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前张謇立宪的政治思想和活动(4)

辛亥革命网 2011-03-18 00:00 来源: 作者:李玉勤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 张謇(1853~1926年),江苏南通人,晚清著名的实业家和教育家,同时,还是一位立宪,辛亥革命前张謇立宪的政治思想和活动,

    首先,张謇从立法上确保谘议局的法律地位。他在第一届常会上就提出了《本省单行章程规则截清已行未行界限分别交存交议案》,其主旨在于:依据谘议局章程规定确立谘议局的法律地位。根据这一议案,谘议局有权议决本省单行章程规则之增删修改事件,议决本省权利之存废事件。故“凡属本省之单行法,自应由督部堂、抚部院交议,或由议员自行提议,经本局议决后,呈请公布施行,始为有效”。决议并强调:“行政命令权以外,凡含有法律性质之章程规则,应由本局议决之。”又称:“现当谘议局成立伊始,首应划分新旧案,截清界限,以本年九月初一日谘议局开办之日为断,嗣后如有新订之本省单行法,自应照章由本局议决,然后呈请公布施行始为有效。以前宁苏两属所有已经订定通行之单行法,应即归入旧案。但有必须增删修改之处,一切仍照局章第二十一条第六款办理。”该提案获得了谘议局的通过,成为正式的地方法规。

    此届会期内,另一项确保谘议局法律地位,保护谘议局议决权的立法是《江苏谘议局关于本局议决权内之本省行改命令施行法》。此法共五条,条条都是针对督抚可能妨碍谘议局履行其职务权限的情况而制定的。

    其次胀謇把江苏谘议局当作真正的地方立法机构。从留存的《江苏谘议局第一届会议议案记略>看,张謇领导的江苏谘议局正是以地方立法者的姿态活动的。第一届会议期间共收集议案184件,议决者109件,内容涉及地方事务各方面,如:政治方面的“裁撤江楚编译局案”:经济方面的“督部堂交议限制铜元案”:农业方面的“整顿征收丁漕积弊案”,等等。所有这些议案都具备了地方立法的意义。最典型的是,江苏谘议局为江苏制定了有史以来的第一个财政预算。该预算详细而严格地规定了各级地方政府的分配与支出,以“宁属支出”为例,预算将所有支出分为“经常”和“临时”两大“门”,每一大“门”涉及“民政”、“教育”、“实业”、“交通”四大“类”,每一大“类”再分若干“款”,“款”下再拆出若干“项”与“目”。条分缕析,一丝不苟。诸如“谘议局经费”、“省城及各府厅州县巡警经费”、“官立医院经费”等均有具体细致的预算数字和预算说明。

    为确保谘议局的立法行之有效,张謇领导的江苏谘议局始终坚持强悍的“立法姿态”,与守旧的地方势力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当当局无视诰议局议案时,他总是据理力争。1910年,江苏行政当局企图绕开谘议局随意征收“统捐”,张謇怒不可遏,以议长名义亲自致函苏州、常州等各地商会领导人,鼓动商人们以“立宪国国民身份”起来进行斗争。信中写道:“陆方伯不知宪政为何物,竞有此悖谬之举!凡有益人民之事,照立宪国公例,议会定法政府同意后,官民皆有遵守之效力。…..伏愿贵会深为宪政为重,当发电诘问宪政编修馆,大意言吃亏事小,不守法律为大。”同年夏天,两江总督张人骏自作主张,向上海洋商借债300万两以维持上海市面。张謇认为,向外借债是地方立法机构的固有权力,两江总督张人骏撇开谘议局擅自借债,便是无视谘议局权限属违法侵权行为。于是提请谘议局议决对张人骏的弹劾。张人骏对谘议局议决案不满意,拒绝批复和公布,并电奏清廷和资政院,诬蔑谘议局“意在强迫施行,以成其增删移就”。张謇针锋相对,召开谘议局会议,再次议决弹劾张人骏违法。同时,张謇率副议长仇继恒、蒋炳章及议员101人集体辞职,以抗议张人骏践踏民主程序。再次,张謇还把江苏谘议局当作一个政治监督机构。他领导的谘议局还常常对地方政务展开质询,对失职官员和拖延执行谘议局决议者进行弹劾。在谘议局实际运作过程中,有许多决议都是针对行政官员的弹劾案和质询案。在谘议局的监督下,地方官员一意孤行的局面部分得到修正。

    在江苏谘议局存在的两年多时间里,张謇为资产阶级议会制度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它开启了中国地方民主政治的先河,也表现了处于上升阶段的中国资产阶级优秀分子的胆识。张謇的儿子张孝若后来在论及江苏谘议局时说:谘议局在中国,本是破题儿的第一个创局…..郡当选的议员,也人人自命不凡,为代表民意力争立宪而来,那所有的心思才力,都用在这带来的责任上。在开议的时候,陈述理由,滔滔不绝,大家都息心静听;一到辩论的时候,各逞词锋,好像临阵杀敌…一邵时虽然还是帝制,还有总督,可是已经订好赋予谘议局的职权,那是神圣得很。遇到总督有违法的地方池就亳不客气毫无忌惮地提出弹劾。”这是对谘议局的公允评价也是对张謇的公允评价。

三、策划和领导清末国会请愿运动

张謇参与清末立宪活动的又一个重要事件,就是策划领导了中国资产阶级最大酌抗争活动——清末国会请愿运动。

    张謇是这次请愿活动的主要策划人。早在1906年,他就联络江苏、浙江、福建等省工商学界成立了旨在推进中国宪政的预备立宪公会。江苏谘议局刚刚成立之后,他发表了《请速开国会建设责任内阁以图补救意见书》,向国人指出专制制度的危害性与创设国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他写道:专制政体在“内政之弊,外侮之棘又中国二千年所未有”的国际形势下尤其“千危百险”。惟一可以拯救中国的道路便是改革政体,实行议会制和责任内阁制。如果当道以人民“程度不及,迁延观望”,拖长所谓筹备期,则内忧外患必接踵而起,“举国将堕于巨焚大溺之中”。张謇的这一意见书实际上也就成了全国国会请愿运动的规划书,以后的请愿活动基本上是按照张謇规划的线路和方式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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