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 立宪派的召唤(三)(2)
辛亥革命网 2011-10-07 00:00 来源:《大清帝国最后十年》 作者:李刚 查看:
此外,资政院还支持云南省咨议局关于盐斤加价,以维护盐商利益的议案、支持浙江省咨议局反对邮传部“轻率以命令变更法律剥夺商民”的议案;奏请清政府要求铁路公司适用《商律》;支持浙江省咨议局陈请减少出口税以保护民族产业、挽回利权;支持江苏省咨议局弹劾巡抚张人不经咨议局议决擅借外债行为等等。韦庆远等著:《清末宪政史》,第446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在1909~1910年间,议员们已经对政党政治发出更为强烈的呼吁。公开提出组织政党、实行政党政治问题。在1909年11月30日举行的广东咨议局第一期会议第14次议事会上,议员陈炯明提出:“本局各议员闭会后,应就各地方提倡建议协会及设法组织政党,为本局之后盾。”结论是:“将政党二字改为补助机关,亦经多数赞成办理。”《广东省咨议局第一期会议速记录》,第98~299页,宣统二年三月广东法政学堂活版。
侯宜杰认为,到了1911年上半年,“政学会、宪政实进会、辛亥俱乐部、宪友会相继成立,中国的第一批合法政党出现。”侯宜杰:《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第429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由此可见,地方准议会机构咨议局、中央准议会机构资政院的先后建立,为立宪派的参政议政提供了合法性的空间,议员们的行动是在章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的,有力地促进了宪政改革的进程,也为在体制内有序进行政治改革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在对此段历史的回顾中,有一篇今人的文章颇耐人寻味,作者将它称为“历史的岔道口”:
清政府定于1913之年召开国会。载泽在上谕中说,即行宪政,因“民智未尽开通,财力不敷分布,操之过蹙,或有欲速不迭之虞”。这些困难反映了当时的实际情况,不能一概视为载泽拖延实行宪政的托词。
第三次请愿速开国会的结局,使中国面临历史的岔道口,或者清政府与立宪派双向妥协,按照修改后的预备立宪计划,通过渐进途径,实行君主立宪,逐步走向民主化;或者在斗争中誓不妥协,一拼到底,其结果不是你死我活,就是两败俱伤,立宪政治或成泡影。清末的历史是沿着后一条道路发展的。
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的人民,由于拯救民族危亡的紧迫性,对理论及国情的研究未免仓促,病急求医,期以最珍贵之药方,以最快的速度治理国家。这种愿望是可贵的。但是,人参并非适于一切虚弱的人,普通丸散也未必不能治重病,关键在于救国方案是否符合国情。
清政府宣布1913年开国会时,如果立宪派从策略上多作考虑,暂停请愿,积极做好准备迎接它,则民主进程可能会沿着渐进道路逐步发展。《历史的岔道口》,原载《安徽史学》1990年第1期。
同一些人认为此时的清王朝已经无可救药的看法不同,该文作者认为摄政王主政初期的中国还处在“历史的岔道口”,由立宪派人士发起的国会请愿运动,以及摄政王对请愿团的有限让步,本来有可能促成和局,但由于立宪派的不愿妥协,最终不但没能实现救国目的,反而增加了政治走向的不稳定因素。客观说,如果在一个政府权威还算稳固的框架内,这样的说法完全成立,摄政王也不是一个完全没有长远眼光和现实考虑的主政者。然而,到了1910年前后,不但年轻的摄政王越发感到焦虑不安,而且立宪派对局势的发展也完全失去了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