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朱理治同志领导陕甘宁边区银行的岁月(3)

辛亥革命网 2017-06-12 16:13 来源:纪念朱理治文集 作者:阎子祥 杨万胜 江围 查看:

朱理治同志是陕甘宁边区银行的第二任行长,他的任期从1941年3月起至1942年10月止,还不到两年,但他却为边区的金融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1941年10月,朱理治在《边区金融问题的症结所在及如何克服》一文中,提出了成立货币交易所的设想。他说:“出入口商人,为了经营出入口买卖,均得到该所买卖法币。买卖价格皆依市价,银行从中加以调剂,使之不会过低。”他指出,如果老百姓得到边币,就能得到法币,再加上政府推行边币的法令,拒用边币的现象定能很快克服。为此,边区银行首先在延安裕顺通公司设立了货币交换所,作为公开买卖法币的试验。货币交换所挂行市的牌价,结果有换进的,也有换出的,银行从中帮助调剂,相对的左右了黑市。随之,边区政府于1941年12月1日通令全边区均设立货币交换所,允许人民依公平价格,自由交换。货币交换所发挥了很大作用。

  首先,货币交换所的建立大大促进了出入口贸易的发展。过去食盐及其他土产出口,因换不到国民党控制区需用的税款和路费,受到了相当的阻碍;外货进口,客商亦以货物售得边币而不能换得法币带走,感到很大的不便。但自交换所成立后,以延安为例,一个月内,外来货物仅棉花一项,即有1200驮,约重18万斤,值边币270万元,大致与1941年7、8、9三个月输入总值相等。行商、工人、学生以及到交换所买卖法币的人都说:“好,好,好!这下可给我们解决了个大问题,以前要买法币找不到黑市,要卖法币找不到买主,真把人难坏了。”据1944年统计,全边区兑进兑出法币15亿元,基本满足了对外贸易的需要。绝大部分边法币交换结帐,全由交换所负担起来,人民群众感到藏边币与藏法币一样,争取了更多的资金,保证了必要物资的输入。

  其次,货币交换所的成立稳定了外汇价格。交换所成立初期,因没有确定兑换原则,收效还不大。1942年4月确定采用外汇基金制度后,交换所的工作对于管理外汇,稳定金融,管理入口物资,发挥了重要作用。全边区大小42个交换所,延安市交换所起决定的领导作用,9个中心交换所起推动作用。两次提高边币,都是以交换所为中心,伸缩牌价,以困惑黑市。如1942年8月,绥德交换所先抛出法币,待比价提高到与黑市平价时,交换所又将边币比价由25∶1不断地拉到21∶1,使投机者因保存法币而损失巨大,完全改变了绥德分区的边、法币形势,相当地稳定了外汇价格。

  再次,货币交换所的成立还扩大了边币的流通范围。交换所成立后,黑市由暗转明,边币成为有交换价值的流通工具。关中交换所于1942年4月利用边区有利的贸易季节,推行边币,使边币开始成为关中人民的交换媒介。据三边分行1944年底统计,由前两年5万人用边币,发展到12万人三个区调查,边币流通量增加了25倍。事实说明,交换所对提高边币信用,扩大边币流通范围,使边币在货币斗争中由劣势转为优势,起到推动作用。

  第四,货币交换所的成立为调剂金融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地区上的调剂。陇东、关中,是边区土产的出口口岸,法币来得多;靖边、子长,只有进口无出口,法币有去无来;绥德、定边、富县、延长,有出口也有进口,法币有去也有来。根据这些特点,边区银行适时地进行了交换所之间的边法币调剂。二是时间上的调剂如1月份到旧历年底,外货进口较多,法币的需要量特别大。6月至9月半,由于农忙的关系,贸易上成了淡季,法币的需要量也就减少。除一般情况外,各地还有不同的季节,如三边在夏季是骆驼不行走的清淡季节,冬季和春季则是商业旺盛的季节。此外顽固派对边区的封锁时而加强,时而放松,并不是按季节的变化而变化的。边区银行按照不同的规律,适时地进行了调剂。再加上由点到面进行控制和党、政、军机关筹集法币供银行调剂使用等方法,对打垮挤兑风,稳定金融,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货币交换所的作用是巨大的,经验也是宝贵的。朱理治当初提出建立货币交换所的主导思想是,以调节外汇的方法,稳定边法币比价,从而达到左右黑市,消灭黑市,稳定金融和稳定物价的目的。他主张,明市牌价不应脱离黑市。各地交换所根据这一原则,有计划地调节和买卖外汇,使边币比价逐步走向合理和稳定,1942年底,法币对边币的平均比价由7月的1∶325下降到了1∶21,边币对法币斗争取得了巨大胜利。

