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起义首创民国警政(3)(2)

辛亥革命网 2010-10-11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赵志飞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武昌首义诞生了中华民国,同时也诞生了中华民国开国后最早的警察机构。本文对中华民国湖北军政府“湖北临时警察筹办处”的首创勇气、牺

  在警力配置上,警察处规定:各区设区长一员,副区长一员,警员十二员,书记一员,巡士一百零八名,另杂役若干(无定额)。

  为迅速控制乱象,稳定秩序,鄂军政府循乱世用重典之法,下达了“八斩八赏”的“都督示”:

  藏匿滿人者斩,藏匿侦探者斩

  买卖不平者斩,伤害外人者斩

  扰乱商务者斩,奸掳烧杀者斩

  邀约罢市者斩,违抗义师者斩

 

  乐输粮饷者赏,接济军火者赏

  保护租界者赏,守卫教堂者赏

  率众投降者赏,劝导乡民者赏

  报告敌情者赏,维持商务者赏

  卾军政府又发布了《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布告》,用极其通俗易懂的口语化民俗语言对社会大众进行遵纪守法的普及性宣传。全文如下:

  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布告

                     (1911年10月16日)

  我的父老兄弟诸姑姊妹们呀,现在我们起兵是跟我们的祖先复仇,业已把武昌克复转来了,你们不要害怕。但是,各人要守本分。

  第一不要扰害各国租界。不要害外国人性命财产,不要烧领事署及教堂。因为外国八没有害我们,害外们的是口人。若是害了外国人,各国都来与我们仇敌那就不得了呢。

  第二要各人照旧做事。读书的还是读书;种田的还是种田;做工的还是做工;惟有商场是要特别保护的,不准罢市,若有造谣罢市的人,是一定要罚他的。

  第三不要奸掳烧杀。我们的义师原是为救同胞的,若是奸掳烧杀,不是反害了同胞吗?若有奸掳烧杀的人,军政府是要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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