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国运动的第一电、第二电、以及民国五年元月始旦檄等(4)(3)

辛亥革命网 2020-04-26 13:54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李开林 查看:

1915年12月云南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的护国运动爆发时,向袁世凯政府和各省军政官员拍发了蔡锷领衔五人联名的23日漾电、24日敬电、25日有电。

  李烈钧1916年2曰21日率领护国第二军出发时,云南督署把檄文送昆明的报纸发表,《滇声报》在2月22日、23日、24日、25日、26日用五天时间连载这篇“元月始旦檄”。《共和滇报》用2月21日、22日、24日、25日四天时间连载此檄文。两种报纸同时刊登此新闻,证明此檄文不是50天前的元旦发表,而是李烈钧率领护国第二军出发时的2月21日发表。限于篇幅,这里只选用《共和滇报》连载檄文的两幅照片。

1916年2月22日《共和滇报》连载檄文的截图

1916年2月25日《共和滇报》连载檄文的截图

  李曰垓撰写的讨袁檄文在民国五年阴历元月的一个早晨发布,护国军出师讨袁之檄文,矛头直指袁世凯的皇帝宝座。檄文列举袁世凯十九大罪状,建四义奉以纲维。义正辞严,铿锵有力。内容如下:

  维中华民国五年元月始旦,中华民国护国军政府檄曰:盖闻辅世之德,笃于忠贞,长民之风,高于仁让。使枭声雄夫,野心狼子,逞城狐之凶姿,弄僭窃于高位。则我皇王孝孙,并世仁贤,谊承先烈,贵护斯民,哀恫郁纡,成兹愤疾,大义敦敕,谁能任之。国贼袁世凯,疆质曲材,賦性奸黠,……【注:檄文太长,达四千多个字符,限于篇幅,这里不转录全文】……军府则又为军中之约曰:凡内外官吏,粤若军民,受事公朝,皆为同德,义师所指,戮在一人,元恶既除,勿有所问。其有党恶朋奸,甘为逆羽,杀无赦。抗颜行,杀无故。为间牒,杀无赦。故违军法,杀无赦。如律令,布告天下,迄于满蒙回藏青海伊犁之域。中华民国军政府都督唐继尧、第一军司令官蔡锷、第二军司令官李烈钧。

  唐继尧选择时机发表这檄文,目的在于末尾写的落款:“中华民国护国军政府都督唐继尧、第一军司令官蔡锷、第二军司令官李烈钧”。檄文落款的领衔人不是护国第一军“总司令官”蔡锷,而变成了“都督唐继尧”。蔡锷和李烈钧在檄文落款中变成了都督管辖下的两个“司令官”,打破了原先议定的蔡与唐“一出征,一留守”的平等关系。

  檄文电报拍发出去,向各方面表明两个军是在唐继尧管辖之下。

  李鸿祥《增补云南辛亥革命回忆录》写道:“蔡锷所部护国第一军秘书长李梓畅曾见告曰:‘蔡松坡出发讨袁之前,与唐商定,蔡任总司令,唐任都督,两下平行。后来李协和捧唐,自甘居于列将。唐乘势电蔡,将第一军隶属都督,蔡阅电甚怒,撕毁电文,两下从此闹意见。蔡见唐这样,很着急,喉疾加重,发音愈嘶哑’【注:载《云南文史资料选辑》第四十一辑,第55页】”。唐继尧缺少诚信观念和契约精神,他与蔡锷和众多军官在会议上作出的决定,他为了攫取权力就恶意违反,当着蔡锷的面显得很客气很谦虚,背地里就把蔡锷压在手下。

  1944年写成的《李烈钧将军自述》说道:“夜嘱秘书长钟动先拟讨叛誓师文(附件一),数袁二十罪状。(中略)虑事或中变,乃急以檄稿密寄香港李根源,根源当夜送各报馆登载,一时传播全国”【注;载于云南民革1985年编《护国历史资料选辑》第172页】。此文反映了两个问题:一是护国运动爆发时云南的几份通电,李烈钧都不得列名,只好向省外报刊投稿。二是秘书长钟动写的讨叛誓师文是列举袁世凯二十条罪状。

  护国第二军秘书长钟动,是个才华横溢的军官,他写的《讨叛誓师文》内容如何,笔者没有条件去查阅香港的相关报纸,却看到《护国军纪事》第一期记载了护国运动爆发时李烈钧就拍发《致各省将军镇守使各报馆等电》:

  致各省将军镇守使各报馆等电

  (一九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各省将军、各师旅长、巡按使、护军使、镇守使、副都统、各机关、各报馆、全国诸父老昆弟公鉴:民国不幸,皇帝复现,一人肆毒,五族痛心,国本摇动,民怨沸腾。都督唐公代表众意,集合群英,树义旗于滇南,作共和之保障,三军欢呼,四方风动。各省军民,当同伸义愤,共起吊民伐罪之师,必收激浊扬清之效,从此遐迩无间,军民同仇,扫荡逆氛,伸张民气,飘摇国基,实奠于此,烈钧此次归来,得与义举,皆请贤达所赐,抛驱戎马,先布腹心。李烈钧叩。

  据《护国军纪事》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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