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中日“间岛”交涉述论(3)

辛亥革命网 2011-03-11 00:00 来源:绥化师专学报 作者:严亚明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间岛”交涉的成功又是东三省五案交涉妥协相联系的,夸大“间岛”交涉的成果是不恰当的。,清末中日“间岛”交涉述论,

  日方就安奉铁路改良工程向清政府发出照会的次日,清政府就表示让步,外务部就六案交涉提出了妥协节略,节略表示,如果日方在延吉一案上能满足中方的愿望,则愿在新法铁路各案上对日本竭力让步,如缓议新法铁路、以大石桥支路为南满支路、中日合办抚顺烟台煤矿、安奉铁路沿线矿务中日合办等(注:王芸生编著:《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五卷。三联书店1980年,第106页,107页,127页,201—203页,203—209页。)。8月13日,日方又提出了对东三省六案的具体意见。关于新法铁路,要求清政府承诺“南满洲铁道期限未满以前,不与日本政府预先商议不得铺设与该路并行或竞争之干线支线”;关于大石桥支线,除认作南满铁道支线外,允将最未端之停车场移设近于营口之地点,关于抚顺烟台煤矿,应按日俄和约改归日本所有,所产煤炭应享有最惠税;关于安奉铁路沿线矿务,除抚顺烟台煤矿外,订立合办章程;南满铁路干线沿线之矿山也一律办理;关于京奉铁路,延至奉天城根,两国合办车站或相互连接铁路;关于“间岛”问题,要求清政策承认该地方日韩两国人杂居及营业,不强制其改良风俗,开放龙井村、局子街、头道沟、百草沟、下泉津、铜佛寺等六处为通商地,日本可于该地设领、设警,保护管理杂居韩民,中国政府不能妨碍图们江及其他中韩地方的交通贸易,并将吉长铁路延至朝鲜会宁(注:王芸生编著:《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五卷。三联书店1980年,第106页,107页,127页,201— 203页,203—209页。)。

  清政府与日本在上略节略的基础上,又经过一些折冲,于9月4日就东北三省六案签定了两个条约,即《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和《东三省交涉五案条约》。前一条款规定:“以图们江为中朝两国国界,其江源地方自定界碑起至石乙水为界”,日本统监府间岛派出所及文武人员,在缔约后两个月内应由江北撤尽;中国开放龙井村、局子街、头道沟、百草沟四处为商埠,缔约后两个月日本即可在各商埠设立领事馆;在图们江北垦地居住的朝鲜族居民,归中国地方官管辖裁判,但在审判牵涉这些居民的民刑案件时,日方“可任便到堂听审”,其“人命重案”,则须先知照日本国领事官到堂听审”;如日方“能指出不按法律判断之处,可请中国另派员复审”;中国将来按吉长铁路办法将该路办法将该路展造至延吉南边界,在会宁与朝鲜铁路连接,至于何时开办,由中国酌量情形,“再与日本商定”(注: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二册,第601—602页。)。后一条约规定:中国如筑新法铁路,应与日本“先行商议”;中国承认大石桥营口铁路为南满铁路支路,并同意将该支路末端展至营口;中国承认日本开采抚顺烟台两煤矿之权,该矿向中国缴纳的各种税及运煤出口的税率,应照“最惠之例”征收;安奉铁路沿线及南满铁路干线矿务,除抚顺烟台外,统由中日两国人合办;京奉铁路展造至奉天城根之事,日本“允无异议”,具体办法另行商定(注:《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二册,第599—600页。)。这样,日本通过蓄意制造“间岛”问题,以该地领土主权为筹码,逼迫清政府在有关东三省南路及其它路矿利权问题上向它屈服,虽然清政府通过艰苦的外交谈判确立了延吉主权,但为此亦付出了相当惨重的代价。

  吴禄贞、宋教仁在“间岛”交涉中的地位和作用

  吴禄贞、宋教仁同为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不同的是,吴在清政府地方机构中担任官职,而宋则因从事反清活动在日本躲避清政府的通缉。尽管身份迥异,但两人在“间岛”交涉中担任了重要的历史角色。

