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礼”与“仁”思想基本特点透视

辛亥革命网 2011-06-09 00:00 来源:天府新论2011年第2期 作者:赵炎才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如果从历史学与伦理学相结合的角度而论,其历史特点主要有四:历史发展“礼” “仁”递生与时代合离,外在形式“礼”“仁”价值损益与地
 

  在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中,“礼”“仁”可谓其核心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总体而言,前者主要体现为道德的制度化形态,而后者则突出体现其精神实质。从历史发展而论,它们并非同时产生,而是适应中国社会不同发展时期的需要,经历复杂的历史演化过程而逐步成为中国道德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颇为复杂,学界论述颇丰,而对其特点尚乏深入系统的考察。如果从历史学与伦理学相结合的角度而论,其历史特点主要有四:历史发展“礼” “仁”递生与时代合离,外在形式“礼”“仁”价值损益与地位调适,具体内涵“仁”“礼”内外有别与彼此互动,内在实质“礼”“仁”具体与目标合理统一。

     一、历史发展:“礼”“仁”递生与时代合离

     (一)三代时期“礼”“仁”先后递生

     迄今为止的研究表明,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从历史发展而论,“礼”之形成与发展经历了由“祭礼”到“礼制”再到与“仁”合流的发展过程。三代时期,中国文化里只有“礼”而很少论及“仁”。“礼”为原始社会中的宗教仪式,虽也蕴含一定“仁”之韵味,但鲜有直接论及。有论者指出:“仁”是一个较晚出现的字,甲骨文及西周全文均未发现此字。在春秋以前文献中,较为可靠的记载,只出现了三次。郭沫若所言基本属实。事实上,中国之“礼”乃国家产生后因应现实需要而逐渐形成的各项具体国家制度及贵族等级及其行为规范,至西周时发展完备并达于鼎盛。从理论上而言,“周礼”集中体现了以血缘为基础的宗法传统,既是奴隶制国家的典章制度,也是社会道德要求。此一制度后来在中国封建社会仍得以延续。在此制度下,人与人的关系既有血缘亲情又有等级尊卑,其在道德上体现为既要反映并维护等级关系,又要体现血缘亲情并力图维持原始的人道关系。它在道德上提倡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从宗法关系的纵(父子)横(兄弟)两个方面规范了人的行为,用以调整宗族内部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中最重要的“孝”主要有二义:奉养、尊敬父母与祭祀祖先。这既调整宗族内部各个成员间的相互关系,体现了人们由血缘关系维系的亲情及彼此之间的关心、爱护,又维护了宗法等级秩序。即使到了春秋时代,政治道德、伦理道德注重的都是“礼”,较少讲“仁”,虽然“仁”所体现的人道思想已逐渐为人所重视。

     (二)春秋战国“礼”“仁”趋向结合

     “礼”在西周虽得到较好实施,但其本质并未为人所认识。西周以后,伴随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剧烈变革,其实质逐渐丧失,徒为贵族阶层的一种文饰品。降至春秋末期“礼坏乐崩”,人们才逐渐加深对“礼”之实质的认识。孔子针对当时“礼”失之实情,创造性地将“礼”与“仁”结合起来。事实上,“仁”字早在孔子以前就已出现,其体现的人道倾向早在殷末周初便开始形成。如由天决定人事转为人事取决于民意,“保民”及以民为鉴等进步思想渐次出现,至春秋时期发展为民本思潮。如《尚书》的“重民”、“保民”仅停留在视“民”为一整体阶段,忽略了个人的独立意识和作用。而孔子则在承认其历史主体地位的同时,进一步承认“民”应具有独立人格和意志,提出了“爱人”、“富民”、“教民”等主张。他视“仁”为人与人关系的基本准则,阐发了仁、义、礼、智、孝、弟、忠、信等许多道德规范,从而建立起一个以“仁”为中心的伦理思想体系。而“克己复礼为仁”遂成为其主要价值诉求。如他曾感叹道:“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鉴于周礼已流于僵化形式,其社会功用已大为衰减。孔子遂援“仁”入“礼”,对周礼实施必要的改造,使其由一单纯政治概念发展为兼具政治道德的二重概念。于是,“礼”获得了更加普遍的价值,适用范围大为扩展,从过去只适用于贵族成员变成适用于全体社会成员,寄寓着孔子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的政治理想。如主张“为国以礼”。(《论语·先进》)“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记·礼运》)在这里,孔子之“仁”和“礼”紧密相联,“仁”成为“礼”的实质,“礼”则构成“仁”的外在体现。于是,“仁”、“礼”同构或曰仁义并举渐成思想主流。孔子以后,儒学发展方向有二:孟子继承其“仁”之精神,以性善论为理论基础,发展形成较为系统的“仁政”思想。而荀子则继承发展了其政治思想,强调隆礼重法、礼法兼行,使之更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实际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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