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孙中山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之构建(2)

辛亥革命网 2015-05-19 09:13 来源:团结杂志 作者:王晓军 查看:

在对孙中山社会主义思想的性质认识上,近年来,中国大陆学界挣脱教条主义、经典主义长期以来的束缚,努力使学术研究越来越具有开拓性和挑战性。

  四、孙中山的民权主义是与

  他的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政治思想

  由于孙中山在建构他的民权主义思想时,没有接受马克思列宁的“阶级斗争”思想,尤其不受列宁斯大林的“无产阶级专政”思想的影响,却更为关注卢梭“天赋人权”、“民约论”;他不提由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政治制度,却提“五权宪法”和“权能分离”的代议制政体,因此,孙中山民权主义的政治构想容易被视为与西方资本主义“三权分立”、“议会政治”如出一辙,加上他所处时代正值资本主义替代封建制度而焕发出蓬勃生命力的时期,需要发展资本主义政治和经济,因而也就容易被视为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

  在笔者看来,孙中山的“民权”和西方的“人权”是有一定区别的。资本主义的政治建设强调“人”的权利,而孙中山则强调“民”的权利。卢梭在他的《社会契约论》(即孙中山所说的《民约论》)中也谈到“人民”,但他所说的“人民”是指理性的,能够为争取权利而让渡权利,参与订立公共契约的,能够在共同体中表达意志的个人的集合体。“人民”的权利是以“天赋人权”为基础的,它有生物性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财产权。这种“人民”的权利常常被抽象为“人权”,并引申为“人”自私本性的理论辩护,成为“自由主义”和私权至上信条的理论基础;而这种所谓的“人民”的权利在孙中山时代的中国只能是极少数有权有势、有财富、接受相当教育的,或者是“后知后觉”的群体,而绝大多数“不知不觉”的人民并不具备享用这种权利的能力。所以,孙中山的“民权”不同于“人权”,他的“民权”明显偏向处于弱势地位的大众,即处于被剥削地位的“不知不觉”的劳苦大众。他根据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务实地提出中国政治建设的愿景。“权能分离”学理下的代议制,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看起来更接近西方“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但孙中山“民权”思想中为普通大众争权利的本质却是与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宗旨是一致的。孙中山并没有像理论家那样去论述抽象的人权,而是通过务实地建构政治制度,去争取和保障民众的权利,这样就使孙中山的民权和资产阶级在推翻封建专制中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在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转而成为维护剥削制度的“天赋人权”的理论有了本质的区别,并使这种政治制度成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部分。所以,将孙中山民权主义也列入孙中山社会主义思想中加以考察,并不违背孙中山“三民主义”思想本旨。

  五、构建孙中山社会主义思想体系

  有利于将其纳入世界社会主义思潮之中

  以考察其思想特征

  将孙中山的民权主义也纳入其社会主义思想中加以考察,一方面丰富了原本仅以民生主义为孙中山社会主义思想主要内容的范围,另一方面则在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以及由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人继承、发展的社会主义思想面前,同时又在从第二国际伯恩斯坦修正主义延续下来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想面前,更加清晰地显示出孙中山社会主义思想的特点,这就有利于全面考察孙中山社会主义思想的特点以及思想中受到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民主主义思想影响的痕迹。因此,勾勒比较完整的孙中山社会主义政治和经济建设的思想,便于与科学社会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思想进行比较研究。

  正如我们谈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不仅要论及其产生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政治经济学理论下的生产力、生产资料所有制、资本、社会产品分配等,还会论及阶级、政党、政府、专政、民主、法制等一系列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制度问题。同样,讨论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思想亦是如此。因此,如果仅仅围绕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即围绕生产资料所有制、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的哲学、经济学以及社会学的理论问题,那么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已经对此做了较为丰富的阐述。但如果在这些理论思考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去探讨如何建立政治制度以确保生产资料所有制充分发挥其优越性,推动社会进步,也就是将理论的思考落实于社会实践中,那就很难离开关于国家、政府、政党、民主、议会等方面的思考。这些虽然不像生产资料所有制那样最直接地决定社会性质,但都围绕生产资料所有制运转,它们也属于社会主义应有的题中之义。因此,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是孙中山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孙中山的民权主义则是民生主义实现的前提,也是孙中山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

  (王晓军,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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