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 立宪派的召唤(二)

辛亥革命网 2011-10-06 00:00 来源:大清帝国最后十年 作者:李刚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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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謇在初期活动中起到了重要的倡导作用。

  江苏咨议局第一届常会开会期间,议员们提出议案争先恐后,现场秩序井然有序,态度严肃认真。议事现场有速记员,并于会后发表临时公报,议案在社会上得以全部公开,尊重了未列席会议的普通国民的知情权,西方观察人士对此“亦甚赞许”。

  面对复杂的社会矛盾,张謇在会上发言说:“我辈尚在,而不为设一策,而坐视其亡,无人理。”他认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坐而论道讥讽朝政,不如尽自己一份责任,为国家排忧解难。

  利用咨议局开会的机会,张謇与咨议局的议员们协商,联合各省督抚及咨议局一致要求中央政府召开国会,并组织责任内阁。经会议决定,由江苏巡抚程德全出面联络各省督抚,由张謇负责联络各省咨议局。

  12月中旬,16省咨议局代表齐集上海,总数达50余人。16省代表在预备立宪公会事务所集会,后来更组成联合会,领导全国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监督和推动各级政府政治改革。推举福建省咨议局副议长刘崇佑为主席,并组成33人的国会请愿代表团,名为“咨议局请愿联合会”,代表团定于12月底出发进京。启程前,张謇连夜改定《请速开国会建设责任内阁以图补救意见书》,并设宴饯行,作《送十六省议员诣阙上书序》,以壮行色。

  《序》中认为,国家已处危亡关头,立宪的作用,就是让人民有参政权利,使之共负国家责任。他谆谆告诫代表“秩然秉礼,输诚而请”,即使政府不能全部接受请愿要求,我辈也对国家对后代问心无愧。他的胸怀和信念给代表们很大鼓舞。

  《意见书》则主要是向皇室成员、特别是向摄政王提出建议,希望他将原定9年的预备立宪期缩短,议“定以宣统三年(1911年)召集国会”。未到期以前,设“大政咨询”,并召开“临时国会”。同时,又请求“从速建设责任内阁”,特别说明责任内阁代皇帝承担内政、外交责任,可使君权“安于泰山”。奉劝摄政王不可短视,将爱国志士逼向革命党人的阵营。

  次年1月份,中央政府收到请愿书,这时距代表们要求开设国会的时间只剩整整1年,代表们还向开明的王公大臣们分别递交了请愿书副本,希望能得到他们的支持。摄政王也刻意保持着良好的姿态,一面对请愿代表优礼相待,耐心安抚,并颁下上谕赞赏代表们“具见爱国热忱,朝廷深为嘉悦”;另一方面紧急磋商,寻找互谅的途径,在1月13日发布的上谕中称“我国幅员辽阔,筹备既未完全,国民智识程度又未画一,如一时遽开议院,恐反致纷扰不安,适足为宪政前程之累”,“夫行远者必求稳步,图大者不争近功”,“俟将来九年预备业已完全,国民教育普及”之时,“召集议院”。事实上摄政王拒绝了代表们的请求。

  在国会请愿运动期间,各省咨议局联合会提出了《陈请修改结社集会律》,浙江省咨议局通过了《关于咨议局内议决权内之本省行政命令施行法》,规定本省预算、决算、税法、公债、担负义务之增加,权利之存废,非经咨议局议决,巡抚不能公布施行;浙江咨议局还吁请朝廷收回不准汤寿潜干预浙江铁路公司的命令;福建咨议局查办了归化县令纳贿违法事件,湖北咨议局通过了《整顿湖北吏治案》;改良司法、提前开办各级地方审判厅,筹办巡警、实行地方自治等。侯宜杰:《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第244~266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这一切都说明咨议局的政治影响力正在一步步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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