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前后的上海妇女运动(3)

辛亥革命网 2016-05-23 17:16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沈智 查看:

在辛亥革命这一社会大变革中,上海一批先进的爱国女知识分子,在孙中山先生民主革命思想指引下,振起精神,积极投身于辛亥革命的巨大洪流,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妇女运动。

  据不完全究计,辛亥革命前后,全国各地先后组建的妇女团体共有35个,其中上海有14个仍居全国之首,北京次之,也有9个,其余分布在浙江、江苏、广东、湖南、湖北等地。这些妇女团体,随著20世纪初的时代潮流而生,踏着革命需要的步骤而长,为广大妇女开辟了广阔的新天地。从成立的时间上看,在1905年同盟会成立之前,上海创建的妇女团体有4个,多以团结教育广大妇女立志立业,健身强体、爱国救国,为革命做好各种准备,当作宗旨和目标;在武昌起义之前,上海创建的妇女团体有5个,则进一步以提高妇女素质,培育尚武精神,增强维权意识,肩负国家之责等作为指导思想,开展各项活动;在武昌起义之后,上海创建的妇女团体也有5个,则把此前具有“合群”意识和初具才艺武术的妇女,以及她们在社会上的影响,积聚成巨大的力量,在辛亥革命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充分说明这些妇女团体的成长过程,与辛亥革命的时代脉搏紧密相联,它随着武昌起义前后革命活动的高潮而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

  1905年之前成立的妇女团体,有陈撷芬创建的“女学会”、陈婉衍创建的“对俄女同志会”、张竹君创建的“卫生讲习会”和“女子兴学保险会”。其共同的特点是,提倡女学,增进知识,抵御外辱,恢复主权,向广大会员进行合群体、求知识、求自主,以挣脱男子压制的教育,改变“不能群”、“不知学”的现状,立大志愿,积极准备,持枪待发。

  1911年之前成立的妇女团体,有周佩宝创建的“世界女子协会”、尹锐志创建的“中国女子国民会”、杨白民创建的“妇女宣讲会”,以及“城市女青年会”、“女子进行社”。她们在宣传教育上有新的内容,新的发展,突出地表现在强调女国民须担负国家之责、尚武之责、以及自主女性的维权意识,并且立足中国,放眼世界,吸取西方新鲜知识,提高自身责质。

  1911年武昌起义后成立的妇女团体,有唐群英创建的“女子后援会”、程颖创建的“上海女界协赞会”、沈钦苓创建的“劝募手工御寒品会”、历伟人创建的“女子饷募团”、张汉昭创建的“神州女界协济社”。其共同的目标和任务,都是以武装斗争为中心,围绕革命战争的需要而展开的。尤其针对当时革命军的军资军饷严重不足,又值严冬时节,军士寒苦,缺少衣物的情况,进行声势浩大的后援、募饷、捐资活动,以征得的捐款、金银首饰、手套、围巾、绒袜等御寒品,支援前线作战,使前方战士非常感动。

  参与国事 争取参政权利

  当战争渐告结束,政权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孙中山先生由十七省代表推举为临时大总统。临时政府即将威立时,经过辛亥革命洗礼的上海女界,奋起行动,掀起要求参政的热潮。

  1911年11月,女同盟会员林宗素,以社会党女党员的身份,率先在上海发起组织“女子参政同志会”,其宗旨是:普及女子的政治学识,培养女子的参政能力,争取女子的参政权利。事务所设在南京路中国社会党本部内,并设有上海女子法政讲习所,聘请讲师,讲授法政。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女子参政同志会”会长林宗素代表全体会员,于1912年1月赴南京访问临时大总统孙中山,面交章程,介绍中国社会党和女子参政同志会的情况,要求女子参政权,得到孙中山的赞许。他表示“将来必予女子以完全参政权,惟女子须急求法政学知识,了解平等自由之真理。”林宗素回到上海后,将孙中山接见她的情况公诸报端,妇女界欢呼雀跃,受到很大鼓舞,群起响应。却不料这一令人可喜的消息引起当时政界保守势力的强烈不满,纷起非议,指责孙中山只听某女子的一语要求,即片言许可,不够慎重等等,甚至恶言攻击说:“当浮议嚣张之日,一得赞成,愈形恣肆。”说明妇女要求参政一开始就遇到强大的阻力,但不屈的林宗素,对这些谬论严加驳斥,她立即发表宣言指出,妇女要求参政是男女平等思想的传播,和妇女参加辛亥革命运动“执干戈、筹饷糈”做出很大贡献的必然结果,并表示决不气馁,要坚持斗争直到取得胜利。

  1912年2月,由同盟会女会员吴木兰发起组织的“女子同盟会”,以助民国促进共和、发达女权、参预政事为宗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吴木兰代表该会晋谒孙中山,向他汇报了该会创办的情形和会员们要求参政的迫切心情,得到孙中山的鼓励和支持,还得到黄兴、蔡元培等的赞许。此前在武昌起义前后组织的团体“女子后援会”和“女子尚武会”,这时也转到妇女参政运动中来。还有长沙南京等地后来组建的要求参政的团体,表示愿与上海女界采取一致行动。于是,由唐群英、林宗素等发起将以上的妇女参政团体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全国统一的“女子参政同盟会”,明确宣布:共和者,女子所共有之共和,非男子所独有之共和;参政权,为男子所应担,亦即为女子所应得,无待于要求,并通过了女子参政的十一条政纲,在全国歌起“还我女子参政权”的热潮。

  1911年3月11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公布,对女子应有参政权利的问题,仍没有作出男女平等的明确规定,只提出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唯独不提男女之区别。这是由于制订“临时约法”的参议院,是由各省都督推派的代表组成,其中旧官僚政客占了多数,保守势力占了上风,因而不可能通过参政权利男女平等的议案。尽管女子参政运动并未得到实际的结果,但她们敢想,敢说、敢于争辩,显示妇女力量,争当国家主人翁的精神和行动,充分表明妇女的觉醒和进步,为妇女解放运动史记下不可磨灭的一页。

  辛亥革命前后上海的妇女运动,可歌可泣,可钦可点,为我们留下珍贵的历史遗产和精神瑰宝。她们冲出封建牢笼,对旧制度、旧思想、旧观念、旧习俗,进行了空前的猛烈冲击向顽固的封建垒营掷了振聋发聩的一炮,为广大妇女挣脱政权、族权、夫权绳索的禁锢,打开了一个巨大的缺口!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和发动妇女群众严重不足,她们的力量十分脆弱,还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只是像一颗十分耀眼、十分亮丽的流星,在历史的长河中闪射雷电般短暂的光芒!

  历史是一面镜子,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不能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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