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自来水公司的黄玉田为何被埋没

辛亥革命网 2022-10-22 09:04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李开林 查看:

黄玉田创办云南自来水公司,为云南推广公共事业和近代化发展作出了榜样,可惜多年以来他的业绩被埋没了。

  黄德润,字玉田,(?--1933年),会泽人。1889年考取举人,1890年考中進士,先後在四川七个县担任知县,援例升道員。辛亥革命后回云南,出任滇都督府顧問,1913年兼任司法司長、司法籌備處處長等职。后专注于实业,任三迤总会会长,在开发矿业、创办工厂、兴办学校、捐助公益等方面成绩斐然,为云南近代化建设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黄玉田

  云南自来水的建设,最早提倡和领头创办的人是黄玉田。万揆一《昆明电灯、自来水创业史话》叙述:“民国4年(1915年)6月,这件事首先由黄德润(玉田)提了出来。黄氏为前清进士,在四川任过知县、道员,当时是三迤总会(省级民众团体)会长。办自来水,需要资本,同时也离不了官方助力。于是他邀集了工商界巨子王鸿图,军政界名人罗佩金、黄毓成、唐继禹、王灿等人,先行着手筹办”。【载于昆明政协文史委《风雨忆当年·下篇》第92页,云南美术出版社1997年出版】。

昆明市政协文史委《风雨忆当年•下篇》第92页

这资料显示,1915年6月这件事首先由黄玉田提了出来,并不是什么当官的人提出来的。作者讲这句话有他的依据。黄玉田等人提出倡议之后,起初考虑用昆明黑龙潭的水作为自来水厂的水源,昆明县知事禀报说黑龙潭的水虽然是山泉水,但水量不足,只够附近的居民取用。后来确定用翠湖九龙池的水源。

1915年12月20日自来水公司十人与戴阿尔签订合同

1915年12月20日与法国戴阿尔签订合同的自来水公司十名发起人

自来水公司十人与法国戴阿尔签订合同时间1915年12月20日

  自来水公司筹备之时,1915年12月20日与法国海防机械建设公司代表戴阿尔签订合同,合同末尾列出的自来水公司发起人是十位:(名单按照竖写的中、右、左顺序)黄德润、华封祝、罗佩金、李临阳、丁祖佑、王灿、黄毓成、盛延龄、王鸿图、唐继禹。

  这份名单,是最能说明问题的名单,到了1915年12月,讨论哪些人是发起人应当是没有异议的了。发起创办一个公司,需要制定公司章程,章程内容也会经过反复磋商,但是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不会有重大的变化。

  可是,现在我们听到的宣传声音,却把唐继尧任可澄说成是自来水公司的发起人,而黄玉田反而不再提了。

  这是云南最早的自来水公司,民国五年(1916年)5月23日滇声报刊登本省新闻《自来水公司拟定章程》:“自来水公司,黄玉田、华晋三诸君所组织也。现已将章程拟定,股本总额为二十万元,十元为一股。收股时间定为三期。以民国五年六月一日起。至七月底止为第一期;八月一日起至十月底止为第二期;十一月一日起至六年一月底止为第三期。以在第一期内交到在十万元内者为优先股。交股虽在第一期内。收数已逾十万元外,或在十万元内而已逾第一期者,均为普通股。其余各条,均照公司条例拟定云云”。

1916年5月23日滇声报刊登《自来水公司拟定章程》

  这是云南自来水公司首次向社会宣布的消息,内容是公司已经拟定了章程。章程是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是参与制定章程的各方都要遵守的一种规章制度。自来水公司向社会招股,章程规定:先交钱并且交钱多的为优先股。章程定下来之后,各投资人都要遵守。此前没有任何新闻提到过创办自来水公司的事。黄玉田是为首的发起人和组织者。

  从1999年开始,在昆明翠湖的九龙池,建立了一个自来水博物馆,馆里有个石碑,记载着云南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创办时的情况,字迹虽然模糊,但还能看得出十二位创办人的名字,黄玉田的名字排在第一。

