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99年系列回顾之被遗忘的女权

辛亥革命网 2010-11-06 00:00 来源:中国经营报_中国经营网 作者:多城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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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2年3月,距武昌起义仅短短5个月,在南京的临时参议院就成功地推出了具有宪法效力的《临时约法》。这部法律在有关人权的章节中明确提出:“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别的方面都考虑到了,唯独对“性别”一项不置一词。那么民国以后男女究竟是否平等呢?妇女能不能与男子一样参政呢?显然,制定约法的参议员们(全部为男性)打起了太极拳,不肯明确表态。

  过河拆桥的革命?

  执政者的态度立刻激起了女革命者的强烈不满。《临时约法》出台约一星期后,妇女界代表唐群英、沈佩贞等人便在3月19日、20日、21日连续3天到临时参议院去讨说法。

  第一天,门卫不肯放她们进去,女界代表后来是以旁听的名义进了议事厅,进去之后与参议员们说不上几句话就吵了起来。议员们宣布妇女参政问题等国会正式成立以后再议;第二天女界代表再到参议院,遭到卫兵的坚决阻拦。这些亲历过革命枪林弹雨的女侠们怒火中烧,动起手来,把卫兵踢倒在地,把参议院的门窗玻璃砸得稀烂,最后强行闯进了议事厅。但这一天的争辩仍无结果;第三天她们又去参议院,无奈那里已是重兵把守。女界代表于是转去了总统府,要求孙大总统亲自干预。

  这一连串事件史称“女界大闹参议院”。事情在社会上引起一定反响,以至于鲁迅后来在他的杂文《关于妇女解放》里也提了一笔:“辛亥革命后,为了参政权,有名的沈佩贞女士曾经一脚踢倒过议院门口的守卫。不过我很疑心那是他自己跌倒的,假使我们男人去踢罢,他一定会还踢你几脚。这是做女子便宜的地方。”

  在外界看来如同闹剧一般的举动,在当时参与其事的妇女代表们看来则属于忍无可忍、不得不为。《约法》制定期间,女界代表一再要求把男女平等的内容包括到《约法》当中,要求宪法保证女人和男人具有相同的参政权利。孙中山对妇女代表们也表示过口头支持。怎料到了最后,男女平等这一条还是被剔除到宪法之外。在辛亥女杰们看来,当初革命时,女人和男人同样地出生入死、流血流汗,革命党也把男女平等内容写进了党纲,现在革命成功了,手握大权的男性革命者居然玩起了过河拆桥的把戏。

  以血争权

  其实早在洋务运动与维新运动之前,妇女已经在太平天国掀起的浪潮中显示过自己的力量。但太平天国的妇女多来自底层,难以摆脱被利用的命运。到了清末,闻风而起的多为知识女性,在争取女权方面就主动多了。安徽才女吕碧城,起先是拿笔做刀枪,在《大公报》上发表文章抨击时政、提倡女子教育。她继而受到翻译大家严复的栽培、直隶总督袁世凯的赏识,年纪轻轻就做上了北洋女子师范学堂的监督(相当于校长);居住在杭州的满族女子惠兴,自己动手筹款兴办女子学堂,当看到办学的钱远远不够,就自杀明志,以自己的生命推动妇女教育。

  兴办女学,需要女教师。对女教师的巨大需求刺激了女生留学事业的发展。当时去欧美留学殊为不易,一大批人就近去了日本。清末的留日学生当中,女生占了1%。她们大部分是自费,很多是跟着父亲和兄弟一起去的日本,也有极少数是官派。别小看这区区的1%,她们当中充满了“不安分”的人物。在留学高峰的那几年,她们先后发起了6个组织,创办了7份出版刊物,讨论妇女问题,批判旧观念、旧习俗,提倡天足、女学、婚姻自主等。

  虽说当时留日的女生基本上都是抱着学成后回国教书的目的去学习,但日本后来渐渐成了反清革命党的大本营,很多女留学生非但不回避革命,反而应声而起,表现出不让须眉的风采。1903年留日学生中掀起拒俄运动,组织“拒俄义勇队”,就有12名女生加入。1905年孙中山与黄兴携手组建了同盟会,吸引了将近20名女性加入,包括秋瑾、唐群英、张汉英、何香凝、吴木兰等人。革命,成了比教书更值得奋斗的事业。

  敢于参加革命的女性,其激烈程度绝不亚于男子。1905年,日本政府在清政府的压力下颁布了《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留日学生大哗,陈天华在激愤之下蹈海自尽。自费留学的秋瑾就属于激进派。在陈天华追悼会上,她甚至拔出佩刀,对不肯回国的鲁迅、许寿裳等人呵斥道:“投降满虏,卖友求荣。欺压汉人,吃我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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