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海铁花暗杀团(2)

辛亥革命网 2013-08-05 00:00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蒋蓝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自1900年史坚如谋炸两广总督德寿开始,到1912年彭家珍炸死良弼止,同盟会付诸行动的暗杀共50多起。他们正是怀着割下自己的“头颅抛掷出去,

  1907年4月29日,是决定行刺的日子。广州旧仓巷“凤翔书院”内,刘思复、卢汉生在试验装配炸药时不慎发生爆炸。警察闻讯赶来,将其抓获。审讯时,刘思复自称因化学实验而不慎受伤。李准的幕僚、原香山知县郑荣指认出了刘思复。毕竟,官府得不到坐实证据,只得将其判为嫌疑犯解归香山县监禁。出狱后,他已经名满江湖。此次爆炸使他面部受伤,左手五指俱废。以后的日子里,他俨然是独臂大侠,继续组织暗杀。

  林冠慈:以身许国视死如归

  1911年4月8日,温生才(1870—1911年4月15日)谋刺水师提督李准,因为阴差阳错,把广州将军孚琦击毙,这一“歪打歪着”的成功使刘思复等人大为振奋,接着黄兴领导的黄花岗起义又被李准镇压,群情愤慨,黄兴因此愤而吐血,于是暗杀团剑指广州的官吏。

  林冠慈自告奋勇前去执行刺杀任务。陈敬岳等几位同志则执行运送炸药、配制炸弹、侦察行踪等支援工作。他们制成了38枚强力炸弹,摸清了李准的出行规律,并选择了伏击地点。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林冠慈(1883—1911)原名冠戎,归善县梅湖(今属惠州下角)人。早年务农,后到香港、广州做工,学习轮船驾驶。受革命党人影响,学会制造炸药,加入同盟会。清宣统二年(1910)在香港加入支那暗杀团。林冠慈有一张四方白净的脸孔,比同龄人都长得斯文、高大、结实,性格又活泼可爱。当他前往广州执行任务时,暗杀团为他设宴壮行。林冠慈慷慨陈词:“我以身许国,早视死如归。此无所念,老母在家,不及一面为憾耳!”于是当场改名为林冠慈,以纪念母亲的养育之恩。

  1911年8月某天,得知李准将由城郊的水师公所返回城内水师提督衙门的消息,刺杀小组立即行动。林冠慈手提藤茶萝(一种盛放茶壶的藤具)在店铺门口徘徊。李准的大队人马快到时,由于清道的衙役把街上的行人全都轰走,林冠慈便躲进一家缝衣店。当李准的轿子到达缝衣店门口,林取出炸弹,一个箭步冲出店门向轿子猛掷。炸弹落在轿子附近,顺利爆炸。巨大的气浪把李准从轿里高抛起来……林冠慈正准备抛出第二个炸弹,卫兵立即开枪,林冠慈就义时,手里还紧紧握着那枚没有扔出去的炸弹……

  当时李准胸部、手部均受伤,肋骨断了两根,随从人员死伤20余人。

  陈敬岳则在城外的路段埋伏。听到炸弹爆炸声,估计林冠慈已经得手,便开始撤退。但他过于忙乱,竟然还穿着当地罕见的西服,剪了辫子,又提着沉甸甸的吕宋烟箱,引起了警察注意。一经盘查,发现箱内藏着炸弹。遂被捕。陈敬岳原在马来半岛工作,得知黄花岗起义失败的消息,激愤不已,毅然变卖全部家产回国参加革命。牺牲时42岁。

  从此,“支那暗杀团”得路人皆知。

  事发后,李准派人向革命党求情,表示不再与革命党为敌。辛亥革命时,李准宣布脱离清廷,支持广东独立。大难不死的李准也属忠于职守之辈,不辱海防使命,曾经据理争回国家领土和主权,现在西沙群岛仍有一个小岛用他的名字命名。其所书天津《大公报》刊头“大公报”三字,体现了他深厚的功底,民国25年(即1936年)卒于天津,终年66岁。

  “支那暗杀团”的下一个目标是铲除即将来广州上任的凤山将军,并已开始部署行动。后来他们得知,黄兴正在指派李沛基实施一个暗杀计划,攻击目标一致,暗杀团就改变了计划,仅派团员去配合黄兴行事。

  民国成立后,暗杀团还派人北上执行对载沣的追杀令。后来清帝退位,南北议和。考虑到暗杀行动会影响中国统一的进程,况且载沣也下台,1912年2月,“支那暗杀团”停止行动并解散。

  刘思复(1884—1915),又名师复,广东中山石岐人。1904年赴日本留学,次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06年回国,1907年赴广州密谋暗杀广东水师提督李准,因制炸弹时发生意外爆炸而被捕入狱。1909年获营救出狱赴香港,潜心研究《新世纪》鼓吹的无政府主义。1910年春,与谢英伯等在香港组织“支那暗杀团”。1912年5月返穗组织晦鸣学舍,被称为中国内地传播无政府主义之第一团体。1915年病逝于杭州。

  林冠慈(1883—1911),原名冠戎,归善县梅湖(今属惠州下角)人。早年务农,后到香港、广州做工,学习轮船驾驶。受革命党人影响,学会制造炸药,加入同盟会。清宣统二年(1910)在香港加入“支那暗杀团”。1911年在刺杀广东水师提督李准的行动中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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