自来水公司碑

  碑文记载:“西学东而形下之器,日见发明,自来水公司各省筹设,始遍京师,其著者黄君玉田、唐君萍赓,于滇省提倡,始纳唐君省三、罗君镕轩、黄君斐章、由君,举、王君筱斋、华君晋三、王君铁珊、盛君梦九、李君守庄、丁,,,因议于督军唐、巡按使任,均赞可”。

自来水公司碑文

  从自来水博物馆石碑上的记载,可以看出首倡创办自来水的12人是:黄德润(字玉田)、唐继禹(字萍赓)、唐省三、罗佩金(字镕轩)、黄毓成(字斐章)、由云龙(字夔举)、王鸿图(字筱斋)、华封祝(字晋三)、王灿(字铁珊)、盛延龄(字梦九)、李守庄(字临阳)、丁祖佑。

  这碑文里明确记载着黄玉田发起组织自来水公司,唐继尧和任可澄,是作为省级军政长官表示赞可。唐继尧任可澄并不是自来水公司的发起人,也不是创办人。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自来水系统开始编写《昆明自来水志》,由云南民族出版社1993年4月出版。这个时期,正是云南学术界进入了热烈吹捧唐继尧的时期,虽然史志书籍追求内容真实,但编写人只要看到与唐继尧稍微有点关联的材料,不问是否可靠,就如获至宝地采信和引用。

  《昆明自来水志》第15页,在大事记的开篇就写唐继尧等12人提倡集资创办自来水:“民国四年(1915)5月,唐继尧、黄毓成、罗佩金、王灿、丁祖佑等12人,提倡集资创办自来水”。

  如果唐继尧是水厂的发起人,那么12月20日与法国公司签订合同就应当是唐继尧为首呀!为什么真正与法国公司签订合同还会是黄玉田等十位发起人呢?是那十位发起人吃饱了撑着,不仅自己要忍痛出资,而且还让唐继尧免费当股东?

  《昆明自来水志》所谓“1915年5月唐继尧提倡集资创办自来水”的依据到底是什么?从这本史志书里找不到唐继尧发起创办自来水的任何证据。

  该书第326页有个附录,是刊登云南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筹办处的“简章”,这个简章文尾的日期,写为“中华民国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这又是一个值得玩味的日期。

  现在云南省档案馆的工作人员,花费了很大的功夫,也没有从档案馆保存的档案中查找到中华民国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自来水公司这个“简章”,

《昆明自来水志》第326页和327页

  此外,在《昆明自来水志》的人物传里,只写华晋三等人创办水厂的事迹简介,绝口不提为首的发起人黄玉田的简介。原因何在?这是在自来水公司运行的数十年里,唐继尧及其亲信,对黄玉田名字采取排斥态度,起初是边缘化,然后进行特意埋没,在自来水公司历史材料堆中掺杂使假,使后代的人写史志和读史志看不到历史的原貌。

  云南省档案馆保存着一份自来水公司历史材料堆中移交的“章程”,篇幅较长,共有八章四十四条,在章程末尾写发起人名单。这是公司制出的排印本,印了许多份,送交都督府等各处征求意见。唐继尧任可澄等人也提了修改意见。对于章程末尾附的名单,后来被加进唐继尧任可澄由云龙三人姓名,使十名发起人变成了十三名。落款日期写为“中华民国五年五月 日”,只填写月不填写日。不知真实时间是不是五月。 这个日期与 《昆明自来水志》中“简章”末尾的“中华民国五年二月二十一日”日期,形成了新的矛盾,读者到底应该相信那一份?是不是公司既订有章程又订有简章?

