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天瑜:帝制时期的中国并非“封建社会”(3)

辛亥革命网 2020-12-07 16:01 来源:勿食我黍 作者:冯天瑜 查看:

中国的"封建制"行之殷周,与"宗法制"互为表里,故殷周可称之"宗法封建时代",承其后的秦至清两千年,可称之建立在地主经济和专制政治基础上的"皇权时代"。

  (二)释"专制"

  作为汉字古典词,"专制"有独享、独占、独断专行之意,《韩非子·亡徵》:"婴儿为君,大臣专制";《史记·穰侯列传》:"范雎言宣太后专制,穰侯擅权于诸侯……于是秦昭王悟,乃免相国。"《淮南子·泛论训》说:"周公事文王也,行无专制。"高诱注:"专,独;制,断。"苏轼《策略第一》:"权臣专制,擅作威福,是诛之而已也。"纵观诸古典,所用"专制",多指贵戚、大臣独断专行(《淮南子》称周公"无行专制",即不专制,然"专制"一词仍指独断),所谓专固君宠而擅权(如《申子·大体》说"一臣专君,群臣皆蔽")而很少发现谈帝王专制的用例,这大约因为认定帝王本应专权,所谓"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史记·秦始皇本纪》),故无须议论帝王(即"上")的专制。

  至近代,受西欧及日本概念的启示,"专制"的含义扩大为一种政体的名称,梁启超将作为政治制度的"专制"定义为:

  专制者,一国中有制者,有被制者,制者全立于被制者之外,而专断以规定国家机关之行动者也。(《开明专制论》第二章释专制,《梁启超全集》第三册,第1454页)

  近代日本人用汉语旧名"专制"对译英语absolutism,井上哲次郎(1855-1944)编译的《哲学字汇》,在Absolutism条目下,对应的汉字词为"专制主义"(改正增补《哲学字汇》,明治16年)。

  在西方,Absolutism("专制主义"或"专制制度"),是法国18世纪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1755)在《论法的精神》(中文本,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中提出的一种政制形式。孟德斯鸠在古希腊亚里斯多德(Aristotle,前384-前322)的三政体说(君主政体、贵族政体、民主政体)基础上,提出"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三分法。君主政体、专制政体都由一人主政,然而君主政体的君主遵循成文法治国,专制政体则不然--

  专制政体是既无法律又无规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论法的精神·上》,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8页)

  孟德斯鸠又将"主权者以胁吓为主义"的政体称"专制制度",以与"主权者以温和为主义"的政制相区别。

  严复把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译作《法意》,其三种政体的国家分别译名为:公治国、君主国、专主国。严复在《孟德斯鸠列传》中还将《法意》的三政制命名为:"曰民主,曰君主,曰专制。其说盖原于雅理斯多德。"

  关于政治体制,近代日本的分类为:君主专制、君主立宪、贵族专制、民主制(见福泽谕吉《文明论概略》,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34页)。通常认为,专制制度多与君主政体相共生,也可以依存于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其特点是最高统治者独揽国家大权,实行专断统治。自孟德斯鸠以来,一些西方学者将中国视作专制制度的典型,并认为中国的专制制度与君主政体结合在一起,合称"专制君主政制"。法国汉学家谢和耐在《中国国家权力的基础和局限》中指出,中国帝王受到礼制和官僚体制的限约,其专制程度不及西欧中世纪晚期的某些君主;宣称"朕即国家"的法王路易十四(1638-1715),其专制性便在清朝康熙皇帝(1654-1722)之上。

  诚如钱穆所言,秦汉以降,"王室与政府逐步分离,民众与政府则逐步接近"(《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48年版,第12页);又如谢和耐所言,中国的皇权受到礼制与官僚体制的限约。这些都是中国历史实态的一部分。然而,就总体言之,中国的帝制虽然受到礼制与官僚体制的限定,但礼制与官僚体制又臣服于帝王的威权,"口衔天宪"的帝王随时可以变制、罢官,故中国皇权的专制性是确定无疑的。自秦以下,皇权至尊、至大,是一个基本的事实。中国的专制等级制固然与宗法制相为表里,但往往更具强势,《红搂梦》第十七至十八回描写贾元春省亲荣国府,祖母(贾母)、父亲(贾政)、母亲(王夫人)见了贵为帝妃的孙女或女儿元春,或"路旁跪下",或"帘外问安",所谓"未叙家人之情,先行君臣之礼",这正是专制皇权至尊至上的表现。行过君臣大礼之后,接下来才是孙女(女儿)元春"一手搀贾母,一手搀王夫人",以行孝敬。