  吴禄贞早年赴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学习,受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潮熏陶,成为一个真正的民主革命者和爱国军人。“间岛”交涉前后,吴禄贞为捍卫延边地区的领土主权,在诸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争取和平解决这一悬案作出了卓越贡献。有学者曾从下述几个方面论述了吴禄贞在“间岛”交涉中的地位。1.调查延吉界务。中日交涉之前,吴禄贞受徐世昌委派,率领8人赴延吉调查界务,历时两个多朋,后绘制延吉地图,详细载明延边地区地理形势,山脉走向及江河源流,此图转送外务部,成为中日交涉的有力凭证。2.担任边务帮办,组织边防建设。吴禄贞虽职务位于陈昭常之下,但实际负责处理边务公署的全盘事务。吴任帮办后,着手建立机构,加强政权和军事建设,维护地方治安,整顿防营,奏调新军,加强边务力量。吴禄贞还注意到延边地区农业、林业、教育事业的发展,主张采用屯田垦荒的办法建设边疆,以抵制日本的殖民政策,遏制日人在延吉地区的渗透。3.抵制斋藤侵略者在延吉地区的不法行径。吴禄贞主持的边务公署处在“间岛”交涉一线,经常与斋藤侵略者发生直接对峙。斋藤曾赴边务公署强迫吴禄贞收回告示,说“图们江北应否属清属韩,两国政府正在交涉”,必须更改“图们江北一带为我国家重地,边圉要冲”的声明,吴严厉反驳道“图们江为清韩天然国界,有两国历史及旧时志书图说可证”,“今日之交涉,乃贵国无端生事,非国界真有不明也”,“今日既生交涉,则我负此边务责任,对于人民,措施更不可稍涉合混”(注:《东三省政略》第二册,第39页。)。针对斋藤擅捕延吉居民,越界修筑道路等侵略行为,吴禄贞与之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从而推持了“间岛”地区中日相持的基本格局,为最终解决界务纠纷创造了前提条件。4.撰写《延吉边务报告》,为外务部代拟答复日本的《逐节申请辩节略》。1908年4月, 吴禄贞根据调查资料和史籍记载,撰写《延吉边务报告》,报告详细地论述了延吉地区的历史治革,中朝界务纠纷的由来,揭露了日本在“间岛”问题上的谬论,论证了该地区为清朝的领土。1909年2月, 日使在外交照会中宣称“能将延吉地方认明中国有些领土权,”但是,中国必须“于他项问题和商通融办法”(注:王芸生编著:《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五卷。三联书店1980年,第106页,107页,127页,201—203页,203—209页。),吴禄贞作为外务部顾问,会同周维桢起草了关于中朝界务的长文节略,节略引证了大量中外文献,包括日本参谋本部所著《满洲志》及日人守田利远的《满洲地志》,批驳了日本在界务问题上制造的种种伪证。这篇节略在对日交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方不得不承认延吉地方是中国领土。(注:参见吴忠亚:《吴禄贞与所谓“间岛”问题》,《社会科学战线》1984年第3期;徐凤晨:《吴禄贞与延吉边务交涉》, 《东北师大学报》1983年第1期。)

  宋教仁则是以另一种方式介入“间岛”交涉的。1906年5月, 宋教仁在日本一份《商业界杂志》上看到题为《鸭绿江源流的独立国》的文章,介绍所谓“间岛”地区的地势、物产及马侠韩登录的情况,由此萌生到东北开展革命活动的设想。1907年4月, 宋教仁在东北各地进行革命活动,由此获悉日本参谋本部组织的特务组织“长白山会”阴谋捏造伪证,为日本吞并“间岛”地区营造条件。宋教仁为此忧心忡忡,“我国人应付此问题,不幸而失当,则大之将起瓜分之渐,小之亦招失地之羞,危急存亡,间不容发”(注:陈旭麓主编:《宋教仁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第59页。)。于是经日本友人介绍打入“长白山会”,收集到该会有关“间岛”地区的伪证,又转赴日本,在东京帝国大学图书馆等地查阅日韩资料,撰写了《间岛问题》。该书从历史、地理、国际法、语言学、民族学、宗教学、风俗学诸多方面,切实地阐述了“间岛”地区的历史渊源,以无可争辩的大量史实论证“间岛”是中国神圣领土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宋教仁的《间岛问题》在中日交涉中发挥了很大作用。日方在交涉中用诡辩手法提出许多似是而非的理由,宋教仁在书中全面,系统、详尽地驳斥了日方的理由,外务部驳复日本的《逐节申辩节略》在不少方面的论证与《间岛问题》如出一辙,可见,该书曾为吴禄贞起草节略时所参考。当时日人曾高价索买此书,被宋教仁严辞拒绝,尽管宋教仁此时被清政府通缉在案,但为捍卫国家的领土主权,将书稿转给驻日公使杨枢,以一个革命流亡者的身份帮助自己的政敌挫败日本侵吞延吉了阴谋。(注:参见赵越智:《宋教仁与〈间岛问题〉》,《求是学刊》1988年第3期;关俊鹏:《略论“间岛问题”》,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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