  “简章”末尾写发起人12个,“章程”末尾写发起人13个,到底哪份是真的?两份材料末尾写唐继尧为发起人的名单,可以判断得出这是建厂多年之后才制作上去的。

  唐继尧和任可澄是云南省军政界的第一号和第二号人物,位高权重,居高临下,若想办什么事只需发个命令拨点钱,大笔一挥就行了,居然会降低身价去挤进这个小小公司的章程充当发起人?这里到底要表现什么?征求意见时,没有添加唐继尧名字的那些章程文本,是不是都收集回公司了呢?

  自来水公司在办理各项建设的文件中,没有再出现十三人名单,都督府以及其他机关盖有公章的公文中,叙述自来水公司发起人都是写黄玉田为首,而不是写唐继尧。这样,章程文尾的十三人名单似乎告诉我们:“章程”的发起人与公司的发起人并不是同一概念。但通过把章程的发起人改为唐继尧领衔,就能一步步把自来水公司的发起人逐渐改为唐继尧领衔。

  自来水公司运作起来之后,立碑记事,自来水公司的出资股东12人,是与法国戴阿尔签订合同的十名发起人,增加了由云龙和唐省三两名投资人,形成十二名股东。这些人向唐继尧任可澄商议建厂事宜,得到赞可,石碑记载:“黄君玉田、唐君萍赓,于滇省提倡,始纳唐君省三、罗君镕轩、黄君斐章、由君夔举、王君筱斋、华君晋三、王君铁珊、盛君梦九、李君守庄、丁君祖佑,因议于督军唐、巡按使任,均赞可”。

  碑文证实唐继尧任可澄并不是发起人,而是赞可人。石碑矗立在自来水公司,人人都能看见,碑文是公开的宣告,几十年中无人提出异议,碑文并不是悄悄塞进资料堆里怕人看到的纸片。在自来水厂保存的纸质的材料中,黄玉田的名字被抹掉了,领衔的发起人换成唐继尧名字。导致《昆明自来水志》中找不到黄玉田的历史贡献。

  唐继尧为什么这样忌惮黄玉田呢?除了贪别人之功为己有,还与黄玉田的儿子黄毓英被害案有关。

  辛亥革命后,黄毓英是援川的滇军大队长,1912年4月末,川事结束,援川的滇军分两期回省,黄毓英奉调入黔,即被贵州临时都督唐继尧调往铜仁。5月7日,黄路过思南府属野茅溪,突然被人开枪杀害,时年28岁。唐继尧对外宣称说死于土匪之手,蔡锷写黄毓英墓志铭就采纳了死于土匪之手的说法。唐继尧私下又宣称说死于士兵之手,赵钟奇在《云南护国前后回忆》中记载了唐继尧对他说的话:“韩五峰惯于鼓动部下,反对上级。黄子和在贵州之死,就和韩有关。”【注:载于《云南文史资料选辑》第十辑,第109页】。那么唐继尧哪句话是真的呢?都不真。广西民族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传记体小说《布衣将军卢涛》,采纳了死于士兵之手的说法,说黄毓英准备在部队行军结束才发军饷,两个士兵为了得到军饷就开枪打死黄毓英,传记体小说《布衣将军卢涛》把这个说法演绎得有声有色,仿佛亲眼目睹。

  当年在黄毓英大队任排长的杨如轩,曾向云南省文史馆的杨维骞说:“黄毓英率大队由川入黔后,公开讲滇军在川黔的所为违背革命,当局已在复辟旧统治,现在需要第二次重九起义。因为云南重九起义是发动和依靠加入哥老会的士兵,所以,他当时又在部队中组织哥老会,自己当龙头大爷。这就公然违背了蔡锷、唐继尧称哥老会为‘会匪’,取缔和屠杀哥老会的举措。那天在途中,正在开饭,副大队长彭文治突然大喊:‘有土匪!’部队立即四处散开寻找土匪,不见土匪踪影。大家转回来,见黄毓英被枪击倒身亡。彭文治说是被土匪打死。大家心中怀疑,但不敢发问和查看彭的手枪。后来,唐继尧就委彭为贵州东路统领,将彭由副营级提升为团级。大家更怀疑是不是唐授意彭将黄杀害。护国战争时,彭暗通袁军,被贵州统帅王文华觉察,下令逮捕。彭逃至戴戡军中隐藏。护国之后,彭回云南,唐继尧委他为镇雄县长。当时,人称金腾越、银镇雄,因这两县县长是肥差。王文华下令逮捕彭文治之事,当时大家都知道。唐如此重用彭,更是见有指使彭杀害黄毓英之嫌。”【注:杨维骏:《对〈黄毓英传〉的意见》,原件存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黄毓英的哥哥黄毓兰担任云南警察厅长时追查此案,便衣乔装亲自到监狱找囚犯暗访,发现此案的主谋就是当时贵州统治者唐继尧【黄超凤《黄毓英与辛亥革命》,载于《开启共和之门-------昆明市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研讨会文集》第269页,云南人民出版社2011年12月出版】。

