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蔡锷治川——纪念蔡锷逝世100周年
辛亥革命网 2016-11-01 15:28 来源:《邵阳学院学报(社科版)》 作者:邓江祁 查看:
护国战争后期,蔡锷以“再造共和”之盛誉而被北京政府任命为四川督军兼署省长。尽管蔡锷此时喉病十分严重,但为了四川能够早日得以安定,他毅然决定扶病赴任。
护国战争后期,蔡锷以“再造共和”之盛誉而被北京政府任命为四川督军兼署省长。尽管蔡锷此时喉病十分严重,但为了四川能够早日得以安定,他毅然决定扶病赴任。到任工作10天后,蔡锷终因病重而不得不离去。以前,由于史料原因,学界对蔡锷的这段经历往往一笔带过,研究得很不够。鉴此,笔者根据新发现的史料,对蔡锷治川系列举措作一评述,以推动蔡锷研究的深入。
一
1915年12月25日,蔡锷、唐继尧等人于云南发动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维护共和国体的护国战争。在各地护国军的顽强作战和全国人民强烈声讨下,处于四面楚歌的袁世凯迫于形势,不得不于3月22日下令撤销帝制案,并于6月6日忧惧而死。次日,黎元洪在北京继任大总统,民国得以恢复。
6月24日,北京政府任命护国第一军总司令蔡锷为益武将军督理四川军务兼四川巡按使。尚在川南前线的蔡锷接到任命之时,正是其在京师就已发作的喉病已经相当沉重,“喉间痛楚加剧,不能发音”和他正准备履行其起义之初所宣布“一俟大局略定,即当引退,从事实业” [1](P1450)的诺言,决意退休、无意问世之际,因此,“锷当电辞,举人自代”[1](P1447)。
与此同时,北京政府的这一任命也引起了社会一些有识之士的不满和质疑。其原因,一是北京政府仍沿用袁世凯帝制时的官名。成都官绅李为纶、黄金骜等人联名致电蔡锷指出:“唯将军、巡按为元年官制所无,公以首义元勋,讵宜受此非法之伪职?” [2]上海《时事新报》也刊发《读蔡松坡督川令感言》的社论说:“蔡君为首义护国之一人,同时亦为合众抚军之一人,岂能轻易受此不成官制之委任,而归于二陈之流亚耶!”[3]二是北京政府在任命蔡锷为益武将军督理四川军务兼四川巡按使的同时,又任命在四川长期与护国军对抗的北洋军三师师长曹锟会办四川军务。辛亥四川保路运动领袖蒲殿俊就因此为蔡抱不平,急电质问国务院:“以蔡锷督川,又令曹锟会办四川军事,事出不伦,何胜骇疑!……蔡、曹薰莸,不可同器,明彼昧此,宁曰善策?!若不立即收回成命,令曹锟速出川境,恐人心迷惑,必至大局更破,不独蜀人死不愿戴此残夫也。” [4](P246)尽管对北京政府的任命存在不满和质疑,但社会各界对蔡锷治川极表欢迎。李为纶、黄金骜来电说:“督理川事,靖难解纷,极知非公莫属。……望即以都督名义率兵直入成都,檄召熊、刘同商善后,川局幸矣甚。”[2]蒲殿俊恳请蔡锷:“乞勿拘细节,力持大局,暂以都督或总司令名义,布告全省所属各军,条理民政,于以削平祸乱,回复治安。俟国是大定,再从经制。” [4](P246)蜀商公益会致电蔡锷说:“蜀难未夷,民在水火,扶创救死非公莫属。”[5]四川旅沪同乡会也来电表示:“蜀事善后,专望我公,不胜恳祷之至。”[6]面对“此情此境”,蔡锷感到“实难恝然作绝裾之行” [1](P1464)。
