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锷京师任职考(2)
辛亥革命网 2015-06-11 14:29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邓江祁 查看:
二
既然众说纷纭的蔡锷京中任职情况有考证和澄清的必要,下面,笔者拟根据当时的《政府公报》和《民国职官表》等史料,对于以上涉及的蔡锷京中所任的职务逐一进行考证。
1、高等军事顾问(总统府军事处参议)。关于“李谱”中提到的这个职务,笔者尚未查到有关任命文件,但最近在1914年8月27日的《政府公报》上发现一篇蔡锷和蒋尊簋任将军府将军后呈辞顾问、参政两项兼薪文,文中称,他们“备员军府,每月应支俸给,足为俯仰事蓄之需,所有钧府顾问暨参政院参政两项兼薪,拟请自九月起一律停支”。[14]由此可证,蔡锷调京后确被袁世凯聘为过总统府军事顾问,而且并非为总统府军事处参议。顺便说一句,当时总统府顾问也可冠以“高等”和类别的形容词,当时《政府公报》上就登过梁启超、樊增祥 “高等政治顾问”的头衔。因此,“李谱”中关于蔡锷担任高等军事顾问的说法也是正确的。还值得一提的是,当时总统府除军事顾问外,还有军事谘议的职务。前者授以京中高级军官和调京的地方主要军政长官,如蔡锷、哈汉章、王芝祥、蓝天蔚等;后者则授以一般的高级军官。如李鸿祥、殷承瓛调京后就授为军事谘议。
2、陆军部编译处副总裁。“刘谱”中记载,蔡锷10月4日(应为11月4日)到京,被袁世凯委为陆军部编译处副总裁,而且还特别说明,总裁为段祺瑞。既然由陆军部长亲自担任总裁,那么这个“编译处”的级别应不低,至少是该部的二级或直属机构。但据笔者核查,这个由段祺瑞为总裁的“陆军部编译处”在陆军部机构系列中并不存在。根据临时大总统袁世凯于1912年8月31日颁布的《陆军部官制令》,陆军部设总务厅和军衡、军务、军械、军学、军需、军医、军法、军马等一厅八司。1914年2月24日,袁世凯公布《陆军监狱官制》和《陆军监狱官任用条例》,其中规定:陆军监狱的设置和地址均由陆军部决定,属于中央的由陆军总长管辖,属于地方的由所属长官管辖。据此,属于中央的陆军监狱为陆军部直属机构。1914年7月10日,袁世凯又颁布《修正陆军部官制》,在内设机构上,除将以前的军马司改称军牧外,余仍旧制。同时,在东方杂志社所编的《民国职官表》的陆军部所属机构中也未见有“编译处”的机构。由上可见,在陆军部二级或直属机构中均无“编译处”这个机构。既无此机构,那么段、蔡二人的总裁、副总裁之职更是无从谈起。况且,在胡晓编著的《段祺瑞年谱》和吴廷燮所撰的《段祺瑞年谱》中也均未有段祺瑞担任过“陆军部编译处”总裁职务的记载。
但“刘谱”中的陆军部编译处也并非全是虚构。因为在1915年2月,袁世凯为加强军事教育方面工作,决定成立了一个叫“军学编辑局”的机构,负责翻译、编辑和出版军事参考书,并派段祺瑞为总裁(《政府公报》上未见对段该职务的任命,但见段有此头衔)。是月8日,段祺瑞在《政府公报》上发布通告称:“本总裁前奉大元帅面谕,筹设军学编辑局,遵即拟具章程,呈奉批准在案。现择于二月八日开办,地址暂设于将军府同院。”同时, 段祺瑞在呈报袁世凯的军学编辑局开局日期文中也称,“前准统率办事处奉发关防一颗”。由此可见,这个军学编辑局并不隶属于陆军部,而是与之并列、受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直接领导的新机构。2月22日的《政府公报》上还有一则段祺瑞对陆军部的饬令:“查军学编辑局现已开办,所有本部军学司之编译科、编译处著一并裁撤。此饬。”由此也可推知,之前陆军部军学司下面确有个编译处,但这个编译处充其量也只是个陆军部的一个三级机构,其全称应为陆军部军学司编译处。根据陆军部的官制,其负责人也只是科长(校级军官),即便其职责再重要,由军学司司长魏宗瀚兼任也就到顶了,不可能劳驾陆军部长、上将段祺瑞亲自兼任。
如果说“刘谱”可能把“军学编辑局”误为“陆军部编译处”,那么,蔡锷的“陆军部编译处副总裁”一职是否也可能是“军学编辑局副总裁”之误呢?笔者认为不大可能。因为第一,蔡锷这样重要的职务未见袁世凯的任命(中国银行,全国水利局等机构的总裁、副总裁均有大总统的任命令),而且在《政府公报》中也从未见蔡锷有过军学编辑局副总裁的头衔。第二,此前10多天,蔡锷已奉命督办经界局事务,正当筹办经界局事务繁重之际,也不大可能又派他再去筹办军学编辑局。最后顺便提一句,军学编辑局存续的时间也不到半年,是年7月,为进一步加强军事教育工作,袁世凯又将军学编辑局与陆军部军学司合并,设立陆军训练总监,使之成为中央掌管陆军教育的最高机关,与参谋本部、陆军部等平列,并委派蒋雁行为总监。7月21日,段祺瑞便将军学编辑局的人员档案移交蒋雁行,军学编辑局随之宣告撤销。
3、政治会议议员。1913年11月5日,袁世凯令国务院通电各省,分别举派2人来京,以便召开地方行政会议,议商要政。26日,袁世凯又下令将地方行政会议改为政治会议,并特派李经羲、梁敦彦、樊增祥、蔡锷、宝熙、马良、杨度、赵惟熙等八人合组政治会议机关。12月29日下午,政治会议首次正式开会,讨论袁世凯同月18日及22日提交的“救国大计谘询案”和“增修约法程序谘询案”, 议长李经羲指派蔡锷、孙毓筠等15人为审查员,蔡锷为审查长。同时,《民国职官表》所列的政治会议议员中也可查到蔡锷的名字。因此,蔡锷无疑担任过政治会议议员的职务。
4、约法会议议员。1914年1月10日,政治会议遵袁世凯之意,呈请特设“造法机关”,修改约法。24日,政治会议通过《约法会议组织条例》,并呈报袁世凯。26日,袁世凯公布《约法会议组织条例》,规定约法会议由京师选出4人,各省选2人,蒙、藏、青海选出8人,全国商会联合会选出4人组成。蔡锷当时在京师,未参选约法会议议员,因而无从担任约法会议议员,而且当时的《民国职官表》中所列约法会议议员名单中也无蔡锷的名字。
虽然蔡锷没有担任约法会议议员,但他与约法会议也并非毫无关系。笔者在《政府公报》中发现, 3月4日,袁世凯曾下令,派李经羲、蔡锷等9人为约法会议议员资格审定会会员。蔡锷不仅担任了约法会议议员资格审定会会员,而且后来还担任过这个审定会的 “头儿”。8月2日,袁世凯又下令,以约法会议议员资格审定会会长李经羲因事缺席,蔡锷在会员中名次在前,派蔡锷为约法会议议员资格审定会代理会长。8月27日,蔡锷还以约法会议议员资格审定会代理会长的身份,呈文袁世凯,请求继续审定约法会议议员资格。[14]所以,蔡锷并未担任过约法会议议员,而是担任过约法会议议员资格审定会会员和约法会议议员资格审定会代理会长。蔡锷的这两个职务以前在蔡锷年谱和有关蔡锷的著作中似均未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