  刘盛堂《滇南革命伟人黄君子和事略》写道:“君在黔之思南被害,时尚不得其详,近已喧传,或谓害君者,乃某省以二万金购之。”【注:刘盛堂:《滇南革命伟人黄君子和事略》,民国元年(1912年)排印本,现存云南省图书馆。】所谓某省,就是指贵州省都督唐继尧。

  1923年,唐继尧欲纳黄玉田之女黄毓英的妹妹黄毓桐为妾,如果此婚事成功,那么黄毓英被害案也就烟消云散了,而且唐继尧还可进一步谋求黄家的财产。黄玉田愤然带其女黄毓桐赴广州投奔孙中山先生。1924年1月31日,由孙中山做证婚人,黄毓桐在广州嫁给了滇军第一师师长赵济民。

黄毓桐婚礼

  现在有人把一首《吊黄大队长铜仁遇害问天歌》,说成是唐继尧写的,以此证明唐继尧没有杀害黄,并且对黄之死很悲伤。

  真是这样吗?唐继尧自己写的文章和诗词,收集在《唐会泽遗墨》和《东大陆主人言志录》等书里。而1912年至1913年唐继尧统治贵州时期的行政公文,是由都督府秘书人员撰写,唐继尧点头同意就发布的,这些公文后来收录在《会泽督黔文牍》中。而这本《会泽督黔文牍》却收进了一篇不属于这时期行政公文的《吊黄大队长铜仁遇害问天歌》,很不正常,此歌不知是谁写的,其写作风格与唐继尧的诗风迥然不同。

  这首《吊黄大队长铜仁遇害问天歌》,共有二十四句,末尾两句是:“汉儿滴尽铜人泪,铸得将军像巍峨”,根据诗意可判断出诗作的时间是黄毓英铜像在昆明落成之后。那么,黄毓英铜像什么时候落成呢?黄毓英的灵柩从贵州启程,1913年8月28日到达昆明,《天南日报》和《云南日报》29日都报道:“军、商、绅、学、警各界男女约万余人,出城南四五里接迎,城内铺户均下半旗以表哀悼,观者如堵,充塞街衢。”云南军都督府对黄毓英谥号“武毅”,把荩忠寺改为黄武毅公祠,祠堂东边的街道命名为黄公东街,西边的街道命名为黄公西街。孙中山为黄毓英题匾“乾坤正气”。

  1914年8月滇声报连续多日刊登蔡锷领衔的《为黄君子和铸像募捐公启》,连续多日刊登黄毓英铜像设计图。

1914年8月《滇声》连续多日刊登蔡锷领衔发起的募捐公告

1914年8月《滇声》连续多日刊登黄毓英铜像设计图

  等到资金募集够了,再向国外定做铜像,然后等到铜像运回昆明矗立起来,时间已是好几年之后了。 把好几年之后才出现的这首《吊黄大队长铜仁遇害问天歌》,收进1912年至1913年的贵州行政公文汇编本《会泽督黔文牍》,使读者误以为是唐继尧写的,以便掩盖生前矛盾和案件责任,作为抵御人们怀疑的挡箭牌。

  从诗歌的成文时间和写作风格判断,这首诗歌不是唐继尧写作的。

  如果唐继尧对黄毓英之死如同这首诗歌表达的感情那样悲痛,那么他还会特意埋没黄毓英之父黄玉田创办自来水的功劳吗?