7月6日,在各界的质疑和要求下,北京政府乃改任蔡锷为四川督军兼署省长,但不同意蔡锷辞职,而是“著给假期一月,就近调养”。同日,曹锟迫于各界压力,引兵离川。虽然因护国战争而南下的北洋军此时陆续离川,但四川境内却仍不太平,依然战云密布。
原来,早在四川将军陈宧5月22日宣布四川独立时,袁世凯即采用借刀杀人之计,于5月25日提任川军第一师师长、重庆镇守使周骏为“崇武将军”、督理四川军务,任命周部旅长王陵基为“重庆镇守使”,并唆使他们进攻成都,驱逐陈宧。袁世凯死后,周骏在段祺瑞和曹锟的暗中支持下,继续进兵成都。在周骏所部的进攻下,陈宧遂向在川南的蔡锷告急。
对于周骏、王陵基的行径,蔡锷义愤填膺,感到“义难坐视”,立即通电全国,声讨周骏和王陵基。同时,为防止在川北洋军支持周、王,使事态扩大,蔡锷又致电入川北洋军司令张敬尧指出:“微闻日前贵军一部分,有偕同周师西行之说,不知确否?如其有之,务早迅予调回。” [1](P1426)
北京政府命蔡锷督川后,在四川绅民的强烈请求下,蔡锷立即作出讨周、王之部署。首先,他电请大总统黎元洪将周、王二人调京,如不服从,即行剿办。黎元洪随即下令调周、王入京。但周骏却并不遵令执行,继续进攻成都。于是,蔡锷一面径电正告周骏,“锷奉大总统令,督师戡乱,有违抗命令、扰乱大局者,均惩无赦。”[7](P381);一面速派护国第一军左翼军总司令罗佩金率顾品珍梯团驰赴成都,援陈驱周。但援军未到,陈宧已支持不住,于6月26日逃出成都,王陵基、周骏相继入城,周骏自为四川督军。但此时罗佩金已率部逼近成都,并与护国川军总司令刘存厚、四川招讨军总司令熊克武等部联络进攻周骏所部,周骏见形势不利而逃出成都。6月30日,刘存厚率部先入成都,暂行代理四川军民政务。这样,四川大局得以基本稳定。
7月19日,为了迅速恢复四川秩序,蔡锷不顾病情加重,毅然决定由泸州赴成都就任,并发出通告说:“遵于七月二十一号由泸首途晋省履任。” [1](P1461)对于蔡锷这种临危受命、抱病赴任的精神,云南《中华民报》发表时评予以赞扬:
自滇军入川,袁师南下,川人苦军旅者久矣。重以盗贼起伏,闾阎难安,商贾不行,公私交困,辗转流难,惨不忍闻。而周骏、王陵基复呈其凶顽,潜师资州,进图省城,陈二安(宧)势穷北遁,车仗行李,逦迤道路,骚扰之情,不言而喻。嗟乎,蜀民何辜而受此浩劫耶?!
往事已矣。今蔡松坡全师赴任,进驻省垣,周、王知退,曹、张亦却。天其或者哀眷斯民而赐于治乱之人乎。夫以蔡公之雄才,罗鎔轩之精练,悉力谋治,庶几焉反危为安,而巴蜀人士亦将有安枕之日矣。幸哉,巴蜀!伟哉,蔡公![8]
二
7月29日,蔡锷扶病到达成都受任视事。上海《民国日报》曾以《蔡督军大受欢迎》为题,对此作了较为详细的报道:
督军蔡锷到省之时,官民非常欢迎。各户皆不期而悬挂国旗,以表庆祝。各商会等团体,各派代表郊迎数十里。蔡氏入城之后,人心因之大定。蔡氏既入督军府,刘存厚则移居于兵营。蔡氏所带滇军少数驻扎城中东北方,其大部分则扎于城外。刘军则扎于城之西南。[9]
到成都后,蔡锷首先安定民心,布告四川军民“各部将士力顾大局,率队待命,各机关人员照常办公,勿懈厥职,各地方人民各安生业,勿肆张皇。” [1](P1467)在成都绅界举行的欢迎会上,蔡锷强忍喉咙的疼痛发表讲话,鼓舞民气:“四川土地之大,物产之富,远过日本,使我经营数年,不特可使川省大治,并能使四川一省为全局增莫大之势力。”同时为消除民国元年云南援川时的误会,蔡锷又特意声明:“川省有少数人说滇军抱侵略主义,川、滇非二国,不能言侵略。……现滇军在川者约计两师,我要在川办事,不得不暂时留驻川省,事毕立即撤回。” [1](P1479)随后,蔡锷抱病“昕夕部署”,多管齐下,致力治川。
