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政党内阁论的困境(3)

辛亥革命网 2021-06-22 10:18 来源:社会科学辑刊 作者:邹小站 查看:

政党内阁制的理想与政党内阁条件的不成熟之间存在严重的紧张关系,政党内阁也就只能是理想,而无法最终落实。

  组织系统只是政党的外表,政党的灵魂在其政纲。政党之间的竞争核心在其政纲之间的竞争。政党开展活动必须有鲜明的政纲,若政党党纲雷同,则选民无从区分政党的不同,也就无法从不同的政党之间做出选择,政治竞争也就容易剑走偏锋,从政纲之间的竞争,走向阴谋手段、人脉、利益之间的竞争。民初政党初立,各党政纲“雷同抄袭”,令人无从区分。《时报》批评称,现今虽政党林立,“然询其政见之攸殊,则非惟旁观者不能言其异点所存,即进当局者而问之,亦嘿然无以自解”。国民党人邵元冲亦称:“吾国自改共和政治以来,其所号称为政党者,总总林林,相比而立。然考其党纲,询其实义,率皆漠然未能明了。”《顺天时报》的一篇评论称:“各政党所发表之政纲,不曰巩固国基,则曰国利民福;不曰尊重权利,则曰富国强兵;不曰殖产兴业,则曰整理工商。若从此好名目上观之,何一非当今亟应兴办之要务乎!所可惜者,各党所主张之政纲,类多托诸空言,至国基何以巩固,国民何以福利,产业何以兴殖,富强何以实现,则反无明确之政见。”张玉法对民初35个政党、政团的政纲分20个项目进行了统计,发现其重合率相当高,平均每个项目有2.8个政党主张,其中主张振兴实业的有13个,主张普及教育的有11个,主张种族同化的有9个,主张中央集权的有6个,主张政党内阁的有6个。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不少政党在提出政纲时,未能区分“政治主眼”与政纲。各政党的政纲大都标举实现统一、巩固共和、中央集权、发展实业、开发边疆、普及教育和种族同化等。但这些都只是公众关注的重大现实问题,是所谓的“政治主眼”,而并非政纲本身。政党根据自己的立场与认识深入研究这些问题,在此基础上所提出的解决这些问题的策略,才是政党的政纲。比如说,整理财政是现实问题,而为解决此问题而主张贸易保护主义或主张自由贸易,就可以是政党的政纲。这样,各政党的政纲才可以区分开来。不过,表面相似的表述背后,各主要政党之间的政纲还有差异。同盟会—国民党与共和党、民主党、进步党在政治主张上的主要区别在于,一主张地方分权尤其是省自治,一主张中央集权;一主张民生主义,一主张采用社会政策调和社会利益,即国家鼓励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同时实行一定的社会改良政策,以防止过度的社会贫富分化。再则,同盟会一度主张“男女平权”,但后来与其他政党合并为国民党时,放弃了此主张。但政纲作为政党的标识物,需要以简洁明了的文字进行表述,使一般公众一望便知,因为一般公众是不太能够去深入分析各政党之间主张的差异,他们只能从标语、口号式的文字中去区分政党。民初各政党之政纲在文字表述上颇多雷同,不仅党外人士无从分别,即便是各党一般党员也难以从政纲上区分己党与他党。

