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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学制改革与学校职业指导

  1922年学制改革至今已有百年了。1922年的11月,民国政府以全国教育联合会的议决案为蓝本颁布了《学制系统改革案》,形成了后来被称之为“壬戌学制”的新学制。壬戌学制对清末实行的癸卯学制和民国初年实行的壬子癸丑学制进行了较大调整,尤其是在中等教育领域。1922年学制改革在中国教育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有些设置如“六三三”制(即小学6年,初中、高中各3年),甚至沿袭至今。1922年学制改革在当时中国社会产生了多重影响,有些影响值得今天学界关注,但却未得到充分论述。其中就包括壬戌学制对中国学校职业指导发展的影响。

  早期中国学校职业指导情况

  民国初年,科学意义上的职业指导从西方国家传入中国。一般认为,较早在中国有组织开展职业指导的,是周诒春在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为毕业生举办的职业演讲等活动。早在1916年,周诒春就开始邀请各业专家为毕业生作演讲帮助他们正确择业。清华学校当时还是留美预备学校,性质与国内一般学校不同。在学校系统中,早期被学者关注并提倡职业指导的,主要是小学。早期国内关于学校职业指导的文章或演讲,大多是关于小学及小学生的。例如,商务印书馆《教育杂志》1914年刊登的《小学卒业生指导法》、1917年刊登的《小学校职业指导之研究》等。再如,早期向国内介绍职业指导的郭秉文,1915年曾在江苏省立第三师范学校的附属小学演讲指出:“若教员能详细调查指示学生使早为职业之预备,则毕业而后必能为职业界所欢迎。”又如,1920年中华职业教育社职业指导部曾召集上海各小学校长及教职员谈话,通告各小学征集对于应届毕业生职业指导办法,并询问是否需要派员前往讲演。由于清末民初的学制规定小学阶段的学习年限较长,加之小学中存在着许多超龄学生,故早期小学成为职业指导开展的重点。而本该重点实施职业指导的中等学校,则由于学制的问题而对职业指导重视不够。

  中等学校在学校教育系统中有着承前启后的作用。但是,中等学校的特殊地位,在学制中并未得到很好的凸显。在清末实行的癸卯学制中,中学堂的年限为5年。在民国初年实行的壬子癸丑学制中,中学校的年限更是只有4年。清末民初的学制中,中学的修业年限较短,且无初、高中分级。另外,当时中学到大学之间还有过渡性质的预科。

  1922年学制改革与中国学校教育系统的变化

  1922年壬戌学制颁布后,中等教育系统发生了较大变化。1922年颁布的《学校系统改革案》中规定:中等学校学习年限六年,分为初、高两级;其中,初级中学施行普通教育,但视地方需要可兼设各种职业科;高级中学分普通、农、工、商、师范、家事等科;中等教育采用选科制。这样,中等教育不仅学习年限延长,而且开始分成两级;不仅分级,而且分科,采用选科制。此外,壬戌学制中高等教育不再设预科。这些调整使得中等教育由普通教育转向专业教育的承前启后作用明显地体现出来。

  另外,1922年颁布的《学校系统改革案》中还规定,依照旧学制设立的甲种实业学校,酌情改为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农、工、商等科;旧学制中乙种实业学校,酌情改为职业学校,招收高级小学毕业生,但依照地方实际情形,亦可招收相当年龄之修完初级小学的学生;为推广职业教育计,还要于相当学校内酌情设立职业教员养成科,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壬戌学制把原来清末民初的实业学校改为职业学校,实业教育改为职业教育,并明确表示要推广职业教育,表现了重视学生出路问题的倾向。

  壬戌学制中,中等教育由普通教育转向专业教育承前启后地位的凸显,让学生以未来职业为导向的选科择校需求变得迫切起来;同时对学生出路问题的重视,也要求相关学校不仅要让学生掌握一定职业技能,也要关注学生择业、就业等问题。壬戌学制中,中等教育的这些变化,推动了职业指导在中等学校的发展。

  学制改革后中等学校职业指导的兴起

  有感于学制改革的变化以及学生出路问题的重要,1922年以后,黄炎培、邹韬奋、刘湛恩、庄泽宣、廖世承、黄伯樵、朱经农、韦悫、钟道赞、程时煃等一些专家学者,以及中华职业教育社、基督教青年会、江苏教育会等社团,积极提倡和开展中等学校的职业指导。

  在新学制颁布后的次月(即1922年12月),早年提倡职业指导的邹韬奋即在《教育与职业》杂志上发表了《初级中学之职业指导问题》一文,特别强调了初级中学实施职业指导的重要性,指出初级中学为“一生中最当决定明确职业意向之时期”。1924年9月,邹韬奋再次发表《初级中学应注重职业指导》一文,强调新学制高中注意分科教育,而初中需要注重个性区别,实施职业指导。1924年,廖世承、杨卫玉两人在当年江苏教育会年会上提议,江苏省各初级中学实施职业指导。次年10月,江苏教育会与中华职业教育社联合召集省内中等学校校长开会,决议成立“江苏省中等学校职业指导研究会”,把初、高中均包括在内。

  在专家学者的提倡下,中华职业教育社于1924年发起了“一星期职业指导运动”,在上海的青年会中学、澄衷中学,南京的江苏省立第一中学,济南正谊中学,武昌中华大学附属中学等校,举办为期一周的职业指导活动。这些试点学校全是中等学校。刘湛恩、潘文安于1929年1月发表的《十年来之中国职业指导》一文,在回顾学校职业指导开展状况时指出:“各学校之厉行职业指导者,最先有东南大学附属中学,江苏省立第一中学,浦东中学,澄衷中学,中华职业学校,及济南正谊中学。”该文又指出:当时“努力于职业指导者”,还“有光华大学附属中学,系由廖世承博士所提倡;沪江大学及附属中学,系由刘湛恩博士、罗希嘏君所提倡;中央大学区立南京中学,系由沈茀斋硕士所提倡;中央大学区立南京女子中学,系由张仲友、胡蒙子二君所提倡;中央大学区立上海中学,系由郑通和、沈亦珍二君所提倡。”这里列举的具有代表性的学校,几乎全是中等学校。

  民国时期中等学校成为学校系统中实施职业指导的主角,始于1922年的学制改革,缘于新学制对学校教育系统的调整凸显了中等教育的地位,强化了中等学校职业指导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场所,学校教育需要为学生提供职业指导。壬戌学制在职业指导方面的影响,是值得我们纪念的。

  (作者单位: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