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年“沈荩案”及其影响(3)
辛亥革命网 2010-09-19 00:00 来源:CSSCI学术论文网 作者:严昌洪 查看:
(六)蒙古之行政组织不得有所变更。
(七)拳匪乱事以前,俄国所得之权利,不得有所损害。
此密约也,乃诡秘不可端倪,虽得联俄派之画诺,方未得间以暴白于外。无何,尽腾载于日本各新闻,‘号外’、‘号外’之声,大激动东京吾国留学生之脑,电达全国,到处响应。义勇队、革命军等名词,突兀出现。而各国亦大起不平之论,咸用诘责。满政府……盲然不知所为。久之思得其故,必发于白云观之中也,则机事之泄,群言沈荩之所为,盖荩乃任日本某报之探访员者也。此次密约,确由荩以侦探手段得之。”[1](P299)
这两条史料,尤其是章士钊简直是言之凿凿,使人不得不信。冯自由《革命逸史》第三集《兴中会时期之革命同志》一文介绍沈荩时说:沈荩在庚子失败后,“只身走北京,创设报馆。丁未(1907)六月,以揭发中俄密约为清西后刑毙杖下。”[5](P45)第六集《庚子唐才常汉口自立军实录》一文讲沈荩新堤失败后,走燕京,居二年,“因在报上揭发清廷与俄人私订密约,事为李莲英、庆宽告密,清太后那拉氏命以非刑立毙杖下,中外哗然,时在丁未(民国前五年)六月初八日。”[6](P27)①现时一些有关词典的“沈荩”条释文亦多写此事。
笔者重读有关史料,发现这一说法尚有可疑之处。
第一,是否沈荩最先探得“中俄密约”,又最先捅出去?事实是1903年4月18日俄国提出7条无理要求,次日,日本驻华公使内田康哉参加清军机大臣荣禄的葬礼时,从外务部某官员那里最先探得这7条,当天急电日本政府报告此事。24日,日英两国共同向沙俄政府提出警告。28日东京各报详细报道了俄国的7条要求,《时事新闻》并出版了号外,章士钊所言“号外之声”盖指此报。29日留日学生集会拒俄,组织拒俄义勇队。由此可以推知,所谓“中俄密约”是日本公使内田康哉最先探得,并捅出去的,日本报纸并不是从沈荩处,而是从日本政府方面得到7条要求的。
第二,即使是沈荩也探得“中俄密约”,他首先在何处公布?以上史料颇多矛盾之处。留日学生刊物的《时评》谓沈荩“适为天津某报馆之访事,闻之而首发表于某报纸”,未言报纸之国籍和出版地,接下来说:“其事既表白于天下,于是内地各处电达政府,竭力抗拒者踵相接。”这似乎是说“密约”首先在内地报纸上发表,在内地激起了拒俄运动。可章士钊先说三月沙俄政府有要求满政府之密约7条,不久,即在联俄派画诺后对外公布前,“尽腾载于日本各新闻”,引起拒俄风潮,“群言沈荩之所为”。这又似乎是说首先在日本报纸上发表。他又说:“其所谓发觉清俄密约者,自天津西字报发表之后,(六月初四日天津《新闻西报》--原注)而人始注目。满政府之所以毙荩,或亦归重于此点。”这种说法更有悖于史实,“密约”公之于众,决不会迟至六月初拒俄高潮已过,沈荩业已被捕之时。
第三,清廷处死沈荩到底所为何事?前引“失名说帖”的作者告发沈荩,并非是因为发现了沈荩揭露密约的事情,而是知道庚子年富有票首逆、通缉在案的沈克諴的行踪,清廷处死沈荩也是因为这一条。诚如章士钊自己所言:“满政府之逮荩也,有必死之志也,故亦无取乎判案之确实。”[1](P303)如果是因为泄密事触犯当道之大忌,清廷要处死沈荩,则不通知鄂省派认识沈克諴的人前来验明正身也是可以的,何必又费那么大的周折。何况沈荩身为通缉犯,是难以用侦探手段获得外交机密的。章士钊为说明沈荩可以探得中俄密约,在书中事先作了铺垫,说沈荩于达官贵胄之子弟运动尤多,“因是得探中央一切诡秘之踪迹”。此言之夸大其词又是显而易见的。