1.整治政务。蔡锷上任后,对川省行政官员进行了调整,任命尹昌龄为政务厅长,邹宪章为财政厅长,嵇祖佑为全省警备处处长,殷承瓛为川边镇守使,钟文虎为川西道道尹,张澜为嘉陵道道尹,修承浩为川东道道尹,熊廷权为川边道道尹兼川边财政分厅厅长,并制定各级军队长官和地方官吏的奖惩条例,以肃清官场中的歪风邪气。与此同时,蔡锷“以川省建设伊始,诸待整理”,还特别规定政府统一办公时间,“谕令督、省两署人员每日早七钟入署,晚六钟出署,逢星期仍照常办公,不得休息,俾免政务丛挫”[10]。
2.整编军队。四川是护国战争主战场,军兴以来,境内北洋军、川军、黔军、滇军混杂。停战后,虽然北洋军退出川境,但黔军、滇军一时未撤回。这样,各军之间难免时有矛盾和冲突。鉴此,蔡锷抵蓉视事后立即着手整编在川的军队工作,将川军编成三个师,滇军编成两个师,黔军编成一个师,指定各军、师的长官和驻扎地区,明令所有四川境内部队“勿再事招募,非有命令,不得擅离防地,违者即以匪论,严予剿除”[1](P1460);“无论何种军队,不准在各地方擅行提取公款及借故筹款,如违,即以军法从事”[1](P1470)。同时规定“此后无论何项军队,概不准驻省城内,所有省内维持治安之责,自以警察、宪兵、警备队等担任”,并“饬前方各军悉驻城外,概不入城。”[1](P1466)并下令清查和收缴因战争,流入社会的枪枝弹药。[7](P387)
3.整顿治安。护国战争爆发后,四川各地匪帮打着护国军旗号滥招义勇,还有的匪徒穿着滇军军服,窜入乡场市镇,大行抢劫,以致民众怨声载道。鉴此,蔡锷发布《禁止招安令》,命令川境各军“各就原驻汛地听候命令,不得妄动滋扰。各处义勇一律停止招募,倘有阳奉阴违,假借名义,再事招募者,一经查出,以聚众扰乱大局论” [1](P1461)。同时还发布《治匪告示》,告诉川民:“以后不管什么招安军、义勇队,是官、是兵,到你的地方都要有他军队长官的护照,并要有他长官的印信,还要他的长官先行通知你们,地方县官转饬你们,地方团甲知道,你们查验的护照就不致误会了。倘有军队打扮的人到你们地方,未经带有这样护照,在先并未通知你们地方官使你们知道,那就不管他是什么官,是什么兵,你们保甲尽可把他捆送你们的地方官,照律惩办。如果棒客,你们地方总须齐心,准你们将他拿获,送交地方官重办。”[7](P382)鉴于川东各属近年土匪蜂起,骚扰不宁,蔡锷还特委护国军右翼总司令戴戡为川东各属巡阅使,率所部赴川弹压地方,维持川东治安。
4.整理财政。由于护国战争爆发,四川各地税捐停止,财源枯竭,财政十分困难。为解决财政困难,蔡锷督川后,立即通电各道尹、各县知事及各征收局长、榷税局长:“大局初定,地方秩序亟应整理,希各振刷精神,力图上理,勉为循良,为蜀造福。各属征收税课尤应清除积弊,照章征收,严戒苛索,借纾急困,而甦民力。至每月征存各款,应各按期详解,就近缴由各道尹代收转解,以清军需,不得违延拖欠或侵蚀挪移,致干重究。”[7](P387)并下令:“无论何种军队,不准在各地方擅行提取公款及借故筹款。如违,即以军法从事。”[1](P1470)同时,蔡锷还着手统一财政收支,派刘云峰为代表到北京与财政等部协商四川善后经费,并饬财政厅将从前各征收机关被提款项,切实清查,各地“嗣后征存税款应随时照章报解,非奉有本公署暨财政厅命令,不得擅自动拨,倘再有假借名目向该署局及地方绅粮估提、估借款项者,无论何人,应即由该署局将人扣留,一面详报本公署核办”。[7](P386)