  政党政治之下,政党政纲互异,政治活动中,往往彼此截然对立。即便出现凡是敌党赞成的,本党就要反对;凡是敌党反对的,本党就要赞成的情况,也不足为奇。相反,这倒是政党政治的常态。然而,民初舆论界却对各政党之间存党见、不顾大局、彼此攻讦的情形颇为不满。一般人士动言“以国家为前提”,希望各党顾全大局,更有人鼓吹无党,以不党为美德,鼓吹调和党见。这些论调在一般公众中很有市场。依照此种言论,政党之间的政纲不但不要清晰区分,还要完全泯灭才是。这实在是因不了解近代政党政治为何物所致。对于调和党见、无党的主张,鼓吹政党政治的人士中曾提出批评。胡朴安指出,鼓吹调和党见、不党的人士,以党派分歧为国家之祸,其谬误在于不知政党之性质与作用。立宪政治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多数之意思为政治方针,而人民之意见、主张需有系统、有组织地表达,才能对政治发生影响。政党就是集约民意,形成有势力、有组织、表民意的工具。由于人民之利益、意见不一致,故政党为无独有偶之物。政党之间必有竞争,“竞争者,政党之必要也。政党者,有竞争而无调和者也”。厌恶政党竞争、倡言不党者,或则因为久生息于专制政体之下,以苟安为第二天性,不懂得政党必有竞争的道理,或则无明确之政策主张,往往随政党竞争之形势而定趋从。鼓吹调和党见者,不明白政党党见的价值,要求各政党政纲,“名为一致进行,实则两党闭口,将始也遇一问题发生,两党为同一之论调,而政党渐归于消灭,其继也遇一问题发生,两党并无一语之讨论,而国家日即薄弱。今之为调和政党之说者,质言之,直接以扑灭政党,即间接以灭国家也”。鼓吹调和党争的人们又说:“今日中国政党方在幼稚时代,不能与欧美并论,与其竞争而多故,不如调和而息纷,况孙、袁握手,心迹共白,黄克强达京亦奖饰袁氏,党魁如此,党员何事多言?”对于这种言论,胡朴安提出,中国之政党与欧美之政党虽有幼稚与成熟之别,但这并不能成为调和党争的理由,“至于党魁与党纲尤不能混视。两党党魁握手于前,两党党员竞争于后,此政党必然之事也。政党之分立,由于党纲,党魁不能违背党纲,强党员之服从,党员不能牺牲党纲从党魁之意旨。党魁握手,感情之作用也,党员竞争,党纲之作用也。使党员因党魁之意见为转移,此之谓徒党,非政党”。胡朴安的上述言论在民初调和党见之论甚嚣尘上的时候,显得很另类,但却不乏真知灼见。

  所谓政党有实力,最重要的是政党的社会基础,能够代表一定社会阶层的利益并得到其拥护,而民初各政党大都是游离于社会各职业之外的新旧政治精英的结合,“都没有民众作基础”,“都不能代表民众的利益,成了水上无根的浮萍”。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国人政治意识淡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各政党不以积极争取普通国民之支持为急务。传统的专制制度之下,参与政治只是皇亲国戚、功勋世家以及士大夫的专属,一般百姓信奉国家大事肉食者谋之的古训,以交粮当差为本分,既没有参政机会,也没有参政意识。民国初建,政治制度上虽有巨大变革,但社会变动仍然十分有限,国民参政意识仍然普遍淡薄。各主要政党虽初步建立了各自的组织系统,也有自己的报刊作为宣传其政见的阵地,甚至在国会选举过程中,也还有过公开的竞选活动和演说,一时气象颇为喜人,政治亦颇有生气。但是受传统政治运作方式的影响,政党领袖与党务人员在发展党员时将眼光集中在政界、军界、学界,尤其热衷争取军政人物加入自己的政党以扩大党势,利用行政力量与军方实权人物来扩张党势,总统、副总统、各省都督等等,都是各政党争相网罗的对象。当时即有人对此批评称,“甲党欲倾乙党,则依政府之力以为后盾;乙党欲倾甲党,亦如之”。与此相对照,各政党对于进行“国民之运动”,培植自己的社会基础则缺乏自觉意识,也少有实际的行动。黄远庸即批评:“吾观各党之汲汲于政权及他种计划,而无一处有大道之演说,无一人直接为国民之运动。”不仅如此,各政党与资产者的关系也甚为疏远,各政党对于依靠资产者的必要性也缺乏明确的认识,而资本家们也并不认为各政党就是自己的利益代言人。这从民初各主要政党的经费来源可见一斑。

