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清真寺房产与滇缅公路改善(6)
辛亥革命网 2020-05-08 09:02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李开林 查看:
五、房管局收房租的十年
1966年金马碧鸡坊被拆除,清真寺房产管理人受到文革的冲击,1969年把房产全部交给公家,房管局接收档案材料后,派人来落实居住情况,一家一家地丈量房屋的套内面积,重新登记租户后,发给租房凭证。我家有了二层楼的租房凭证,一层和三层楼的租户也有了租房凭证。自1970年1月开始,各家向房管局缴纳房租。从此以后,我家对一层和三层的承租权就无形中丧失了。
房管局收租的起初三年,我家的租房人姓名仍然是马兴旺。房管员定期入户管理时,问我谁是马兴旺,我说是我母亲的哥哥,已去世多年,房管员说不能再用他的名字了,于是从1973年1月开始租房人姓名改为我母亲马少华。
房管局接手管理永宁清真寺房产后,起初三年的交租人名字仍是马兴旺
从1973年开始的交租人名字是马少华
1976年文革结束,1979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全国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1980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政府陆续对各种宗教归还寺产。金碧路的房产归还了永宁清真寺,我们家又恢复向清真寺交纳房租。
1978年马少华与子女孙子女亲属合影
1987年10月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遵照民政部文件,对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牺牲者追认为烈士的规定,根据我外祖父马骧的革命事迹和牺牲精神,追认为革命烈士,1988年元月29日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革命烈士证明书》,1988年8月28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了马骧烈士牺牲的英雄事迹。2016年3月23日台湾的政府部门根据八十七年前的国民政府批准文件举行了马幼伯烈士灵位入祀国民革命忠烈祠的仪式。海峡两岸都追认马骧为烈士,历史作出了高度的评价,没有忘记为中华民族的解放和振兴作出贡献的人。
1988年元月29日颁发民政部《革命烈士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