  当时,有人曾指责银行夸大了货币交换所的作用。对此,朱理治在1942年9月21日边区整财会议上回答说:“我们不能说货币所的作用决定一切,也不能说它一点没有作用。外汇的涨落不是主观决定,而决定于客观货币(法币与边币)的供求关系。过去不许黑市活动,又不准交换的办法是行不通的。在禁止法币流通法令出来后,没有兑换的机关是不合理的”。“交换所的第一个作用是帮助边币流通,交换所与银行合并是可以的,因银行有些外汇基金,但无银行之处,只好独设;第二,帮助出入口商兑换边币、法币;第三,起平抑货币投放的作用,调剂法币、边币供求量。”事实胜于雄辩,历史说明,货币交换所在边币流通史上确实具有不可磨灭的功绩,它的成立,无疑是革命根据地金融史上的一个创举,即使在今天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对金融和外汇管理工作也仍然具有借鉴作用。

  朱理治关于外汇牌价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的观点,关于国家银行要参与黑市、左右黑市、消灭黑市的主张,是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并没有也不会因为时光流逝而失去它的价值。

  (五)

  1942年10月,西北局召开高干会,总结西北革命根据地的历史经验,清算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特别是肃反扩大化错误,朱理治同志成了主要的批判对象。但是,身为西北局书记的高岗,不是着重分析当时错误的客观环境和思想根源,而是对朱理治耿耿于怀,无限上纲,硬说陕北错误肃反事件中逮捕刘志丹、高岗是出于朱理治个人的阴谋陷害,朱理治拒绝迎接中央和中央红军等等。尤其是当高的哥哥在市场上做黑市买卖被银行工作人员樊一萍扣起来后,他更加指责朱理治对西北局闹独立性,并把樊一萍等说成特务抓了起来。中央发现后,虽然迅速作了平反,但高岗却不仅没有一点自我批评,反说朱理治的金融政策是错误的,是在中央正确路线下,继续做坏事。于是,金融本位主义等帽子朝着朱理治同志飞来。

  在这种背景下,边区银行的工作也被牵涉进去。西北局组织了银行工作检查委员会,对银行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接着,免去了朱理治的行长职务,边区银行被划归财政厅领导,银行所属各县办事处被撤销,人员被调回总行整风,光华商店交由物资局领导。有人进一步提出,货币交换所不需要基金,只要维持比价不变可就稳定物价。这样,货币交换所也形同虚设了。

  这些指责和决定究竟对不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1943年5月银行归财政厅领导后,6月发行即到8亿元。下半年,生产与贸易放款都比上半年增加了三倍多,财政放款竟然增加了约八倍,不仅超过1941年以来历年增加的倍数,而且占了全部放款的661%,即三分之二的放款用于了消耗性开支。货币交换所牌价不变,使公私商人都不愿将法币兑给银行,造成黑市猖獗。物资局局长指示所属商店直接收放法币,更起了对边币拆台的作用。至年底,延安物价指数比1942年底增加24倍,边、法币的比价,延安、关中平均为1∶9,定边为1∶10,绥德为1∶11,庆阳为1∶121,陇东高达1∶18。金融、物价空前大波动,财政经济、人民生活都受到严重影响。可以说,1943年是边区财政金融混乱的一年。这些情况迫使财政厅的领导不得不承认,自己“犯了如‘花子拾金’,盲目乐观的毛病”。1943年12月,边区政府决定停发票子和停发三个月经费,统一领导公营商店使之支持边币,财政由支持政策转为临时周转,这样才使边区金融和经济有了新的转机。

