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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与农民关系三题(2)

  不过,用这样的方法发动农民,革命党与农民的关系不可能持久。同盟会员掌权的广东军政府与农民关系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典型案例。广东军政府成立后,一度在经济、文化方面实行打击士绅的政策,但对改善民生、满足农村下层民众要求方面无所作为。为了实现对乡村的控制,革命党人不得不向士绅寻求合作,于是,基本只能够沿用清朝的办法施政,结果是农民和士绅都不支持广东军政府。

  三、孙中山与“耕者有其田”

  在一般人印象中,孙中山早期的“平均地权”并不注重解决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到了晚年,在苏联、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孙中山才提出“耕者有其田”。其实,这样的认识存在偏差。

  19世纪末,孙中山曾同章太炎、梁启超等人讨论过中国历史上各朝代的土地和社会政策和未来的社会问题。章太炎转述,孙中山曾说:“夫不稼者,不得有尺寸土”。梁启超也披露过:“孙文尝与我言矣,曰今之耕者,率贡其所获之半于租主而未有已,农之所以困也。土地国有后,必能耕者而后授之田,直纳若干之租于国,而无复有一层地主朘削之,则农民可以大苏”;“孙文所以言中国行社会革命易于欧美者,实不外前此与吾言‘大乱之后,人民离散,田荒不治,举而夺之’之说”。章太炎、梁启超所转述的,不就是“耕者有其田”的意思吗?而且,孙中山的话还流露了革命成功后将“夺”地主之田收归国有再分配给农民的设想。

  不过,孙中山创立同盟会后,特别是同保皇派论战时,孙中山和他的同志因为找不到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可行办法,也怕把想要争取的汉族官僚、士绅吓跑,所以,在讲平均地权时只是注重城市土地,并一再申明并不是要“夺富人之田”。但孙中山私下仍不时讲这个话题。据梁士诒忆述,1912年孙中山会见袁世凯时也讲过“耕者有其田”。

  1923年以后,共产国际、苏联和中国共产党一再劝告孙中山实施激进的土地政策,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农民。然而,早就主张、私下经常谈论“耕者有其田”的孙中山,却没有接受。他在公开场合一再表示,国民党要通过革命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的境遇,但不打算采取俄国夺取地主土地分给农民的办法。

  学者往往从国民党的阶级性、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等方面寻找答案,自有一定道理。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一下,孙中山本人究竟是怎样想的。

  当然,首先是因为孙中山并未接受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的理论,主张阶级合作和阶级调和。此外,苏俄顾问一些脱离中国国情的建议和言论,也会使有农村生活经历的孙中山觉得自己的理论和方法才合符实际。例如,1923年11月中旬,孙中山的军队在东江前线溃败,陈炯明所部兵临广州城下。苏联顾问鲍罗廷建议孙中山“立即颁布在广东农民中分配土地的法令”,“尽可能地召集数量众多的党员,骑自行车、开摩托车、划舢板、乘汽车把这些法令带到农民中去”,认为这样就可以使千万农民支持战争、消除对广州的威胁。但孙中山拒绝了他的建议。孙中山反对的理由是:“土地改革是必要的,但我们不能贯彻执行,因为我们的农民没有文化没有组织起来,在我们和农民之间有豪绅,如果我们颁布法令,那么这个法令会首先落到豪绅手里,豪绅就会利用法令反对我们,并且他们不仅把军阀也把农民发动起来反对我们。因此首先应当着手组织农民。”且不说鲍罗廷的建议未免缓不济急、无法操作,更重要的是,广东乡村民团为豪绅掌握,如果真颁布了这个法令,在国民党在乡村地区毫无基础的情况下,直接的后果就是动员大量民团武装参加到陈炯明一边同革命政府作战,广州很可能就会被陈炯明攻陷。所以,孙中山的说法是有道理的。

  对广东尤其是珠三角的农村,孙中山是熟悉的,他明白在乡村地区的基层社会,农民的组织、武装力量远不及豪绅。如果农民在未有充分组织与武装的情况下与地主冲突,那即使政府派军队介入也难于控制局面,何况孙中山也无法保证军队一定会站在农民一边。

  近年披露的俄罗斯档案记载,1924年8月,孙中山在一次私下谈话中说“我决心将所有现在掌握在地主手里的土地转交给农民掌握和所有”,但农民必须首先组织和武装起来,以后“才能彻底解决土地问题”。这既是孙中山对苏联顾问的回应,一定程度也是他真实的想法。

  1924年1月国民党“一大”召开后,国民党推行“扶助农工”政策,开始以政府力量支持组织农民协会、农民自卫军,开办农民讲习所以培养农民运动干部。1924年5月后,革命政府同广州商界关系日渐紧张,8月,因革命政府扣留广州商团购买的大宗武器,革命政府同商团开始了一场长达两个多月的较量。面临严重的危机,为争取工农支持政府,孙中山、国民党及广东革命政府有必要进一步发动农民。现在看到孙中山关于发动农民的言论,多数是在商团事件时期发表的。7月28日,孙中山亲自对农民发表演说,对农民的境遇表示同情,号召农民“结成团体”、“练农团军”,承诺政府予以帮助,“以极低的价卖枪”给农团军,并鼓励农民组织起来反抗田主、商人。8月21日,孙中山又在一次演说中专门讲“耕者有其田”的问题,希望农民和政府合作,“慢慢商量来解决农民同地主的办法。让农民可以得利益,地主不受损失,这种办法可以说是和平解决”。

  孙中山希望在“农民可以得利益,地主不受损失”的前提下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在近代中国只是不切实际的空想。不过,孙中山关于工商发展必然会引起地价暴涨的预见,关于地价暴涨产生的财富必须归全体社会成员所有,不能由少数人吞占,以及政府必须关心农民、改善农民境遇的主张,在今日仍可以给我们以启发。

  ◎邱捷,中山大学教授,近著有《翠亨求学新论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