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问题(2)

辛亥革命网 2013-08-15 00:00 来源:新晨范文 作者:飞雪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风起云涌,成为当时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研究民变问题是透视清末社会恶性运行的重要视角。关于辛亥革命前十年

       二关于民变的诱发因素

       综合大多数学者的观点,辛亥革命前十年间诱发民变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民变是近代西方列强的侵略和清王朝的压迫剥削及农村经济崩溃的结果,具体表现为苛捐杂税、吏治腐败、土地兼并加剧、高利贷盘剥等。李时岳指出,清末十年农民反抗斗争不断高涨,是由于农村经济崩溃的结果。具体表现在:一是封建地主阶级和清政府的无耻榨取;二是帝国主义及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疯狂掠夺;三是农民的赤贫化引起农业生产的衰退。乔志强也持有类似观点。李新等认为,1902-1911年间广大农民的自发斗争之所以广泛、激烈,主要是由于帝国主义勒索赔款和清政府推行新政,征收苛捐杂税,大大加重了全国各阶层人民的经济负担而直接引起的。

       章开沅等认为,土地兼并、地租和高利贷的剥削以及清政府的田赋、盐税搜刮造成农民赤贫如洗、被逼反抗。刘平、高小燕甚至将近代西方列强的侵略和清王朝的残酷压迫,看作是造成民变的根本因素。刘平还认为,吏治败坏是导致民变发生的重要因素。马自毅认为,乡村民变的发生,“多半因为提高捐税、官吏贪污、调查户口,或是新政、地方自治的某项具体措施损害了民众、尤其是乡绅地主的既得利益而起,少数因乡绅内讧甚或官绅矛盾而起”。

       其二,灾荒是促发民变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封建社会里,农民是抵御天灾人祸最脆弱的阶层,自然灾害往往会成为民变的重要诱发因素之一。李新、章开沅、李时岳等指出,清末全国许多地区灾荒频仍是民变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有的学者甚至将灾荒看作是引发民变的必然因素。简婷以长沙抢米风潮为个案进行的研究,认为连年灾荒使社会生活紊乱、道德失范、人性扭曲,灾荒破坏了自在控制与自为控制这两大社会控制系统,从而导致社会失控,必然引起社会的变乱。刘平、高小燕认为,“清末的灾荒与民变实在是一对常见的孪生儿”,“灾害的发生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促变因素”。

       其三,民变因新政而起。清末新政因加派捐税而引起民变,这一点学界已达成共识,同时许多学者还分析了新政中其他一些消极因素。杨齐福在研究了清末新政时期的毁学风潮后,认为乡民毁学的原因主要有四:一是新政的横征暴敛使乡民仇视学堂;二是学堂的现代性得不到乡民的普遍认同;三是社会转型期乡民惊慌的心理惯性;四是乡民缺少文化归属感。辛泸江通过对清末新政中的民众抗查户口的分析,认为民变的发生,一方面在于百姓文化程度低,不明户口调查实质,担心普查户口会成为捐税源头,因而产生抵触乃至反抗心态;另一方面官绅操作不善,藉端需索,敲诈百姓。殷俊玲在分析宣统元年反户口调查风潮时,也指出清政府因调查户口而增加的开支加重了民众的负担,引发了群众的反抗斗争。周积明、谢丹认为,“晚清新政时期的农村骚乱,既有反压迫反剥削反欺凌及维护基本生存权的一面,同时也具有反现代化变革的守旧落后的历史内容”。

       二位学者分析了新政时期农村反地方自治风潮的复杂历史内涵,认为晚清农村对地方自治的抗拒原因有四:一是农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二是乡村旧俗受到冲击,三是由于社会转型期的普遍紧张心理,在流言的挑动下,农民容易群起骚动,四是地方恶势力也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朱英等在承认官员贪污、农民宗教信仰被触动等因素的同时,认为辛亥革命前夜的农村民变的主要原因是新政征派捐费。朱英从近代农村社会变迁的独特视角,将民变视为城镇与村落的整体对立与冲突的表现。

       其四,从民众的心理角度进行深层次探析。杨齐福、周积明、谢丹等学者都注意到了社会心理因素对民变的诱发作用。殷俊玲在探讨清末新政时期的民变时,深刻地指出:民变是民众的生存本能与生存危机矛盾交织引发的恐惧心理所促成的攻击反映,来宣泄对官府的仇恨,释放心中的压抑,以求解决生存的威胁;民变也是民众在紧张不安的氛围中的从众心理的反映,欲通过群体的力量增强安全感。此外,还有些学者另辟蹊径,就民变的发生原因,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在分析晚清新政时期民变的原因时,胡成指出,民变是“历史急骤转型过程中的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除了“普遍焦虑和紧张的社会心理”因素外,政府和官员的“伤害和凌辱所激化的社会矛盾”、“因地方势力扩张而加剧的政治抗争”、士绅的“权力失衡”诸因素也是引发民变的原因。刘平认为,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帝国主义的侵略剥削和清王朝的残酷统治外,清末土地关系的恶化和人口流动加剧加重了人口膨胀的社会问题也是民变发生的不能忽视的因素。

       三关于民变的特点

       学者对民变特点的理解有相通之处,但是由于考察角度的差别,关注对象的不同,对特点的归纳也就不尽一致。

       一般地说,多数学者都认识到了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的自发性、广泛性、分散性、非理性、频发性和目标不明确等特征,乡村民变也具有民变的基本特点。吴雁南认为清末民变最突出的特点莫过于“某些自发的群众运动开始逐渐转变为自觉的民主运动,从总的历史阶段来说,它们都已纳入资产阶级领导的革命运动”,但绝大部分群众斗争仍处于自发状态;劳动群众鲜明地把斗争矛头指向帝国主义及其走狗清政府;会党在民变中起很突出的作用;武昌起义前后,民变的发展极为迅猛。李新等认为,辛亥革命前十年的群众斗争“缺乏明确的革命纲领,呈现出明显的自发性和分散性”。乔志强认为,辛亥革命前十年间农民革命斗争的特点主要有:一是活动地区非常普遍,发生次数甚为频繁;二是斗争影响极为广泛;三是反教会压迫斗争和抗捐税斗争逐步结合到一起;四是斗争向武装起义发展,锋芒直指清朝各级机构;五是明显的自发性和分散性。胡宪立也持类似观点,并指出:社会基础广泛;斗争的重点地区集中在长江流域及南方各省;各种形式的斗争交错进行;斗争持续高涨,并逐渐走向高潮。程指出,贫苦农民采用“抗捐抗税,均粮掠米、哄抢富户、攻打衙门”的斗争形式,“一般地说,每一次具体事件都缺乏明确的目标,而带有浓厚的自发性、情绪性和无责任性”。刘平认为“清末农村‘民变’不能被认为是严格意义上的农民革命或是农民战争,而只是因事因地而起的群众自发性斗争,每次民变都是通过简单孤立的暴力反抗和自发斗争表现出来的,很容易受到清政府的镇压瓦解,‘旋起旋灭’”。马自毅认为,乡村民变基本不具有明确的反政府性,有突发性,少预谋,发生率高但单个案件人数有限,涉及范围也较小,持续时间比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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