一
1915年12月25日,蔡锷、唐继尧等人于云南发动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维护共和国体的护国战争。在各地护国军的顽强作战和全国人民强烈声讨下,处于四面楚歌的袁世凯迫于形势,不得不于3月22日下令撤销帝制案,并于6月6日忧惧而死。次日,黎元洪在北京继任大总统,民国得以恢复。
6月24日,北京政府任命护国第一军总司令蔡锷为益武将军督理四川军务兼四川巡按使。尚在川南前线的蔡锷接到任命之时,正是其在京师就已发作的喉病已经相当沉重,“喉间痛楚加剧,不能发音”和他正准备履行其起义之初所宣布“一俟大局略定,即当引退,从事实业” [1](P1450)的诺言,决意退休、无意问世之际,因此,“锷当电辞,举人自代”[1](P1447)。
与此同时,北京政府的这一任命也引起了社会一些有识之士的不满和质疑。其原因,一是北京政府仍沿用袁世凯帝制时的官名。成都官绅李为纶、黄金骜等人联名致电蔡锷指出:“唯将军、巡按为元年官制所无,公以首义元勋,讵宜受此非法之伪职?” [2]上海《时事新报》也刊发《读蔡松坡督川令感言》的社论说:“蔡君为首义护国之一人,同时亦为合众抚军之一人,岂能轻易受此不成官制之委任,而归于二陈之流亚耶!”[3]二是北京政府在任命蔡锷为益武将军督理四川军务兼四川巡按使的同时,又任命在四川长期与护国军对抗的北洋军三师师长曹锟会办四川军务。辛亥四川保路运动领袖蒲殿俊就因此为蔡抱不平,急电质问国务院:“以蔡锷督川,又令曹锟会办四川军事,事出不伦,何胜骇疑!……蔡、曹薰莸,不可同器,明彼昧此,宁曰善策?!若不立即收回成命,令曹锟速出川境,恐人心迷惑,必至大局更破,不独蜀人死不愿戴此残夫也。” [4](P246)尽管对北京政府的任命存在不满和质疑,但社会各界对蔡锷治川极表欢迎。李为纶、黄金骜来电说:“督理川事,靖难解纷,极知非公莫属。……望即以都督名义率兵直入成都,檄召熊、刘同商善后,川局幸矣甚。”[2]蒲殿俊恳请蔡锷:“乞勿拘细节,力持大局,暂以都督或总司令名义,布告全省所属各军,条理民政,于以削平祸乱,回复治安。俟国是大定,再从经制。” [4](P246)蜀商公益会致电蔡锷说:“蜀难未夷,民在水火,扶创救死非公莫属。”[5]四川旅沪同乡会也来电表示:“蜀事善后,专望我公,不胜恳祷之至。”[6]面对“此情此境”,蔡锷感到“实难恝然作绝裾之行” [1](P1464)。
7月6日,在各界的质疑和要求下,北京政府乃改任蔡锷为四川督军兼署省长,但不同意蔡锷辞职,而是“著给假期一月,就近调养”。同日,曹锟迫于各界压力,引兵离川。虽然因护国战争而南下的北洋军此时陆续离川,但四川境内却仍不太平,依然战云密布。
原来,早在四川将军陈宧5月22日宣布四川独立时,袁世凯即采用借刀杀人之计,于5月25日提任川军第一师师长、重庆镇守使周骏为“崇武将军”、督理四川军务,任命周部旅长王陵基为“重庆镇守使”,并唆使他们进攻成都,驱逐陈宧。袁世凯死后,周骏在段祺瑞和曹锟的暗中支持下,继续进兵成都。在周骏所部的进攻下,陈宧遂向在川南的蔡锷告急。