  1944年三四月间,西北局召开第二次边区高干会议,总结了1943年的财政、金融和贸易工作。中央书记处书记任弼时参加会议,并作了《去年边区财政工作估计与今年边区金融贸易财政政策的基本方针》的讲话,指出1943年的财政、金融、贸易的主要问题是,这些部门的负责人盲目用银行的发行去满足财政上的开支,盲目规定边币21元兑法币1元的牌价;提出今后金融工作的基本方向是稳定边币,银行除了发行货币,发展经济外,还要稳定金融。不难看出,这次高干会在实际上已经纠正了前一次高干会对朱理治同志搞所谓“金融本位主义”的种种责难。

  根据这次会议精神,西北财经办事处于1944年5月12日作出《关于银行资金、放款等几个问题的决定》,并明确银行为企业性质。随后,为了加强对边区财经工作的领导,陈云被任命为西北财经办事处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银行重新被收归边区政府直接领导这一系列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为所谓“金融本位主义”恢复了名誉。

  与“金融本位主义”的责难相反,对朱理治同志担任边区银行行长工作的另一种责难是,边币发多了,造成了边币贬值,物价上涨。1983年7月,陈云同志在一次谈话中曾针对这种说法明确指出:“边币贬值的事与理治同志没有关系。”

  对由于种种复杂原因促成的这种不公正待遇,朱理治同志一方面委曲求全,忍辱负重,另一方面则坚持原则,决不人云亦云,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光明磊落的博大胸怀。1942年10月西北高干会期间,他实际上已被免职,但他仍以大局为重,一边做检查,一边还协助代理行长黄亚光工作。他与黄亚光一起主持召开了为期半个月的农贷座谈会;年底向西北局和财经办事处汇报了三个月来边区法币变化情况和处理办法;恳请允许增发边币1000万元,并通令各地严格禁用法币,通知公家各生产部门,如有法币逐渐兑为边币,以免受损失;亲自草拟《边区银行条例(草案)》交顾问团和行务会讨论。以后,他被任命为财经办事处副主任兼计划委员会主任,在新的岗位上继续任劳任怨,埋头苦干,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然而,当银行检查团要他检查所谓的“金融本位主义”时,他却说:“我过去不是没有发行,是发了30倍。我的大错误是处在被动的,不得已才发行”。“只有把发行规律搞清楚,才能分清正确与错误,才能确定谁应负责任”。“本位主义不好,但忘本主义也不好”。朱理治在当初调到边区银行工作时曾表示,要把“一切照真理进行”做为自己的行动准则,以后的行动表明,他确实是这样做的。他履行了一个金融工作者的崇高职责,不愧为金融工作者的榜样。

  这里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西北高干会关于陕北错误肃反事件中逮捕刘志丹、高岗是出于朱理治个人的阴谋陷害,以及他拒绝迎接中央和中央红军这两个不合乎事实的结论,在高饶事件发生后,也已经中央审查,予以纠正。只是由于没有转发全党,致使朱理治同志长期背着这个沉重的包袱,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中央领导的直接过问下,这一情况才由中央组织部用《案件复查通报》的形式向党内公布。但是,这时朱理治同志已经离开人世。《案件复查通报》中说:“朱理治同志对陕北一段所犯错误一直表示痛恨,作过多次检查,态度是诚恳的,也接受了教训。他自1927年入党后,几十年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党做了许多工作,有了不少贡献,把一生献给了革命。”我们通过朱理治到边区银行后的工作,也可以看出,这一评价是完全合乎实际的,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朱理治同志主持边区银行工作所面对的经济规模,与今天相比早已不可同日而语;他探索金融理论问题时所能参考的学术著作,也是与今天相去甚远的。但是,新中国的金融工作是由我党根据地的金融工作发展延续下来的,无论经济规模大小,金融工作的一些基本规律总有相通之处。经济成分日趋多样化,与境外的金融往来日益增多,情况与当年边区有许多相似之处。因此,尽管朱理治同志所主张的一些做法和观点已不完全适用于现在了,但他的许多基本观点,如发行工作既要适用于促进生产发展,又要防止通货膨胀;稳定边币主要靠增加商品生产,促进出入口的平衡;打击法币黑市,一方面要用政府权力强行禁止法币的流通,另一方面要允许银行按行市挂牌兑换边法币;社会调查是决定银行金融政策的基础等等,在今天仍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特别是他那种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为党工作,实事求是,勇于探索,努力按客观规律办事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永远纪念和学习的。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在线投稿
2008-2021 武汉升华天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7968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4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