  还有一件事情反映出唐继尧对黄玉田的埋没:1916年3月9日《滇声》的社说《捐助义军军饷之概说》对大多数富商巨贾提出批评,透露出黄玉田捐助三十万元作军饷的事实:“吾内地同胞不乏富商巨贾素封之家,何以除黄玉田先生捐助三十万元外,余皆噤若寒蝉,阒寂无闻,从未有慷慨以输,竭将伯之助者”。

1916年3月9日《滇声》公布黄玉田捐助护国军饷30万元

  护国运动开始后,黄玉田捐资助饷三十万元给云南都督府,唐继尧收下之后并不发给护国军做军饷,对于黄玉田捐资助饷之事也不愿意透露或宣传,而对出征的护国军队则装穷叫苦不给军费。

  1916年2月26日《时事新报》报道:“云南独立将该省应解充善后借款担保品之盐税四十五万元,移作军费”。1916年2月28日《中华新报》报道:“南洋华侨得李烈钧为第二军司令及筹饷局长之信,已集款由香港陆续汇至军饷现银六十余万。昨又汇生银十二万余,由银行交到”。

  唐继尧手里这时已有大量资金:李根源和张木欣筹集到的40万元由李烈钧带进云南交一半给唐继尧20万元,李烈钧任筹饷局长时筹到的捐款陆续汇到云南的60余万元以及2月份汇来的生银12万元、

  云南督署从盐税稽核分所取用盐税45万元,黄玉田捐款30万元,这几笔钱加起来,唐继尧手里至少有167万元。尚不包括杨赓笙先生和古直先生分别筹到的未注明金额的“巨款”。

  护国第一军、第二军、挺进军,三支出征的军队,都没有得到唐继尧拨给的军饷,全靠三支军队自筹军费。护国第一军是靠总参谋长罗佩金把家产抵押给殖边银行,换来十一万元作军费,才得以开拔。护国第二军是靠李烈钧带来的资金40万元的一半即20万元作军费。挺进军是靠黄毓成的哥哥黄毓桂变卖矿产得到的资金作军费。

  《昆明自来水志》出版之后4年,《昆明市水利志》由云南人民出版社于1997年11月出版,第442页叙述:“昆明自来水始建于民国5年(1916),由绅商黄毓成等倡议,云南督军唐继尧批准,招商集股银元203430元,于1916年9月动工,次年竣工”。否定了唐继尧作为发起人的提法,指出唐继尧只是批准人。这本水利志没有弄清创办自来水公司的为首发起人是谁,仍按照那个时代形成的埋没黄玉田名字的提法叙事。

《昆明市水利志》第442页

  《昆明自来水志》出版11年之后,《云南省志•文物志》由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3月出版,第923页叙述1999年9月28日成立自来水博物馆在翠湖:“民国4年(1915年)5月,黄玉田、唐萍赓、唐有三(原文如此)、罗熔轩、黄斐章、由云龙、王筱斋、华晋三、王铁珊、盛萝九、李守庄、丁祖佑12人倡议集资创办自来水厂”、“民国5年(1916)2月21日云南自来水厂有限公司筹备处成立”。明确记载黄玉田是自来水厂的为首倡议集资创办人。创办人里没有唐继尧和任可澄名字。这本书对于创办人名单,是琢磨了《昆明自来水志》后,去伪存真,以忠实于历史为宗旨而叙事的。

《云南省志•文物志》第923页

  《昆明自来水志》出版26年之后,云南省档案馆编撰的《云南近代实业巡览》由云南民族出版社2019年12月出版,此书第186和187页刊登了《中华民国云南都督府饬第607号》影印件,这是云南都督唐继尧批给水利总局的饬文,全文如下:

