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人凤集》勘误(2)
辛亥革命网 2016-05-17 10:45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邓江祁 查看:
13、《为李根源等组织欧事研究会事致黄兴函》。由于原函未注明时间,石芳勤将其时间标为1914年,但在注释中说:“欧事研究会于1914年8月在日本东京成立,故谭人凤致黄兴函当在1914年8月以后。”[1](P115-116)查1914年7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李根源、李烈钧、陈炯明、熊克武等一些在东京而未入中华革命党的旧国民党人考虑到“欧战情势影响于中国局势者甚为严重,应研究其发展与演变”,即于 8月组织了欧事研究会,其主张主要是集中人才,“不分党界”;对于孙中山,取“尊敬主义”;对于国内革命取“渐进主义”,以争取各方同情。欧事研究会成立后,李根源致信远在美国的黄兴,报告了欧事研究会及其主张,并请其加入。此时,黄兴也赞成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机发动“第三次革命”,因此收信后,认为欧事研究会“本爱国之精神,抒救时之良策,主旨宏大,规画周详,其着手办法,尤能祛除党见,取人材集中主义”[6](P740),并爽快同意入会,从而成为欧事研究会的精神领袖。但对于欧事研究会及其策略,谭人凤却有不同的看法,十分担心革命党人因此再度分裂,即与白逾桓、柏文蔚等人辗转捎信给黄兴,汇报了欧事研究会主张“民党暂不革命,庶政府得以全力对外,而国不至于亡”,并“嗾使一般无识学生,发起爱国团,欲发表中山罪状,莠言乱政” [1](P116)等情况,希望黄兴制止李根源等人的行为,促进革命党内的团结。对此,黄兴于9月12日复信说:“接八月十八日手示,敬悉公等苦心热忱,大谋进行,无任感佩。其办法从维持固有之党势入手,既与中山无所冲突,且有事时得以助力,实为正大稳健之至。现在所谓革命党,其弊在不能统一,公等著意在此,将来救国目的必可达到。望诸公等持以毅力,不患事之无成也。”与此同时,黄兴又婉转向谭人凤解释,李根源等人组织欧研会并不是象谭人凤所说的“绝无所预备,徒大言欺世”,“取媚于袁贼,阻革命之实行”,而是正在积极努力,“其办法皆趋于有条理之预备”。他认为,谭人凤之所以对欧事研究会及其策略有不同的看法,可能是因为与李根源等人“感情素未融洽,意见尚未疏通,至有彼此误会之处”,因此希望谭人凤等人与李根源等人多沟通,消除误会,防止“各自为阵,不相关联”, 以收群策群力之效。[6](P742)由此可见,谭人凤此函的确切写作时间应为1914年8月18日。
14、《为彻底解决国是问题致蔡锷函》。由于原函未注明时间,石芳勤将其时间标为1916年,并在注释中说:“根据其内容推定,应在1916年6月6日袁世凯死前。”[1](P117)但经笔者查证,此函曾于1916年4月26日在上海《民国日报》上发表;笔者还曾考证,谭人凤于4月20日左右由日本返抵上海。[7]因此,此函应作于1916年4月下旬。
15、《留别鲁父老书》。谭人凤于1916年6月24日应居正之邀赴山东协调民军内部矛盾,调处工作结束后由山东返回上海,临行前撰写了《留别鲁父老书》。原书未注明时间,石芳勤根据报刊发表的时间将其时间标为1916年8月4日。[1](P134)但据笔者考证,谭人凤于7月下旬离开山东返上海,7月底抵达上海。[7] 因此,此书应作于1916年7月下旬。
