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强:辛亥革命前后中国的彷徨(3)
辛亥革命网 2011-06-28 00:00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田波澜 查看:
清末十年新政:效仿西法,造成社会分解
东方早报:清末十年新政是如何被推动的?又带来了哪些政治和社会后果?
杨国强:庚子事变由排外开始,以《辛丑条约》了结,留给中国的是一个残破之局。身当残破之局而朝局变、人心变、学理变,遂使“辛丑、壬寅之后无一人敢自命守旧”。而后是收拾残破之局,遂不得不变法。当日南方督抚远看华北动荡起伏于烟尘滚滚之中,在守旧一方全盘崩溃之后,以江楚会奏为名目接连作三折,包融了数十年来洋务变法和维新变法的种种主张。后来被称作十年新政的历史过程,正是以这种疆吏调教朝廷为起点的。迨日俄战争之后,国人以立宪和专制为日俄之间的胜负说因果,又促成了1906年朝廷下诏预备立宪。其除旧布新的视野和腕力,显然已远过于戊戌年间的百日维新。江楚会奏三折和诏书预备立宪都是以除旧布新为收拾残局,因此,六十年中西交冲和节节变迁之后,作为一场改革的清末新政在十年里牵汇万端,所曾达到的深度和广度都是前所未有的。西人述中国史,称之为晚清七十年里最有活力的时代。然而除旧布新又是一种搅动和震动,变法的深度和广度,同时又成为搅动的深度和广度。这个过程改变了官制,改变了地方社会,改变了朝廷与疆吏的关系,改变了读书人与君权的关系,改变了绅士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改变了财政,改变了兵制,改变了人的命运,改变了人的观念,改变了人的归属。
每一种变动的背后,都系连着群类的得失和个体的得失,从而每一种变动都在不断地产生紧张,产生分歧,产生对立,产生冲突。因此,对于身历其间的一代人来说,变法的过程实际上已非常具体地成了利害的分解和重组,以及人群的分解和重组。而当旧日秩序中各安其分的各色人等在变法的动荡中结为一个一个利益群体之后,秦汉以来两千多年的社会结构和清代以来二百六十多年的社会结构便已脱榫。随后群体之间的彼此踢打,则使已经脱榫的社会结构很容易解体。武昌起义之能够引发土崩瓦解,其深度的原因正在于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辛亥、壬子之交不仅是一个王朝的倒塌,而且是一种社会结构的倒塌。
东方早报:能否具体谈一谈新政是如何造成了社会的分解?
杨国强:十年新政仿效西法,尤其仿效日本,然而新政变法翻出来的都是中国人自己的老问题。而后新法引入老问题,常常派生出更多的问题。其间尤能引人注目的,是促成了变法的督抚又为变法所困。清代本以君权独亢为成规,但在太平天国引发的多年内战里,朝廷为兵事所扼,调度天下已处处捉襟见肘,随后形成的地方各自为战,同时又使国家权力中的很大一部分转移到地方去了。此后的几十年里,这种下移的国家权力已经同地方的利益和地方的治理编连为一体。而自朝廷看去,则内轻外重,终究是难以久忍的心头之患,因此筹备立宪之日,便以效法日本实行中央集权为理由,向地方收回权力。收回权力便是收回利益,同时,地方的治理不得不章法大变。因此总督巡抚纷纷然起而抗争,并在这种抗争中与朝廷渐行渐远。至辛亥前一年民间的国会请愿运动化为滔滔大波,已使朝廷束手无策,而南北疆吏则以各自电奏和“联电”合奏的方式公开声援国会请愿运动。疆吏以此为难朝廷,正反照了疆吏同朝廷的疏离程度。以清代两百六十多年的历史作比较,不能不算触目惊心。
当疆吏疏离朝廷的时候,原本分散的绅士也在聚合中汇为一种异己的力量。清初的绅士曾被着力压抑,之后又因筹饷练兵为地方官所借重,而在内战中被扶植起来,并得以自我伸张。时至预备立宪,积数十年伸张之后的绅权遂自为一体,借“地方自治”为学理和声势,在咨议局里同督抚相抗,在资政院里同朝廷相抗。然后是原本附着于地方社会,并因之而以分散为常态的绅界权力便成了一种集中的东西和咄咄进取的东西。对于一种既定的社会秩序而言,这种逸出了秩序的抗争和进取无疑都是冲击和摧折。
而由上层往下看,同一个时间里多见的是此起彼落于四面八方的民变。新政变法,许多东西都在改变民间的生活轨道和生活状态。而其中最难顺受,从而最直接地促成了下层社会群起抵拒的则是官家的敛聚。清代本以轻赋立国为祖宗家法,比之前代,民间的负担不能算重。但在《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的巨量赔款之后,新政的更张,又每走一步都须用银子铺路。由此汇合而成的大笔支出和不断的支出,最终都不能不化为征之于穷民的捐税。一则记载曾列举地方各立捐税的种种名目,累积而计之已达六十多种之多。而后是苛敛不能不促成穷民抗官的屡仆屡起和绵绵不绝。时论谓之“道失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