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前夕的剪辫风潮

辛亥革命网 2019-01-08 09:03 来源:档案春秋 作者:许洪新 查看:

男子垂辫作为清代人的一大标志,辫子问题确也贯穿了整个清代。辛亥革命前夕卷起的那场剪辫风潮,也正是清王朝濒于覆亡的一种表现。

  辛亥革命最显性的结果,一是推翻了皇帝,二是剪掉了男子脑后的辫子。为了剪辫,光复后的各地军政府都一再发布告示。1912年3月5日,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专门颁布了《一律剪辫文》。所以,有人戏称这是一场“辫子革命”。

  男子垂辫作为清代人的一大标志,辫子问题确也贯穿了整个清代。辛亥革命前夕卷起的那场剪辫风潮,也正是清王朝濒于覆亡的一种表现。

  男子垂辫本为满族风俗

  《满族风俗志》记:剃发垂辫是满族男子的发式,即从额角两端引一直线,剃去颅前发,将颅后发编辫垂后。考察历史,可以发现许多民族都曾有编辫之俗,特别是通古斯语与阿尔泰诸族。《史记·西南夷传》记西南夷“皆编发”,肃慎、挹娄、鲜卑、柔然、室韦、乌洛侯、靺鞨等北方各族更是如此。《南史》记室韦“丈夫束发”,乌洛侯“其俗绳辫”,高昌男子“辫发垂于背”;《大金国志》载:女真男子“垂金环,留颅后发”,“辫发垂背”。满族之俗即源于此。

  对游猎民族而言,这种发式有其实用价值,剃去颅前发,骑射腾跃疾驰时可免眼睛被遮掩;蓄颅后发编辫,露宿时可盘辫暖额枕头。更深刻的原因则源于萨满教的宗教意识。萨满教是通古斯语与阿尔泰诸族共同信奉的原始宗教,其天穹观认为天分九层,为天神阿布卡恩多力、日月星辰、风云雷电雨雪、动植物神、远古祖先及诸英雄神的居处,称金楼神堂。头发生于顶部,为人体的最高位,距天穹最近,被视为人的灵魂所在,极为重要。故女真或满族征战返师时,阵亡者尸身难于带回,必将发辫系上姓名、籍贯携归,公祭或发还家属祭祀后,隆重入棺安葬,称之“捎小辫”。

  发辫既为这些民族男子的重要外部标式,自然也是美化装饰的重要部位。女真人系以“色丝”,满人于辫梢悬挂称为“坠脚”的饰物,行走时随辫摆动,非常美观。若以金银珠宝作墜脚则名“金八宝”,《红楼梦》里贾宝玉那根大辫,就是“从顶到梢,一串四颗大珠,用金八宝坠脚”。

  辫子问题政治化

  清军入关初期,虽命汉人薙发但并不严厉。《清史稿·世祖本纪》记:顺治二年攻克南京,六月丙辰(初五,即1645年6月28日),再度颁布《薙发令》,这才严厉起来,令谕“南中文武军民薙发,不从者治以军法”。同月,又颁令直隶各省薙发,令曰:

  向来薙发之制,不即令划一,姑听自便者,欲使天下大定,始行此制耳。今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若不划一,终属二心,不几为异国之人乎?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薙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

  此令一下,一时腥风血雨,顿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说。官府命人荷担巡游,担前竖竿,悬布“奉旨薙发”,凡见蓄发者即剃之,抵抗者则杀之,悬头竿上示众。后来理发担上竖有一竿,据说即此制遗孑。顺治四年年底,又颁布《官民服饰制》,明令弃明制而易满装。发式服式从此上升为政治问题,成为清王朝实行高压统治的重要组成。曲阜孔门后裔孔文謤,时任知府,上奏要求据守孔子之礼制而不薙发不改装,招致严词斥责,虽“念圣裔,免死”,但著革职“永不叙用”。薙发改装,极大伤害了以汉族为主体的广大人民民族自尊心,尤以知识分子为甚。有识之士指出:此举,令“满汉相怼,永永无已”,实是清王朝的一大失着。

  在薙发改装问题上,一个叫孙之獬的人起了推波助澜的坏作用。孙,山东淄川人,明天启二年(1622)进士。由检讨至侍读,因案削职。顺治元年,曾斥家财组团练守淄川,对抗抗清义军,得山东巡抚方大猷奏报,招入朝中,授礼部侍郎。当时,汉官衣冠仍依明制,上朝时汉满大臣分班而立。这个孙之獬迎合新朝,率先薙发改装,但站班时汉官以其满装而不纳,满官又以其为汉人而不容。尴尬之下,他上疏称:“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此奏正合清王朝核心集团之意,催生了薙发改装之严令,孙也因此遭人痛恨。后来他招抚江西失当被弹劾免职,顺治十年谢迁起义时城破被杀,“闻者快之”;朝廷讨论对他追谥时,也被以已免官而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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