16、《唐继星阙麟书二先生追悼会启事》。这个《启事》,石芳勤根据上海《民国日报》1916年10月25日刊登的时间将其时间标为1916年10月25日。[1](P143-144)但笔者发现,它于10月23日的《申报》就刊登了。因此,这个《启事》发布的时间应为1916年10月23日。
17、《为公债事致北京财政部总长陈锦涛函》。原函未注明时间,不知何故,石芳勤将其时间标为1916年11月19日。[1](P144)据查,函中有“本拟趋前请教,以克强葬事在即,匆促回沪,未及走辞,特命小儿赍椷上呈,面聆一切”一句。另据笔者考证,谭人凤于1916年11月中旬应熊希龄等人之邀赴京筹备黄蔡二人追悼会,12月21日返抵达上海。[7] 因此,谭人凤此函应作于1916年12月下旬。
18、《为改葬黄兴于湖南事致赵恒惕等电》。原电末有代日韵目“麻”,代指为6日,但石芳勤却根据报刊发表的时间将其时间标为 “1916年12月7日”[1](P150),实误。此电时间应为1916年12月6日。
19、《为反对参加欧战事致西南各省电》《为反对对德宣战事致段祺瑞电》《为反对对德宣战事致丙辰俱乐部电》。谭人凤这三份电报均因反对中国对德宣战而与章太炎联名发出的,内容涉及大总统黎元洪与国务总理段祺瑞在中国是否对德宣战问题上意见不一,黎元洪主张中立,反对参战,而段祺瑞主张参战,并以去职赴天津相要挟。谭、章二人支持黎元洪,做段祺瑞的工作,希望其回心转意。这些电报均有代日韵目,分别为“微”、和“鱼”,因此,石芳勤分别将三电的发出时间定为第一电为1917年2月5日,第二、三电为2月6日。[1](P174-176)但经笔者查考,段祺瑞于3月4日率内阁成员到总统府逼黎元洪同意宣战,未得黎同意,即于当晚上书辞职,出走天津。因此,谭、章二人这三份电报的时间应分别为1917年3月5日和3月6日。
20、《关于张行义冒名之启事》。这个《启事》,石芳勤根据上海《民国日报》1917年7月26日刊登的时间将其时间标为1917年7月26日。[1](P208-209)但笔者发现,它首发于7月23日的《申报》。[8]因此,谭人凤《关于张行义冒名之启事》发布的时间应为1917年7月23日。
21、《致张开儒勉其率军北上函》。谭人凤原函未标时间,石芳勤根据函中大体内容,将之标为1917年。[1](P224)但据笔者查考,函中有“近应同人请求,单骑来汉”一语。《谭人凤生平大事记》中说,谭于1917年11月20日左右由沪抵武汉。[1](P417)因此,谭人凤此函应作于1917年11月下旬。
22、《勉黎天才努力护法函》。谭人凤原函未标时间,石芳勤根据函中大体内容,将之标为1917年11月20日左右。[1](P215)经查,黎天才于1917年12月16日才在湖北襄阳宣布就任湖北靖国联军总司令之职,宣告护法。因此,谭人凤《勉黎天才努力护法函》的写作时间应为1917年12月20日左右。
23、《致章炳麟述坚持护法意见函》《致唐继尧勉其坚持护法函》《致熊克武勉其坚持护法函》。此三函中未见时间,石芳勤根据函中大体内容,将之均标为1917年。[1](P222-226)但笔者发现,三函中均提及滇黔川靖国军攻占重庆和黎天才在襄阳宣布自主之事,希望章、唐、熊三人乘势直趋武汉。经查,滇黔川靖国军攻占重庆在1917年12月3日,黎天才在襄阳宣布自主在12月16日。因此,谭人凤此二函均应作于1917年12月下旬。
24、《致冯玉祥勉其热心护法电》《为助冯玉祥复董育华函》。此一电一函内容相近,但原件均未标时间 ,因此,石芳勤根据大体内容,均将之标为1918年。 [1](P233)笔者以为,这个时间太宽泛。据查,护法运动期间,奉命“援湘”的北军第16混成旅长冯玉祥于1918年2月14日,在湖北武穴通电,要求南北休战言和。由此可见,谭人凤此一电一函的写作时间当在1918年2月中下旬。
