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与中国铁路(3)

辛亥革命网 2016-10-08 10:10 来源:中国工程院网站 作者:孙永福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对于中国铁路发展而言,孙中山先生是伟大的战略家、伟大的创导者。他发表的有关铁路的精辟论述、编制的铁路发展宏图、倡导的开放筑路方

  《实业计划》著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之时(1921年英文版改名为《国际共同发展中国实业计划》)。孙中山先生预计战后欧美各国将有富裕生产力需要扩大市场,大量“剩余资本”寻求投资机会,中国可吸引外资发展实业。本书是孙中山先生经济建设光辉思想和实践的总结,是立国之根本所在。孙中山先生特别强调,书中写的是建设大方针、大政策,实施时要经过调查研究慎重从事。

  融资引才 开放办路

  清朝末期腐败无能、闭关自守,使中国经济衰落、民不聊生。辛亥革命后要推进《实业计划》中的铁路发展规划,面临着技术、人才、资金等重重困难。在国弱民穷的形势下,如何开创修建铁路新局面?孙中山先生认为,“现今世界日趋于大同,断非闭关自守所能自立”。他明确提出了开放办路的方针,“欢迎列国之雄厚资本,博大规模,宿学人才,精练技术,为我筹划,为我组织,为我经营,为我训练”。这个方针在国内外都引起了强烈反响。

  铁路民办国有,实行对内、对外开放。

  孙中山先生主张,如果国民有力承担,自应由国民兴办,国家予以保护,经营40年后收为国有。谈到利用外资,他列举了三种具体方式:一是借款修路,国人自办;二是招股修路,华洋合办,设立铁路公司,主权属我;三是批给外国人承办,期满铁路无价收回。孙中山先生认为最后一种方式为好,这也就是国际流行的BOT方式(建设经营移交)。“因此时中国资本、人才、方法三事皆缺,若批办则可收三事之利。”所谓“批办”,就是经国家批准的铁路项目,实施时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与外商订立合同,公司负责定线购地交给外商修筑,外商40年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给中国。孙中山特别重视在利用外资中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与外商签订的合同中,有具体条款予以落实。

  批修办法(即BOT方式)比借款自办有明显优点。

  “可免五害:一无交款回扣之害,二无购料回扣之害,三无按年出息之害,四无亏耗津贴之害,五无至期偿还原本之害。既免五害,且有二利焉:即工程坚固,筑建合法是也。”同时,可利用国外技术和人才,加快建设工期,带动国内有关产业。这是维护国家主权前提下利用外资的较好方法。

  兴筑铁路要防止资本家垄断。

  孙中山先生多次明确强调。他说:“我们一面图国家富强,一面当防资本家垄断之流弊。”“试以铁道论之,苟全国之铁道皆在一二资本家之手,则其力可以垄断交通,而制旅客、货商、铁道工人等之死命矣。”为此,必须采取立法建制措施,有效防止少数资本家之垄断。

  孙中山的“铁道立国”思想和建设理论,为当时中国铁路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遗产。

  翻过百年史页,中国铁路生机勃勃地进入了科学发展新时期。我们要学习孙中山先生对祖国的无限热爱和对铁路的热忱追求,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全面加快铁路现代化步伐,为发展中国经济社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出更大贡献。

  主要参考文献:

  1.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1年8月第1版,2006年11月第2版

  2.罗炳良主编,孙中山 建国方略,华夏出版社,2002年

  3.金士宣 徐文述,中国铁路发展史,中国铁道出版社,2000年

  4.方举著,中国铁路史论稿,北京交通大学,2006年

  5.路史中心,中国铁路大事记,中国铁道出版社,1996年

  6.建设史编委会,中国铁路建设史,中国铁道出版社,2003年

  (本文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铁道部原副部长,中国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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