要弄清这个问题有一个环节需要搞清楚,那就是沈荩到过日本没有,其工作的北京某报是否为日本人所办。《湖北学生界》第6期所转载《字林西报》《沈荩被杀之大略》一文,谓沈荩在庚子年汉口富有票案后“即遁往日本。(在)日本地方,彼亦新交款友。故于一年前即归北京为报馆之访事。惟彼自归国至今,未曾与国政。或有人以为彼过于偏向日本而抵拒俄国,故彼发电至日本所传各新闻每多不实。所以此次中政府拘彼时,彼自言日本报中各新闻皆由彼告知。中国于俄国所索各款中,有两款已经应允,彼以为此款即系中国与俄国所立之密约”。沈荩如果到过日本,必定与留学生或其他人有过交往,但《湖北学生界》在此文后面所附“记者曰”,并未提及此点,且目前尚未见有留日学生或其他人谈到此事。如果沈荩受雇于北京某日本报纸,那至少报纸的名字应该知道,但现在一无所知。连《字林西报》在上文中也说:“或彼之言,亦系误会。惟由此各消息可直俄人实在其中设法欲得中国之权利也。”外报渲染沈荩披露“中俄密约”一事,其实是为了找到一个揭露俄国的口实。所以对于沈荩是死于“中俄密约”事这一说法也只好存疑。
当年留日学生刊物在“沈荩之被惨戮,其原因终不得而知”的情况下,之所以采用了关于沈荩发表“密约”的传闻,完全是出于一种激愤情绪,正在由爱国向革命转化的留学生抓住此事,乃是为了进一步作“排满”宣传的需要。章士钊作《沈荩》一书,时间虽稍后一点,但在没有拿出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便指认“此次密约,确由荩以侦探手段得之”,仍是为了宣传之需要。这里涉及到一个问题,史学工作者如何看待当年革命党人为了进行“排满”宣传所写下的所谓“史实”。宣传可以捕风捉影,可以夸大其词,章炳麟在《沈荩》序中指启秀为“伪庄王”,章士钊在书中又称载漪亦“死于荩笔札之间”等等,皆属此类,史学工作者却不能被这些材料牵着鼻子走。金冲及、胡绳武《辛亥革命史稿》和李新主编《中华民国史》等着作论述沈荩案而不提披露“中俄密约”事,是颇有见地的。
三
沈荩一案能产生巨大社会反响,对人心的震动甚至比俄日开战还要强烈,原因有三。
其一,苏报案与沈荩案的交互影响。自拒俄运动起,国内知识界与留日学生界由爱国走向革命,清廷十分清楚,也十分害怕,以学生“名为拒俄,实则革命”为由,欲行镇压。恰章炳麟、邹容等革命党人的文章在《苏报》发表,清吏奉旨要求上海租界工部局查封《苏报》并逮捕《苏报》诸人,先遭工部局拒绝,后经清吏一再交涉,且以“中国政府”名义到会审公廨控告《苏报》诸人。工部局卒徇其请,逮捕了章炳麟等人。清廷要求引渡,其如意算盘是:“一日逮上海,二日发苏州,三日解南京,四日槛京师”,将辱骂皇帝、鼓吹革命的章、邹等人处以极刑。但根据上海道与驻沪各领事订立的《上海租界权限章程》(又称《上海会审公廨合同》)的规定,原告应在被告居住地之公堂呈控,由租界公堂审讯。清廷引渡诸人,最后处以极刑的企图未能得逞,十分恼火而又无处发泄,便用声东击西,杀一儆百之计,以其他有革命嫌疑的党人如沈荩之类为打击对象,来发泄其戾气。好像是说,在租界由不得我,在北京就由不得你了。