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风俗调查与改良活动述论(5)

辛亥革命网 2011-04-26 00:00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作者:严昌洪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20世纪30年代,由国民政府内政部发起,各省市县开展了一次广泛的风俗调查与陋俗改良活动。这次活动是配合刚取得全国政权的国民党进行社会

  大多数民众对于政府开展的移风易俗活动,应该说还是积极响应的。如,山东济南市,在“禁止男子蓄辫条例”未颁布前,城关商埠等处已剪除净尽,惟四乡民众狃于积习,蓄辫者尚有十分之八。而在1929年7月条例颁布后,仅两年时间,乡村也剪除净尽,并无违抗行为,故无处分、罚款等情事。职业迷信者多改他业,或唱新曲,或代笔,或进救济院,只有盲人改业困难,仍操旧业。至于民间对禁令奉行之情形,可以济南市的调查为例:“查一切迷信为训政进行之大障碍。迭经本局(按:指山东省会公安局)劝导民众切实破除,故民间对于取缔卜筮、星相、巫觋、堪舆等业奉行甚力者多,间有狃于积习者本局随时加以取缔。”[10]1935年上海举办第一届集团结婚典礼时,市民中有57对新人参加婚礼,观礼者竟达万人之多[11]。这起码说明民众对新事物之踊跃。

  然而有些法令、办法,也受到来自民众的挑战和地方的阻力。

  既然时人认为,“一切迷信为训政进行之大障碍”,故当时对于破除迷信很重视,破除迷信的声势最大,而产生的社会反响亦最强烈。在大革命运动各地捣毁神祠,破除迷信的基础上,内政部于1928年9月公布了“废除卜筮、星相、巫觋、堪舆办法”。施行以后,令各地将办理情形调查上报。同年11月内政部又颁布《神祠存废标准令》,规定应行保存之神祠标准有二:一曰先哲类,凡有功民族、国家、社会,发展学术,利溥人群及忠烈孝义足为人类矜式者属之;二曰宗教类,凡以神道设教,宗旨纯正,能受一般民众之信仰者属之。应行废除之神祠标准亦有二:一曰古神类,即古代之科学未明,在历史上相沿崇奉之神,至今觉其毫无意义者属之。包括:日月星辰之神,如火神、魁星、文昌、旗纛庙等;山川土地之神,如五岳四渎、东岳大帝、中岳、海神、龙王、城隍、土地、八蜡、灶神;风雨雷电之神等。二曰淫祠类,附会宗教,藉神敛钱,或依附木偶,或沿袭齐东野语属之。包括:张仙、送子娘娘、财神、二郎、齐天大圣、瘟神、痘神、玄坛、时迁庙、宋江庙、狐仙庙等。1930年又公布《取缔经营迷信物品业办法》。这些法令、办法,既有利于减少封建迷信在民众中的影响,促进科学精神的普及,又有利于加强对民众的控制,因为这实际上是国民党在禁止“共产学说”的传播以外,对民众进行的另一种思想控制。然而因传统风俗的顽强传承,民众信仰的迫切需要,有一部分改革风俗的法令、办法,被大多数群众置若罔闻,所谓言者谆谆,听者藐藐。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勿庸赘言。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部分改革法令、办法触动了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遭到了来自民众的强烈反对,作为其代言人的有关社会团体纷纷上书,请求变通办理,这是国民政府和以为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有利于民的人们所始料不及的。

  例如,“废除卜筮、星相、巫觋、堪舆办法”,要求操卜筮、星相、堪舆等业者限期二个月改就别业,巫觋妄医人病者勒令即日改业。在期满后仍操旧业者给予处罚。但规定由官厅安置一部分人员到地方救济院或地方工厂的办法并不落实,使许多操此业的残疾人、年老者失去谋生手段,无法生存,于是纷纷要求变通办理。1928年12月上海盲士公会曾发表宣言,为盲人痛苦,无术谋生,哀陈数端,请求设法救济,并暂免取缔卜筮,以救残生[12]。而更大的反响在后面。1930年3月内政部颁布了《取缔经营迷信物品业办法》,禁止锡箔、爆竹、冥币、香烛等迷信物品的生产和销售,这使成千上万的从业工人面临失业的危机。按镇江箔业公会的估计,浙江杭、绍、甬三处为锡箔产区,男女工人不下百余万口,江苏改(制)造锡箔之区工人亦不下数万口之众,其他各埠间接借此营生者尚难胜计。这些面临失业危机的民众以社会团体为依托,接连向政府进言,要求暂缓取缔。4月,先有杭州箔业公会呈请内政部在政府未筹有大规模工厂收容失业箔工以前,暂缓取缔经营迷信物品以维生计。杭州总商会、拱宸桥商会等均出面说情。接着上海市箔业公会亦陈述意见,要求暂缓取缔。5月,苏州箔商同业公会要求在《取缔迷信用品办法》中将锡箔一项摘除,以维工业而安人心。上海市爆业同业公会则向行政院电陈爆竹一项实非迷信物品,请饬内政部收回成命,并乞保护,以维生活。镇江箔业公会在呈文中指出:“际兹工商落伍之秋,固有工业既迭受国际之打击,复历逢潮流之影响,灾害频仍,捐税繁重,无一不陷于失败之地位,以致失业工友日益增加,民众痛苦难以解除。在政府方秉承先总理之遗教,奉行三民主义,扶植民生,共进大同,其对于固有之工业培植维护之而不遑,岂忍置之死地。”它认为是内政部凭河北省政府片面之辞,受其蒙蔽,仅为“破除迷信”之一语,一纸令文骤令改业,使广大箔工面临失业的痛苦,坚决要求暂缓取缔迷信用品业[13]。

