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厅长穆湘瑶(3)

辛亥革命网 2019-03-11 14:33 来源:浦东史志办 作者:柳和城 查看:

近代上海实业家群体中不乏浦东人士。他们当中不少人经历过辛亥风云的洗礼,穆湘瑶就是一位。

  昨日上午十一时许淞沪警察厅长穆杼斋君乘坐马车至第三区,率同该警区陈学诗区长前往庆安里陆家诣勘,验得炸弹发裂,系由铁床底下起发,并无抛入之踪迹。……复经验得西间内十瓶药水究系何种药水,今据云尚无紧要之物,又云医疾之药水等语,当即将看守之警探等一并饬退,遂回署。闻陆惠生之妻金氏业由王一亭君已于当晚保释云。

  明眼人不难发现,穆湘瑶把制造炸药用的物品,判为“医疾之药水”,“饬退”警探,意味什么。显然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又释放了党人家属,可真“胆大包天”!

  陆惠生是个神秘人物,在上海光复前,就是革命党积极分子。这次试验制造炸弹案又与刺杀军阀徐宝山直接有关。王一亭与穆湘瑶巧妙配合,处理炸弹失慎案,显然与革命党人秘密活动有关。

  出泥沼:三辞厅长保清白

  就在陆惠生案同时,穆湘瑶又陷入“门禁交涉案”的泥沼。这一回,穆警长乃是标准的主角。

  宋案发生后,袁世凯假惺惺下令“立悬重赏,限期破获”。租界训捕房很快逮捕了凶手武士英、应夔丞与朱荫榛三名嫌犯。主犯武士英莫名其妙死于捕房狱中,舆论哗然。经过政府与租界当局一系列交涉后,决定将应、朱二名嫌疑犯解归上海审检厅审判。考虑到此案重大,涉案人员必须小心看管,淞沪警察厅决定将二犯关押于南市浦滩市政厅内。穆湘瑶下令将市政厅大门关闭,钥匙由他亲自掌管。在此办公的其他部门人员,只能走毛家弄后门出入,于是引发一场不大不小的“门禁交涉案”风波。

  市议会议员以市政厅大门现被警察厅关闭,诸多不便,议决以24小时为限,要求警察厅交出钥匙。穆湘瑶亲自到场,说:“我一日为警长,此大门一日不能开”,表示等到省长和都督批准后再启门。议会抗议,议员辞职,商会发函,坚持要穆警长开门。好事者又纷纷集会,简直闹得满城风雨,有人还请出律师,试图与穆警长打官司呢。1913年5月9日《申报》以《穆湘瑶之专横》为题作了评论,指责穆“如此卤莽灭裂之人为上海之警务长,上海日后不有暴裂之事,我不信也。”该报还以《市政厅与巡警长之激战》为题,连续刊登此案进展和变化。穆湘瑶则对各方压力仍持强硬立场,市政厅总董陆文麓致电江苏省长,再次要求迅速开启大门。舆论对穆湘瑶很不利,但他仍坚持押犯不移交即不开门。他在致上海地方审判厅长的信中说:“敝厅长服务商梓,未免扪心有疚。查江苏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第四节第七十八条,凡刑事犯罪,未经判决而为该案之嫌疑人及被告逃匿被获者,得于审判厅之看守所收管之,是应、朱二犯,照章应移交贵厅看守”,要求迅速办理移交手续。经过一段僵持时期后,穆湘瑶一些老朋友也出面调解,事情有了转机。5月17日,县议长莫锡纶到市政厅与穆湘瑶会晤,随后到董事会与总董陆文麓接洽,将穆湘瑶寄禁罪犯及本日启门理由相告,代穆警长道歉以释嫌疑,同时请陆文麓将这些理由转达议事会、南商会以及其他团体,一并致歉。县知事吴馨也努力斡旋调解。门禁案从5月3日发生到5月18日开禁,整整16天。此案穆警长公事公办,无可厚非。但他不知道背后几股势力在绞劲,他做了“出头椽子”。