  “为饬行遵办事案,据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黄德润等禀称,窃德润等拟于省城组织一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曾将自来水利益关系及筹办情形,成立日期,禀报在案,惟兹事体大,非多集股金不足以图成功。筹办伊始尤非提拨官款不足以资倡导。前与海防建设公司代表戴阿尔立约,包办机器厂房,议定分期交价,以慿陆续购运其第一期交款。业经由警察厅并发起人集款交付。现在筹办处甫经成立,三月十五日又届二次交期,信用所在,应付为难,公司招股章程尚在筹议,应俟议拟完善,禀候核准颁行后,商股方始召集。预计日期固已缓不济急。综论股份,亦合官为民倡,公同集议,拟恳军府俯准于官款项下拨发巨款俾资提倡,如蒙允准,不惟德润等備员筹办得免遇事棘手之嗟,并可藉此提倡,或有招股逾额之望,所有剏设自来水公司筹办伊始,商股未充,拟恳提拨官款以资提倡各缘由,是否有当,理合具稟,请祈查核批示祗遵等情到府。据此,查该公司筹办伊始,商股未充,自系实情,所请拨提官款,应即照准,由该局存款项下拨付银贰万元,以示提倡而资筹办。除饬该公司遵照具领外,合行饬。仰该局即便遵照,一俟该公司具领到局,即行照数拨付,仍将拨付日期详报查考。切切此饬。都督唐继尧。右饬水利总局准此。中华民国五年三月十六日。”

《云南近代实业巡览》第187页

《云南近代实业巡览》第186页

  此份饬文是正规的官方公文,盖着红颜色的云南都督府大印,明白无误地记载着:“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黄德润等禀称”,曾经在较早的时候将自来水利益关系及筹办情形,成立日期等等,向都督唐继尧“禀报在案”。

  如果说1915年就有创办自来水的提议,那么也是黄玉田等人向唐继尧禀报提议。唐继尧并不是自来水厂的发起人或创办人,而是政府机构里接到禀报文书后的批准人。

  从都督府这份饬文可知,唐继尧是接到黄德润等人禀报,才知道筹办自来水厂前后经过的,并不是唐继尧首先提倡创办自来水的。这份1916年3月16日的饬文,证明二月二十一日“简章”把唐继尧列为发起人,以及五月某日“章程”把唐继尧列为发起人的说法,都统统是虚假的。

  饬文中提到黄德润等人的要求,同意拨款2万元作为官股。在云南省档案馆保存的全部公文中,这一篇把筹办自来水公司的来龙去脉讲得最清楚了,要想把黄玉田提倡创办,改称为唐继尧提倡创办,那么首先就得推翻这份唐继尧自己落名的饬文。

  《云南近代实业巡览》189页还有“云南昆明市工厂调查表”的影印件,证明昆明自来水厂1934年的资本总额只有12万7千元,还没有筹集到20万元:

《云南近代实业巡览》第189页,证明1934年昆明自来水厂资本总额只达到127000元

  令人莫名其妙的是,就在与这篇饬文影印件同一本书的第185页,《云南近代实业巡览》编撰人员却撰写了这样的文字说明:“昆明市自来水厂的前身是云南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由唐继尧、罗佩金等人在1915年发起筹备,筹集官商203430银圆,选定翠湖九龙池为水源”。编撰者对照着这份饬文却还说唐继尧发起筹备,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编撰者所谓“筹集官商203430银圆”,那是唐继尧死后若干年,水厂才达到的资本金额,是自来水公司按照章程的办法筹集的,不是唐继尧筹集的。

  发起筹备公司和向各方面筹集股份资金的功劳,就这样罔顾事实地挂在了唐继尧功劳簿上。此书编撰人员本应根据档案馆保存的档案资料来说事,不应无原则地吹捧唐继尧。

  也许有人会说,档案馆的编撰人员虽然有此错误,但在其他事情上肯定会依照历史资料说话,不至于乱说,但有些事情却令人大跌眼镜,例如:

