军队伍,会在财政上拖垮军政府,所以不得已要裁编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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