  (三)中、西、日政制比较

  如果说,西欧中世纪末期形成的专制王权,日益张大,但始终受到教会、贵族、领主、市民的制衡,那么,中国的专制皇帝却总领政治、军事、财经、文教大权,除冥冥上苍(天)、圣人的教言、祖宗传下的礼制以外,难有约束帝王的实际力量。以丞相为首的官僚系统秦汉时相当强劲,唐宋便等而下之,明清更不成阵式,而皇权则与日俱增。当然,作为专制帝制产物的农民战争,可以推翻旧王朝,另建新王朝(谓之"易姓革命"),此为帝王的一大隐忧,故施行"仁德"以抚慰庶众、强化镇压机制以摄制庶众,成为专制皇权"霸王道杂之"(《汉书·元帝纪》)的因由。故尔,被视作柔性的"德治"与被视作刚性的"专制"貌似对立,实则相通,"德治主义,其实与专制主义具有表里的关系","最为有德的君主同时也是最具专制的君主。"(西岛定生:《中国古代帝国形成史论》,《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二卷,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60、61页)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的专制君主既掌政权,又兼控神权,"皇帝"的称号便意味着地上君主与上天主宰(至上神)的合一或同一,这与欧洲中世纪神权与王权分离的情形大不相同。欧洲帝王需要执掌神权的教会为之加冕,连蔑视教会的拿破仑一世(Napoleon,1769-1821)在称帝时也要举行教会加冕仪式(巴黎的罗浮宫悬挂着描绘此一场面的巨幅油画,笔者参观时,在此画前盘桓良久,拿破仑那种既轻视教会、又要利用教会的神态,在其脸部表情和身体姿势中隐约可见)。在欧洲列国,帝王得到神权的认可与护佑,是王权取得合法性并得以运行的必要条件。而中国则不然,皇帝高踞宗教之上,以至有皇帝册封宗教领袖的事例(如清朝雍正帝、乾隆帝向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颁赐金册),皇帝又往往被尊为至上神(宋徽宗称"道君"、慈禧太后称"老佛爷"之类)。

  中国政权、神权一元化的君主专制,也与日本天皇掌神权而多不理庶政的情形颇相径庭。在日本中世和近世,有"禁里"(天皇)与"公仪"(幕府)两个中心,存在"二重组织"、"祭政二重主权",所谓"天界信仰的支配者"与"地界信仰的支配者"是分离的,由此形成"天皇不亲政传统"(洞富雄:《天皇不亲政的传统》,新树社,昭和五十九年,第9-16页)。日本天皇的皇宫称"云居",宫中皇室称"云上人",也包含不理世俗政务之意。当然,日本"天皇不亲政"也不能一概而论,奈良时代和平安时代的天皇有亲政之例,明治、昭和等近代天皇更秉执大权,曾"独自垄断精神权威和政治权威"(远山茂树:《明治维新时期的天皇及天皇制--对天皇不亲政理论的批判》,《日本学》第六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51页)。但就总体言之,日本存在"祭政二重结构",不同于中国合神权、政权为一体的专制帝制。

  福泽谕吉曾这样比较中日两国政制:

  中国是一个把专制神权政府传之于万世的国家,日本则是在神权政府的基础上配合以武力的国家。中国是一个因素,日本则包括两个因素。(《文明论概略》,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8页)

  福泽所说"中国是一个因素",指"至尊"而又"至强"的专制君主统治一切;"日本是两个因素",指"至尊"而无实际政权的天皇与"至强"而无精神最高权威的幕府将军并列统治。这便是所谓"公·武"二重结构,"公"即公家,指皇室及公卿;"武"即武家,指幕府。中日两国前近代的政体差异,便是专制君主制的一元结构与公武二元构造的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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