  护国运动爆发后,革命党人创办的《滇声》日报于1916年1月3日发表反袁漫画,漫画中一只猿猴倒立着用脚捏笔在桌上写帝制二字,被士农工商四个人各执武器指向猿猴。漫画上的文字说明是:“猿猴倒行逆施,凡我国民群起而攻之”。云南档案馆的某些人对着滇声报拍摄了这幅漫画,然后提供给有关宣传机构,却扯谎说这是都督府的义声报发表的。

  1994年云南省教育委员会组织编写的《云南省中小学省情教育丛书(中学部分)》,由晨光出版社出版,丛书中的《护国运动》一册,是云南电视广播大学教师常玲写作的。其中第35页刊登了这幅反袁漫画,作者写道:“宣布独立后,,以唐继尧为都督的云南护国军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的措施。为了进一步动员全省和全国的民众积极投入反袁斗争,1916年1月1日,护国军政府创办了一份报纸,取名《义声报》。《义声报》以宣传护国为宗旨,刊登了大量揭露袁世凯卖国罪行,号召人民起来反袁的文章,评论,诗赋和漫画,成为当时人们争相传阅的一份报纸。《义声报》上曾登过这样一幅漫画:它把袁世凯画成一个以足代手正在忙搞帝制的大猿猴,隐喻袁世凯从人变成猿是历史的倒退,隐喻袁世凯手足不分搞帝制是倒行逆施。旁边还画了代表工、农、兵,学各界的四个人,他们手执斧、锄、枪、笔直指袁世凯。这幅画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本来是革命党人创办的滇声报1916年1月3日发表的反袁漫画,却被张冠李戴说成是都督府的义声报发表,笔者及时向云南省教育委员会提出纠正的意见,省教委把常玲老师写的回信拿给我看,说这幅漫画是省档案馆提供的,说写书是按照专家们的观点叙事的。

云南省档案馆向云南省教委的教材供稿,说反袁漫画是义声报发表

  又过了一些日子,云南省档案馆向云南陆军讲武堂的展览供稿,继续说这幅漫画是义声报发表的。1997年笔者向讲武堂办展览的负责人反映了问题,他们查实情况后,把漫画下边“义声报发表的反袁漫画”几个字删掉了,但没有指出是哪张报纸发表的,

  1995年昆明市政协编辑出版纪念护国运动的画册,云南省档案馆又一次供稿,说这幅反袁漫画是都督府的义声报发表的。笔者看到画册后,把问题反映给市政协。市政协主席张朝辉很重视,就由政协的焦副秘书长主持召开座谈会,邀请我去参加,市政协文史委的李建恩先生和张骞先生也在座。会议上澄清了这幅反袁漫画的著作权,只是苦于一时没有合适的载体宣布对这错误进行纠正。

  1999年12月6日云南日报刊登这幅反袁漫画时,又是云南省档案馆供稿,标注为都督府的义声报刊登的漫画。

  唉,要相信省档案馆的编撰人员个个都说实话,实在是强人所难。当然,笔者不是说省档案馆这个机构不好,而是说在机构里工作的个别人不诚实,他们在说谎,在消费省级国家档案管理机构的公信力。

  在创办自来水公司的问题上,为了埋没黄玉田老爷爷的功劳,操作起来花费了很大的力气和很长的时间,核心问题是:要把唐继尧塑造成自来水公司的创办人,就可以夸耀说唐继尧为云南近代化作出了贡献。还有人吹捧说唐继尧“引起了人们的社会心理、思想方法和价值观念的巨大转变”。而从自来水公司的创办过程就可以发现,靠弄虚作假把别人的功劳据为己有,是唐继尧的拿手好戏。当代有些人的思想方法受到唐继尧影响,也跟着用假材料虚构历史故事,获取名利双收,其价值观念也发生巨大的转变,令人摇头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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