对于周骏、王陵基的行径,蔡锷义愤填膺,感到“义难坐视”,立即通电全国,声讨周骏和王陵基。同时,为防止在川北洋军支持周、王,使事态扩大,蔡锷又致电入川北洋军司令张敬尧指出:“微闻日前贵军一部分,有偕同周师西行之说,不知确否?如其有之,务早迅予调回。” [1](P1426)
北京政府命蔡锷督川后,在四川绅民的强烈请求下,蔡锷立即作出讨周、王之部署。首先,他电请大总统黎元洪将周、王二人调京,如不服从,即行剿办。黎元洪随即下令调周、王入京。但周骏却并不遵令执行,继续进攻成都。于是,蔡锷一面径电正告周骏,“锷奉大总统令,督师戡乱,有违抗命令、扰乱大局者,均惩无赦。”[7](P381);一面速派护国第一军左翼军总司令罗佩金率顾品珍梯团驰赴成都,援陈驱周。但援军未到,陈宧已支持不住,于6月26日逃出成都,王陵基、周骏相继入城,周骏自为四川督军。但此时罗佩金已率部逼近成都,并与护国川军总司令刘存厚、四川招讨军总司令熊克武等部联络进攻周骏所部,周骏见形势不利而逃出成都。6月30日,刘存厚率部先入成都,暂行代理四川军民政务。这样,四川大局得以基本稳定。
7月19日,为了迅速恢复四川秩序,蔡锷不顾病情加重,毅然决定由泸州赴成都就任,并发出通告说:“遵于七月二十一号由泸首途晋省履任。” [1](P1461)对于蔡锷这种临危受命、抱病赴任的精神,云南《中华民报》发表时评予以赞扬:
自滇军入川,袁师南下,川人苦军旅者久矣。重以盗贼起伏,闾阎难安,商贾不行,公私交困,辗转流难,惨不忍闻。而周骏、王陵基复呈其凶顽,潜师资州,进图省城,陈二安(宧)势穷北遁,车仗行李,逦迤道路,骚扰之情,不言而喻。嗟乎,蜀民何辜而受此浩劫耶?!
往事已矣。今蔡松坡全师赴任,进驻省垣,周、王知退,曹、张亦却。天其或者哀眷斯民而赐于治乱之人乎。夫以蔡公之雄才,罗鎔轩之精练,悉力谋治,庶几焉反危为安,而巴蜀人士亦将有安枕之日矣。幸哉,巴蜀!伟哉,蔡公![8]
二
7月29日,蔡锷扶病到达成都受任视事。上海《民国日报》曾以《蔡督军大受欢迎》为题,对此作了较为详细的报道:
督军蔡锷到省之时,官民非常欢迎。各户皆不期而悬挂国旗,以表庆祝。各商会等团体,各派代表郊迎数十里。蔡氏入城之后,人心因之大定。蔡氏既入督军府,刘存厚则移居于兵营。蔡氏所带滇军少数驻扎城中东北方,其大部分则扎于城外。刘军则扎于城之西南。[9]
到成都后,蔡锷首先安定民心,布告四川军民“各部将士力顾大局,率队待命,各机关人员照常办公,勿懈厥职,各地方人民各安生业,勿肆张皇。” [1](P1467)在成都绅界举行的欢迎会上,蔡锷强忍喉咙的疼痛发表讲话,鼓舞民气:“四川土地之大,物产之富,远过日本,使我经营数年,不特可使川省大治,并能使四川一省为全局增莫大之势力。”同时为消除民国元年云南援川时的误会,蔡锷又特意声明:“川省有少数人说滇军抱侵略主义,川、滇非二国,不能言侵略。……现滇军在川者约计两师,我要在川办事,不得不暂时留驻川省,事毕立即撤回。” [1](P1479)随后,蔡锷抱病“昕夕部署”,多管齐下,致力治川。