  1913年7月初,袁世凯命海军中将郑汝成任上海镇守使,镇压上海革命。此时江西、江苏已经独立反袁,上海也组织起讨袁军司令部……在种种压力之下,穆湘瑶于1913年7月17日宣布辞去淞沪警察厅长。这是他第一次辞职。同时辞职还有上海县知事吴馨。

  十天后,穆、吴双双“回任”。原先穆湘瑶还兼任上海市政厅(自治公所改名)警务长。就在他辞职第二天,警员发上哗变,危及治安,幸亏李平书及时赶到,控制局面,才未酿成大祸。讨袁军与官兵已经在全市多处发生激战,社会秩序大乱。穆湘瑶不主张上海独立,出于维持治安的良好愿望重掌警务。穆“回任”后,公开场合也宣布,奉命“即日组织军事警察,饬派外出维持,力谋镇压”。此后报上不断出现警察厅破获党人据点、逮捕党人的各种消息——穆湘瑶再次被卷入漩涡之中。

  其实,他心里很明白,跟袁世凯、郑汝成走,绝没有好果子吃。因而在他职权范围内,常常“雷声大,雨点小”,来个网开一面。如有人在梨园公所搜出枪支、炸药,穆饬令警署“严缉潘月樵等人”。其实后来不了了之。用“身在曹营心在汉”形容穆湘瑶的处境,也许并不过分、

  同年9月他第二次辞职。此前袁世凯派萨镇冰任淞沪水陆警察督办,把原由穆湘瑶管辖的闸北与吴淞两处警务权划归萨督办掌管,穆所管辖地区仅为老城厢一隅。这显然暗示袁党向地方派“夺权”。宣布此令第二天,穆湘瑶就提出辞职。江苏省民政长应德闳请出北京国务院复穆湘瑶电,云奉袁大总统令,“淞沪警察厅长穆湘瑶迭破乱党机关,深为得力,自未便仛其辞职,应请慰留,以重职守。”大有笼络人心之意。

  穆湘瑶第二次“回任”,勉强支撑到1913年年底,他坚决辞去警察厅长,彻底脱离官场。说急流勇退也罢,说跳出泥沼也罢,都不能确切表达他对革命成果被袁世凯窃取的失望以及内心的痛苦。对穆湘瑶的辞职,时评认为,“光复二年以来,维持沪市秩序,合南北两警区而统一之,对内对外尚无间言,穆警长之功自亦良不可没”(1913年12月27日《申报》)。对于穆的辞职,市政厅亦深表惋惜。在公饯穆厅长的宴会上,对穆湘瑶多年来的任职作了评价。称穆湘瑶在辛亥革命中,“上海地当冲要,人心惶惶,公以保卫地方,力任昼夜,策骑亲巡,不辞劳瘁“。二次革命中,“沪南兵事起,不逞之徒四出焚掠,扰攘旬余。公以省令敦迫,疾起视事,捕匪十余人,讯实罪状,伏法通衢……而焚掠之焰即息”(1914年1月6日《申报》)。

  1914年7月,穆湘瑶之弟穆藕初自美国留学回国,兄弟两集股创办德大纱厂。从此,他的人生道路翻开新的一页。

  穆湘瑶任警察厅长最后半年多时间内的传奇经历,值得我们全面研究。上述陆惠生案、“门禁交涉案”十分重要,而《近代上海大事记》一书却失收,相反该书收录不少穆氏命令手下抓捕革命党的新闻,扑朔迷离,真假难辨,给人们留下穆氏为袁党打手的印象。笔者认为,穆湘瑶如真是袁党打手,革命党人决饶不了他,刽子手郑汝成后来就被人刺杀,暴尸街头。穆则相安无事。当警察厅长十年,他更无贪赃枉法、中饱私囊等丑闻缠身,保持清白,着实不易。如真是袁党打手或有其他劣迹,李平书等辛亥起事组织者、亲临者后来撰写回忆录,也不会为穆表功。但愿有更多的史料发掘出来,还原历史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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