25、《为程潜与陈嘉佑冲突事致谭浩明函》《致金永炎述湘鄂护法形势函》《为湘军攻守问题致赵恒惕刘建藩林修梅函》《为湘鄂军情致张镕川函》。这四函内因未标时间,石芳勤根据大体内容,将之均标为1918年。[1](P236-244)但笔者发现,这四函均涉及调处湘军总司令程潜与湘军旅长陈嘉佑发生冲突之事,而1917年12月11日,谭人凤就在致冯天柱函中已提及此事,并希望妥善调处。[1](P221-222)因此,上述四函的写作时间均应在1917年12月。
26、《勉岳阳同志努力护法函》《致曾搏九述待南军接近武汉函》《为湘事慰张守庚函》《为北军势蹙分致仇鳌陈宏斋李莼生林特生函》《为派李茂煊前往联络事致邹价人函》《致程潜质其请和函》《为反对议和致赵恒惕刘建藩林修梅函》《为反对议和致杨伯笙函》。此八函内均未标时间,石芳勤根据大体内容,也将之均标为1918年。[1](P234-249)笔者发现,在这八函中,谭人凤均希望湘粤桂护法联军在攻占岳阳后,继续北进武汉,并表示在武汉接应。经查,湘粤桂护法联军于1917年11月20日攻占长沙,1918年1月27日又攻占岳州,但未按谭人凤要求北进,3月18日岳州又被北军占领。由此可见,谭人凤此八函的写作时间均应在1918年2月至3月中旬之间。
27、《劝谭浩明进攻武汉函》《致谭浩明请坚持护法函》《致谭浩明质其按兵议和函》。谭人凤致谭浩明此三函内均未标时间,石芳勤根据大体内容,分别将之均标为1917年11月24-27日间、1917年和1918年1月6日。[1](P217、223、227)经查,谭浩明于1917年10月被推为湘粤桂护法联军总司令。谭人凤《劝谭浩明进攻武汉函》中有“今日执事进得湘省岳州,不遇挫锐之师,荆襄又有犄角之势,如能分伤前敌将士,分途会合黎、石两军进攻武汉,自势理考之,武汉之下,当在意中”[1](P218)之语,《致谭浩明请坚持护法函》中有“愿我公乘顺流而下之势,恃壶浆簟笥之迎,一怒而安,时乎不再” [1](P223)之语,《致谭浩明质其按兵议和函》中有“人凤久处此间,早有准备,只待南军接近,武昌、汉阳皆不难同时并下。时不可失,机不再来,乞电伤前敌将领,分兵并进”[1](P227)之语,均表示希望湘粤桂护法联军攻取岳州之后,应乘势北攻武汉之意。如前所述,湘粤桂护法联军于1918年1月27日攻占岳州,3月18日岳州又被北军占领。由此可见,谭人凤此三函的写作时间亦均在1918年2月至3月中旬之间。
28、《宋钝初夫人方氏讣告》。此讣告为石芳勤录自1919年2月6日的上海《民国日报》,因此将其刊出的时间定为1919年2月6日。方氏逝世于1月26日,10多天后才登讣告,似不合常理。据笔者查考,此讣告其实早在1919年1月27日的《申报》,即方氏逝世的次日就已刊出。所以,谭人凤等人的讣告发布的时间应为1919年1月27日。
参考文献:
[1]石芳勤编.谭人凤集[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
[2]本馆特电[N]. 滇南公报,1912-07-10.
[3]公电[N].顺天时报,1912-06-07.
[4]湘人冲突余闻[N].申报,1912-06-11.
[5]来函[N].申报,1912-06-11.
[6]刘泱泱编.黄兴集[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7]邓江祁.《谭人凤生平大事记》考误[J].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
[8] 广告[N].申报,1917-07-23.
[9] 广告[N].申报,1919-01-27.
原载《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