  社会团体(背后有上百万工人)如此强烈的反应,不能不引起各地方政府的忧虑,它们害怕因此而引起工人骚乱,破坏地方秩序,造成新的社会动荡,于是便站在民众一方,反而向国家提出变通办理的建议,而且,社会团体的呈文也多半是由地方政府代为转呈中央的。浙江省既因为锡箔业是本省一大行业,对于地方税收有所贡献,不愿取缔;又因锡箔业工人众多,他们的失业会给地方增加压力,不敢取缔。故该省政府极力要求暂缓取缔。该省政府对于废除卜筮星相亦采取消极态度,提出救济事项,要求予以满足,并且坚持变通办理。

  事情又回到中央政府,国家不得不接受地方和民众的意见,作出变通办理或暂缓施行的决定,最终三者趋于一致。蒋介石1930年4月7日在国民政府总理纪念周演说词中,关于“在政府尚未筹有完善安置多数失业工人之办法以前,主张暂缓禁止(焚烧纸灰)”[14]的提法成为统一国家、地方、民众三者意见的依据,经营迷信物品业得以暂缓取缔。

  国家、地方、民众在风俗调查与改良活动中的互动关系对社会变迁产生了一定影响:中央政府作为风俗调查和改良活动的主动者,所提出的措施体现了国家改造社会的决心和能力,促进了恶风陋俗的减杀或衰微,对于社会风气的转变起到了积极作用。如,取缔淫祠邪祀以后,许多地方有关这类祠庙的赛会活动亦立即废止。在1930年以后编纂的一些县志上就有这样的记载:“文昌诞辰,演戏庆贺,今废止”;“祭赛本县城隍庙,今废”;“祭赛眼光乐王神,今废”;“祭赛华佗神,今废”;“赛药王庙会,今废止”;“祭三官神,今废”;“赛火神庙会,今废止”[15]。

  凡此种种不能不算是国家风俗改良之积极成果。地方政府作为执行者和桥梁,在风俗调查和改良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们上传下达,将国家的意图在民众中贯彻,又将民众的不同声音传达给中央,并成为国家与民众之间关系的协调者。民众在风俗调查和改良活动中表现出一定的参与,但他们的参与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动而非主动的,并不是自身参与意识的张显。这种自上而下的改良,既使改革照顾到民众中保守势力的需求和弱势群体的利益而变得温和,易于推行,又使改革不能彻底,甚至流于形式,导致许多落后风俗和社会问题禁而不绝。因禁淫祠邪祀不力,一部分从前所谓“不入祀典的淫祀”,民国所称“应行废除的神祠”,在各地乡间香火仍很旺盛,以致有人无奈地写道:“湖属信巫鬼,好淫祀,每至春间,妇女不分老幼,俱艳妆入庙烧香。当事者非不禁此风,竟不能绝。”[16]由于取缔职业迷信者不力,农村中操此业者仍乐此不疲,乡民中信医不信巫者甚鲜,有的地方,“患病之家,巫医并进,仙丹神方,祭土祝煞,呼魂送羹,迷信不减于前也”[17]。以至有县志编纂者在志书中仍须大声疾呼:“是以拆字、问卜、关仙、斋鬼诸陋俗,均宜力除。”[18]类似问题,在民众得以普及科学教育以前,在地方工厂能够更多地安置无业、特别是失业人员和救济院能够更多地收容残疾人以前,恐怕仍然是“当事者非不禁此风,竟不能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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