且杀一沈荩,还可以示威于天下,让那些激烈反清的革命党人知道清廷的厉害。清廷此种伎俩为党人所识破后,不仅失其威慑力量,而且引起更大的反动。《浙江潮》揭露说:“夫满政府刑人之罪,非曰‘大逆不道’,即曰‘腹诽朝政’,彼固言之有据矣,或刑或流,数见不鲜,未闻有今日廷杖之甚者也。或者沈氏殆荆轲、聂政其人乎?然彼亦未明宣其事也。且吾恐沈氏亦无此手段也。夫既无罪名,何以受极惨之刑。政府之眼中,得毋以为无辫子洋服者皆革命党耶?杀其一以警其余,庶足以寒全国志士之心胆也。虽然志士抱爱国爱种之热诚,岂刀锯鼎?所能恫愒。吾闻数月来上海乱拿新党,有某某者皆自行投到,惟无治外法权,固终究不能引渡。沈氏以迹涉嫌疑,徘徊于辇毂之下,唾手可得,不扑杀之以为快哉。满政府之手段可谓无聊极矣”。[4]这是从苏报案对沈荩案的影响来说的。
至于沈荩案对苏报案的影响,则是中外舆论界见清廷如此暴戾,更多了一条反对将章、邹等人引渡给清廷的理由:“近因沈克諴杖毙,各国皆不以为然,决不肯交”,英使萨道义过沪,还对上海道袁树勋说“沈荩办之太过”。[7](P432)以维护“治外法权”为其职责的租界当局也找到了一条不将章、邹移交给清廷审理的口实:“夫华人之正法于北京者,受惨酷之刑罚,其野蛮之情况,贵爵(按指在英国上议院提问苏报案一事的议员施宾塞伯爵)当亦知之熟矣。由此观之,目前所论之案,虽有一派人主张交诸人于华官手,吾等决不当附和之也。”[8](P384)虽然不排斥有的外国舆论主张不将苏报案诸人交清政府,是出于恐其遭到毒手的善良愿望,但诚如张篁溪《苏报案实录》所言:“工部局与西报何以反对将此案移交满清政府者,绝非卫护苏报案中诸子,亦绝非主持公理,实则为各帝国主义国家之治外法权也”。[8](P383)沈荩案无非是他们的一个“借口”而已。是否可以说,沈荩案在保全苏报案诸子不至于被引渡给清廷方面起了某些客观作用。
其二,作为汉人之一分子的沈荩被满人的政府残杀,戳穿了保皇派散布的,或清政府自我标榜的本朝“轻刑薄赋,远轶前朝,深仁厚泽,浃髓沦肌”的谎言,进一步激发了民众的排满情绪,几使全国舆论为之一转,即使从前否认满族虐待汉族的顽固分子,也“勃然而生仇满之念”,[1](P304)更何况本来就有志于排满者。《湖北学生界》在介绍了沈荩被杀之大略后,发表记者按语称:“沈荩之死,我目不知何为而肿,我肝不知何为而裂。犬羊贱族敢将我汉人惨杀乃尔,我中国之稍有同胞观念者,能不摩拳擦掌以报此仇哉!”[9]上海激进派把8月23日在愚园召开的有数百人出席的追悼沈荩大会变成了对清政府的控诉大会和排满的宣传大会。会上宣读的《祭沈荩文》有言曰:“今钧天有神之忘震旦兮,方授人以金版。资赤棒于膻胡兮,独芟夷兹姬汉。惟夫子之一瞑兮,秦皇女娲之魂长往而不返。呜呼哀哉!不有死者,谁申民气?不有生者,谁复九世?哀我遗黎,不绝于系,大波相续,云谁亡继。重曰:‘中国有人兮君千万岁,像写良金兮云之外,魂归来兮松江介。蜺为旌兮翠为盖,径路刀兮绵位,犁清廷兮神哉沛。黄帝归兮鼎湖返,汉土曼兮度无界。’呜呼哀哉,尚飨!”[10]这段文字将矛头直指“膻胡”和“清廷”,号召人们犁清廷,复九世之仇。留日学生中的激进派亦公开主张:“政府无故而杀我同胞,则国民应公致书于满政府,以严词诘问其缘由。满政府苟支吾而不言焉,用强力压制我焉,则我国民不可不秣马厉兵,以与满政府宣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