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范与《苏报》案(3)
辛亥革命网 2011-04-24 00:00 来源:云南民族学院学报 2002年9月 第19卷第5期 作者:王德峰 查看:
三
1903年夏,《苏报》放言革命的影响日见广阔;“中国教育会”、“爱国学社”的旗帜日益鲜明;邹容的《革命军》、章炳麟的《驳康有为论革命书》的公开刊行,举国上下无不震动。面对如此“大逆不道”的“猖狂悖谬”,清廷恨之入骨,怕之要命。于是,随同帝国主义相勾结,自四、五月始,就张开了残酷迫害上海革命志士的罗网。
《苏报案》发生在6月29日,而不是30日,亦不是7月1日。至于一些论著中说发生在6月末,纯属语焉不详。据载:“6月29日(闰五月初五日)上午,有警探多人,到苏报馆拘捕,拘票上写有陈范、程吉浦、章炳麟、邹容、钱宝仁、龙炽之等人,一见账房程吉浦,便问:‘你是程吉浦么?’回说:‘是的’,即被扣上带走。下午又有巡捕来问:‘陈范在么?’陈范适在,自己回称‘不在’,巡捕遂扬长自去。第二日章炳麟在爱国学社账房,警探又持拘票指名挨次查问,章炳麟回道:‘余人俱不在,要拿章炳麟,就是我。’来人随将他带上手拷捉去。”[16](P368)
另据载:陈范之子陈仲彝,及苏报馆办事员钱宝仁被捕,以及陈范携眷出逃日本,邹容投案自首的时间,分别在6月30日和7月1日。[16](P387)至于“苏报案”迄于何处?这绝不应以报馆被查封之日为期,而应断在1904年5月21日。因为此案几经波折,终因国人舆论谴责清廷,外国公使意见不一,清廷引渡“犯人”,南京审办的阴谋破产等诸原故,上海县于上述日期宣判:“章炳麟监禁三年,邹容监禁二年……。”[16](P388)。至此,“苏报案”告一结束。
此案策划人,有清廷大吏端方、江宁巡抚恩寿、广西巡抚王之春、商约大臣吕海寰、上海方面的袁树勋、北京方面的张之洞等多人。先后捕捉革命志士6人,交涉审办长达近一年。在此期间报馆被查封,爱国学社社员星散,著名年轻革命理论家邹容惨遭迫害,陈范一家受祸备至,他携眷出逃日本受尽苦辛,报馆及家产累万均遭上海道没收。尤为甚者是爱子系狱数月,出狱未久,即因挫折损丧,寡妻忍受饥寒,如斯十年。
目击“苏报案”祸恶连连,实属中国新闻史上一件巨案。
此案的发生,暴露了清廷以毒辣又卑劣的手段,多方乞助于帝国主义者。对当时鼓吹革命的知识分子,对上海的新闻事业,加以严重的迫害。
此案的发生,标志着当时的革命火焰,已凭着舆论的力量,冲向腐朽的清廷而强烈地喷射。
此案的发生,已证明了维新改良、君主立宪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行不通。此案的发生,还正告了封建统治者,妄图用扼杀言论、残酷镇压革命志士的方式来禁锢人民的头脑,阻止人民的反抗,巩固其万世一系的统治是完全徒劳的。此后的历史进程很快地证明,被历史抛弃的不是别人,而是反动的清政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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