1.整治政务。蔡锷上任后,对川省行政官员进行了调整,任命尹昌龄为政务厅长,邹宪章为财政厅长,嵇祖佑为全省警备处处长,殷承瓛为川边镇守使,钟文虎为川西道道尹,张澜为嘉陵道道尹,修承浩为川东道道尹,熊廷权为川边道道尹兼川边财政分厅厅长,并制定各级军队长官和地方官吏的奖惩条例,以肃清官场中的歪风邪气。与此同时,蔡锷“以川省建设伊始,诸待整理”,还特别规定政府统一办公时间,“谕令督、省两署人员每日早七钟入署,晚六钟出署,逢星期仍照常办公,不得休息,俾免政务丛挫”[10]。
2.整编军队。四川是护国战争主战场,军兴以来,境内北洋军、川军、黔军、滇军混杂。停战后,虽然北洋军退出川境,但黔军、滇军一时未撤回。这样,各军之间难免时有矛盾和冲突。鉴此,蔡锷抵蓉视事后立即着手整编在川的军队工作,将川军编成三个师,滇军编成两个师,黔军编成一个师,指定各军、师的长官和驻扎地区,明令所有四川境内部队“勿再事招募,非有命令,不得擅离防地,违者即以匪论,严予剿除”[1](P1460);“无论何种军队,不准在各地方擅行提取公款及借故筹款,如违,即以军法从事”[1](P1470)。同时规定“此后无论何项军队,概不准驻省城内,所有省内维持治安之责,自以警察、宪兵、警备队等担任”,并“饬前方各军悉驻城外,概不入城。”[1](P1466)并下令清查和收缴因战争,流入社会的枪枝弹药。[7](P387)
3.整顿治安。护国战争爆发后,四川各地匪帮打着护国军旗号滥招义勇,还有的匪徒穿着滇军军服,窜入乡场市镇,大行抢劫,以致民众怨声载道。鉴此,蔡锷发布《禁止招安令》,命令川境各军“各就原驻汛地听候命令,不得妄动滋扰。各处义勇一律停止招募,倘有阳奉阴违,假借名义,再事招募者,一经查出,以聚众扰乱大局论” [1](P1461)。同时还发布《治匪告示》,告诉川民:“以后不管什么招安军、义勇队,是官、是兵,到你的地方都要有他军队长官的护照,并要有他长官的印信,还要他的长官先行通知你们,地方县官转饬你们,地方团甲知道,你们查验的护照就不致误会了。倘有军队打扮的人到你们地方,未经带有这样护照,在先并未通知你们地方官使你们知道,那就不管他是什么官,是什么兵,你们保甲尽可把他捆送你们的地方官,照律惩办。如果棒客,你们地方总须齐心,准你们将他拿获,送交地方官重办。”[7](P382)鉴于川东各属近年土匪蜂起,骚扰不宁,蔡锷还特委护国军右翼总司令戴戡为川东各属巡阅使,率所部赴川弹压地方,维持川东治安。
4.整理财政。由于护国战争爆发,四川各地税捐停止,财源枯竭,财政十分困难。为解决财政困难,蔡锷督川后,立即通电各道尹、各县知事及各征收局长、榷税局长:“大局初定,地方秩序亟应整理,希各振刷精神,力图上理,勉为循良,为蜀造福。各属征收税课尤应清除积弊,照章征收,严戒苛索,借纾急困,而甦民力。至每月征存各款,应各按期详解,就近缴由各道尹代收转解,以清军需,不得违延拖欠或侵蚀挪移,致干重究。”[7](P387)并下令:“无论何种军队,不准在各地方擅行提取公款及借故筹款。如违,即以军法从事。”[1](P1470)同时,蔡锷还着手统一财政收支,派刘云峰为代表到北京与财政等部协商四川善后经费,并饬财政厅将从前各征收机关被提款项,切实清查,各地“嗣后征存税款应随时照章报解,非奉有本公署暨财政厅命令,不得擅自动拨,倘再有假借名目向该署局及地方绅粮估提、估借款项者,无论何人,应即由该署局将人扣留,一面详报本公署核办”。[7](P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