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鼻草约》考略

辛亥革命网 2011-06-08 00:0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胡思庸 郑永福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鸦片战争初期,英国侵略军于一八四一年一月强占香港时,曾发布公告诡称义律与琦善已经签订协定(即此后所谓的《川鼻草约》),将香港岛
 

  鸦片战争初期,英国侵略军于一八四一年一月强占香港时,曾发布公告诡称义律与琦善已经签订协定(即此后所谓的《川鼻草约》),将香港岛割让英国。百余年来,中外史籍颇多沿袭此一谬说,近年来虽已引起一些学者的注意,但还没有就这个问题专门论述。本文拟就这个问题作进一步考订。

  琦善与义律在广东的谈判,大致经过三个阶段,分述如下。

  一

  第一阶段,是从一八四○年十一月底开始的。

  早在一八四○年八月九日,义律等在天津呈递的英国外交大臣巴麦斯顿致“清朝宰相书”中,即提出了赔款及割一岛或数岛的无理要求。琦善到达广州后,义律迫不及待地要求琦善根据英方提出的条件缔约签字。

  琦善十一月二十九日抵广州,义律十二月七日来照:“本公使大臣,会同前统帅公使大臣懿,于本年七八月间,曾在天津白河口外,为本国宰相转递之公文内载各款,应请贵爵相大臣定议照会如何办理。……现在本公使大臣,惟俟贵大臣,将此等节款结议,写作汉字英字约文一张,盖封贵大臣关防,及本公使大臣印书,以为盟约之始基。”《佐佐木正哉编:《鸦片战争的研究》(资料篇),东京1964年11月版,第29页。以下引文未注出处者,均为此书。》琦善四天后复照义律,答应赔款五百万两,对于英方提出的其它条款,表示“善为调停”。但对割地一事,琦善则加以拒绝。他说:“祗有请给地方一款,实因格于事理”。“若贵公使大臣,必将此一款,始终坚执,势必致诸事不能仰邀大皇帝允准”,义律请求对此“详细思之”。十二月十二日,义律照会琦善,要求赔款七百万两,关于割地一事,义律说:“请给地方一节,据来文称云,已奉大皇帝谕旨,不愿如此办理。即英国原办不求取地方。倘能应允另行开港贸易,本公使大臣,当可不再求地”。照会要求开放广州、厦门、定海三个港口,并提出英国军队将“在外洋红坎山(即香港)暂屯,俟各事善定全完之后,撤回本国”。

  十二月十五日,琦善照会义律,重申割地是“天朝从来未有之事,其势断不能行”。至于通商口岸,琦善表示可“代为奏恳圣恩”,广州之外,“另给码头一处”,且只准“乘舟载货前往,即在舟中与行户互市,仍遵定例,不得上岸居住,与居民私自交换”。

  琦善随时将谈判的情况奏报道光,最初的奏折中透露过英国垂涎香港等地,道光曾有朱批:“愤恨之外,无可再谕”。《《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二册第630页。》后来当琦善奏报他已答应对英赔偿烟价并增开通商口岸一处时,道光朱批:“恰与朕意吻合”、“好”。《《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二册第656页。》由此可见,道光皇帝认为,其它方面均可让步,但不能割地。道光的这个原则性的态度,应该说也是琦善与义律谈判的基本准则。琦善之所以对义律提出的各项侵略要求一一许诺,但对割让香港一事却始终不敢公开答应,原因就在这里,也正因为这样,琦善与义律一直不能达成协议,签订条约。

  义律掌握了琦善的求降心理及广州防务松弛的情况后,步步紧逼,并以武力相威胁。十二月十七日,他照会琦善。同意中国赔款六百万两,但对于通商口岸,坚持广州之外,浙江、福建再各开一处,并强调指出:“惟来文开载另给码头,即在舟中与行户互市等因。本公使大臣再三熟思,倘如此办理,则买卖之务,必不能行。应请异议筹办,而此请并无别故。祗有求予方馆所,俾得寄寓贸易”。十二月二十六日,义律扬言,所请条款若不答应,“议藉兵法办行”。十二月二十九日,义律出尔反尔,蛮横地重提割地问题,要求“予给外洋寄居一所,俾得英人竖旗自治,如西洋人(按即葡萄牙)在澳门竖旗自治无异”。一八四一年一月二日,琦善照会义律:“查天朝准令外国之人前来贸易,已属大皇帝格外恩施,断无再给地方之理,亦经本大臣爵阁部堂备文照会。并据贵公使大臣来文内,声明不再求地,今何以又有予给寄居一所之语?”义律见琦善持这个态度,便拟以武力迫琦善就范。一月五日,义律照会琦善,以“照兵法办行”相威胁。同日英国海军统帅伯麦也照会琦善;“自从本日以后。就拟动兵相战”。一月七日,英军攻占大角、沙角炮台。

  以上这段时间内,英国殖民主义者千方百计胁迫琦善按英方提出的条件赔款、割地,签订所谓“盟约”。面对穷凶极恶的英国侵略者,琦善不能积极准备战守,一味把希望寄托在讨价还价的谈判上,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磨难”。他在一八四0年十二月十四日给道光的奏折中说:

  “奴才惟有殚竭血诚,不惜颖脱唇焦,与之多方磨折,但求可已则已,断不敢稍存易于结事之心,或致轻为然诺”。《《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二册第第617、618页。》

  在十二月二十七日的奏折中又说:

  “是以奴才故事磨难……藉此延以时日”。《《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二册第654页。》

  琦善“磨难”政策的含义是,对英国殖民主义者的要求既不严加拒绝,也不轻易答应,而是怯儒地拖,尽量把投降的条件定低一些,尤其是割地问题,更不能贸然允诺。清政府对琦善所谓的“磨难”是很赞赏的,道光在琦善奏折中“故事磨难”四字后面朱批:“好!”清政府投降主义的政策,助长了英国侵略者的嚣张气焰。他们岂肯“磨难”,决定诉诸武力,给琦善和清政府点颜色看看,打了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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