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第一次制度创新
辛亥革命网 2011-03-23 00:00 来源:《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作者:刘儒 孟书敏 查看:
一、相关理论
(一)制度与制度创新。道格拉斯 C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在形式上是人为设计的构造人类行为互动的约束”、“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个人行为”。其目的是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以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并促进社会进步。
在经济发展、国家兴衰方面,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制度一旦形成,即具有稳定性。因此,当社会要变革、要发展,必须先对原有制度进行改革,即制度创新。
(二)现代化与政治现代化。现代化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过程,可以看作是经济领域的工业化、政治领域的民主化、社会领域的城市化、价值观念领域的理性化的互动,这种互动表现为传统的制度和价值观念在科学和技术进步的条件下对现代社会变化需要所作的功能上的适应,也就是对现代化要求的不断适应。埃森斯塔德把现代化看作高度的结构分化、社会流动以及规模更大的、统一的、集中化的制度建立的过程。他指出:“任何系统中之所以都有变化的内在倾向,根本的原因在于任何系统为了维持自身的存在并从社会的各个方面获得资源,必定会产生某种程度上的活动、角色和组织的制度化。维持社会系统存在的资源必须从不同的社会群体中动员出来。因此,各个社会群体的成员不仅在现有的制度(例如现有的政治系统)中组织活动,而且在其他制度中组织活动。”按照这个观点,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产生出不断吸收各种社会变化的能力,这就要求政治的现代化。
政治的现代化包含两个关键的领域。第一,政治系统内部的分配必须首先具有革新政策的能力,即通过国家的行动促进社会和经济的改革:其次必须具备能成功地把现代化所产生的社会力量吸收进政治系统的能力。以这个理论为基础,政策的革新应当从权力分配中得到鼓励,这样的权力分配既不是高度集中的,也不是过分分散的。现代化是政治系统内部权力的再分配,即摧毁地方的、宗教的、种族的或者其他的权力中心,把权力集中在国家的政治机构中,这就需要将新的社会力量吸收到政治活动中来。而要推动现代化又有赖于新加入的社会群体的适应能力。政治结构上的这两个要求是相互直接联系着的,归根到底就是要确立具有公共性的最高权力。
二、问题的提出
从共同体的形态来看,中国的国家成长可以分为两个历史逻辑:一个是以文化权利为轴心的古代国家成长的历史逻辑:另一个是以公共权力为轴心的现代国家成长的历史逻辑。在称得上现代化的社会变革发生之前,中国长期以来就存在着以文化权力为轴心的高度中央集权化的官僚制度结构,它具有精密的专门化和职能区分,并由职业官僚遵照高度理性化且有案可稽的成规及先例进行管理,非常具备现代化转变的条件。但是这种建立在家庭和宗族稳定基础上的政治稳定在现代化的冲击下是不堪一击的。而中国政治思想的全面性和完美性本身又构成了现代化变革的路障。因此,当中国与整个世界的变化日益结为一体,并日益卷进造成这些变化的机制之中时,中国政治的架构和特性就发生了深刻而不可逆转的变迁:以文化权利为轴心的制度结构越来越不能应对现代化的挑战,现代化既没有被政治软弱所全然排除,也没有被政治机制引导到建设性的轨道上来。
清廷统治者未能充分利用政府手中的资本力挽狂澜,扭转政府各方面的衰败,他们失去了这种本事。不仅如此,在腐朽的政权之下,慈禧太后的生日似乎比国家安全更重要。在今人看来,为国家安全拿不出银子却能为统治者个人的一时高兴而大肆挥霍,实在是匪夷所思。但这就是制度的作用,制度一旦形成,要改变既定制度的行为模式是难以想象的事,除非有外力的强大冲击。在既定的制度下,几乎所有人都看到制度的弊端,但是任何人都对此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