  民初各政党的经费除了党的领袖们以及党员的捐助之外,主要依靠中央政府或者与其关系紧密的地方都督的资助。比如,中华民国联合会和统一党“所花的可以说都是袁世凯的钱”。共和建设讨论会的经费,“除部分会员(主要是华侨会员)捐款外,更大部分来自官僚军阀之手。据孙洪伊说,其中一半是湖北都督黎元洪给的”。统一共和党成立之初曾得到云南都督蔡锷10万元的资助。国民党的经费主要由在中央和地方任行政官员的国民党党员设法筹措,国民党南方四都督出资尤多,而袁世凯在下令解散国民党时,指斥国民党与南方“乱事”有牵连,称“李烈钧先后接济该党本部巨款,动辄数万,复特别接济该党国会议员以后资”。进步党成立之初,据称统一党曾获得袁世凯160万元的活动经费。这在民初政党中是很普遍的现象,而资本家捐助政党的情况则极少见。资本家们的心思全在发财致富上,对于政党及其活动并不积极,除个别资本家如张謇之外,极少有积极参与政党活动者。李剑农批评民初鼓吹政党内阁的人们:“只知道要造成责任内阁制,需造成拥护内阁的政党,不知道拥护内阁的政党,还要民众站在它的后面去拥护它。”此批评可谓一针见血。政党与社会基础的关联需要在长期的政党政治中逐步发现、逐步培育。民初虽出现政党林立的现象,但各政党主要的精力都在直接参与政务,争取政治权力上,对于动员国民,构筑自己政党的群众基础方面,还没有来得及着手实质的工作。即便是建党之初就声称不汲汲于政权,而以“涵养共和政治信条”、普及国民常识、进行“国民的运动”为活动要点的民主党,也没有照此进行。各政党缺乏稳定的社会基础,没有固定的社会公众的支持,待各政党遭到专制势力打压时,转瞬间即消散。

  所谓比较健康的政党文化,是指在社会上活动的政党对于政党政治必须遵从的基本规则达成共识。这个共识,民初人士称之为“党德”。此党德并非党员的个人修养,而是政治活动的基本规则:政党之德即在“听反对党意见之流行”。对于这一问题,章士钊曾有比较完整清晰的论述,他说,所谓“听反对党意见之流行”,其主要含义有几个方面:第一,一国之内,国民的利益是分化的,各政党的政策主张都只是代表部分国民之意见,政党之间都应承认,无论他党己党,其政策主张都代表部分国民的利益,都有合理性、正当性。有这种认识,才能真正尊重敌党,“听反对党意见之流行”。第二,政党的竞争是政纲之间的竞争,政党要实施自己之政纲,只能通过和平的、公开的竞选争取选民。当选举竞争时,自诉之选民外,不使用他种卑劣手段。若选举胜利,获多数选民之支持,即出而组织政府,实行自己的政纲,但绝不敢以势凌人,谛听反对党之意见而保持己党固有之力;若选举失败,则释然于党势之消长,嫉与忿两无用之,自动居野,对于政府为严密之监督,并伺机攻击政府,以为第二期之振作。“微尘”在《时报》发表文章称,政党之党德包括:第一,当有“提携心”。政党所竞争为党纲,为国利民福之政策,当以光明正大之手段竞争,对于敌党应当有提携之心,勿以卑劣手段妨碍他党之进行及发达。第二,当有服从心。一问题之发生有正反两面之主张,政党之所竞争为政策主张,竞争胜败从国民之选择,若失败则安然接受,而图下次选举之再起。第三,要有责任心、忍耐心、义务心,而无权利心。政党之活动在谋国利民福,政治人物组织政党、开展政党活动,需要有谋国利民福的责任心,需要有坚毅的忍耐心,需要排除争权夺利之念。梁启超也特别强调,政党活动不能以卑劣之手段妨碍他党之行动,“政党者,各从其所信,以代表一部分之国利民福者也。吾固言之,国利民福非一端,往往相反而相成。故甲党持一政策,指为国利民福,乙持一正相反对之政策,而亦指为国利民福,实则各皆代表国利民福之一部分,而不能赅其全,而取舍轻重相权之间,则莫如各明一义,往复辩难,发挥无余蕴,以听国民之抉择,政党之功用全在于此”。有异见之政党与己党相对峙,实治党事者最欢迎也。孙中山亦指出,政党应当为光明正大之竞争,“既有党,不能无争,但党争须在政见上争,不可在意见上争……求胜利之方法,须依一定之法则,不用奸谋诡计,是之为党德。如但求本党之胜利,不惜用卑劣行为、不正当的手段,谗害异党,以弱本党之敌,此种政党,绝无党德”。关于党德问题,民初思想界的论述很多,主流的意见大体都比较接近。民初鼓吹政党政治的人士,对于多党或者两党存在的必然性及其价值,对于尊重敌党之必要性,曾有很明晰的论述。比如章士钊即说:“凡一党欲保持其势力之常新,断不利于他党之消灭,而亦并不利于他党之微弱。盖失其对待者,己将无党可言。他党力衰,而己党亦必至虫生而后物腐也。”孙中山说,“凡一党秉政,不能事事皆臻完善”,必须有时刻准备取而代之的在野党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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