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人凤在选举总统时投了黄兴一票吗?(2)

辛亥革命网 2017-07-27 14:27 来源:《邵阳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 作者:邓江祁 查看:

长期以来,在谭人凤的研究中,学界几乎一致认为,在1911年12月29日举行的临时大总统选举中,谭人凤投了黄兴一票。但经笔者查考,此说与史实并不相符。

  12月12日 (阴历十一月二十二日)下午4时,湖北军政府在军需科(教育总会旧地)开续举代表大会,推杨玉如为临时议会主席,李春萱、张南溪为收发票员,刘仲文、孙武为会场监视,连黎元洪也亲自莅临会场。最后,经参会人员正式投票,谭人凤得65票,名列第一,被选为湖北省赴沪代表。对于这一过程,谭人凤也是十分清楚的,他曾说:“黎(元洪)乃于二十一日(12月11日)返武昌,而以余备作使署(武昌防御使)之东路中学堂为都督府。越二日(12月13日),遣人赍公文一角,银元百枚来洪山曰:‘请先生为议和代表。’余返诘黎曰:‘朝令夕更,是何用意?南北议和,都督有全权,胡不去?’时在座之人代答曰:‘都督有守土之责,议和大事,先生与各省熟识,故请往。’……是夜士绅来盐道署挽留,余以大局已定慰之。次早遂行,时十月二十四日(12月14日)也。”由此可见,谭人凤说自己此次东行的身份为湖北省都督府所派代表是符合史实的。

  不仅如此,1911年12月31日,《申报》以《选举大总统会纪事》为题、《时事新报》以《南京选举大总统纪略》为题分别刊登了孙中山以16票当选临时大总统的消息后,也分别刊登了当时参会各省代表的名单,尽管两份名单在各省代表的排序上并不相同,但其中湖北代表均为胡瑛、谭人凤、王正庭、马伯援、杨时杰、居正;湖南代表均为邹代藩、廖名缙、宋教仁(欧阳振声代表)、张通典。这就说明,前述居正、刘星楠、张国淦等人的有关回忆或记述均为不确。

  以上史实充分说明,在南京参加选举总统会议之时,谭人凤并非湖南都督府所派代表,而是湖北都督府所派代表。所以,长期以来,关于谭人凤以湖南代表身份参加选举总统会议的说法都是不符合史实的。

  还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当时时局变化很快,加之一些代表的自身的原因,不少省份所派参会代表常有变动的情况。如武汉代表会议时期的湖北代表孙发绪,到南京会议时不见踪影,而武汉和上海会议均不见踪影的马伯援、杨时杰却受命参加了南京会议。又如,马君武在武汉会议期间为上海都督府所派代表,但到南京会议时却成为广西省代表,而武汉会议时的广西代表张其锽到南京会议时却不见了踪影。再如,福建代表原为林长民、潘祖彝,但由上海赴南京时,发生林长民遇刺事件,因此,南京代表会议时期福建代表只有潘祖彝一人。所以,当时黎元洪续派谭人凤作为湖北代表参会也是很正常的。

  第二,谭人凤并非于选举会举行的当日参会。如前所引,居正和章天觉在回忆中均说,谭人凤是在选举会的当天“自湖北赶入会场,精神百倍,登台报告武昌防守经过,众鼓掌欢迎”。但经笔者查考,无论是刘星楠的《日志》,还是吴景濂的《纪事》均明确记载,谭人凤是在选举会的前3天即12月26日就到会了,并被代表会议推举与北伐军总司令徐绍桢共同商议作战计划。而且,当天选举会的程序和上述两文对会议的记录中也均无谭人凤向代表们报告武昌防守经过的记载。此外,选举会也并非如居正所说于“午后一时”举行,刘星楠的《日志》和吴景濂的《纪事》的记载以及《申报》《时事新报》的相关报道均明确地说,选举会是12月29日上午九时召开的。由此可见,后来被历史研究者们广为引用的居正关于选举会情形的回忆,实际上都是不符合史实的。

  第三,黄兴当时并不在会场上。如前所述,章天觉在《回忆辛亥》一文中有谭人凤“经黄兴劝止”,“改变来意”之说。后来一些学者也不假思索,认为谭人凤投票之前“经黄兴劝止”,“改变来意”,结果投了黄兴一票。但是,不争的历史事实是,虽然据居正回忆,黄兴曾于27日晚乘专车抵南京,并赴代表会,向各省代表提议改用阳历、改为中华民国纪元和政府组织取总统制等三事,获全体赞成,但在选举总统的当天,他并未与会。[18](P253)关于这一点,无论是刘星楠所编《日志》,还是吴景濂所编《纪事》以及当时各报纸的报道均未提及。而况,黄兴作为候选人之一,在另两位候选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也不便单独出席选举会,借以避嫌。另据当时报纸报道,南京选举会的当日下午,黄兴出现在同盟会本部欢迎孙中山的大会上,并发表演说。对此,12月30日的上海《民立报》有如下报道:“昨日午后三时起,由中国同盟会本部发起。在黄浦滩汇中旅馆,开欢迎孙中山先生大会。是日二点钟后,该会各界名士及本部职员陆续到场。四点半,孙先生到,即入演说堂,先由本部职员述开会词及欢迎词毕,孙中山起立演说,……演说毕,先生以有要务,遂即归。次由本部职员提议会务毕,胡君汉民演说……演说毕,亦以事先归。六点钟入食堂,坐方定,黄君克强至,旋由钮君永建报告是日和议情形。宴阑,黄君克强起,谓据目下和议情形观之,满洲运命已将告终,然战备不可少忽,以备进攻;况建设事业尤极繁难,愿我会员共勉之。要之,今日尚非欢乐之时,他日民军占据黄龙,再当与诸君痛饮耳。……适胡君经武自南京归。报告选举情形,众益欢慰。最后由黄君克强发声,三呼‘中华民国万岁!’及散会时已八点半矣。”这就进一步说明了黄兴29日那天不仅不在选举现场,而且还是当日晚上八点之时才知道选举结果的。所以,既然黄兴没有参加当天的选举会议,当然就不可能“劝止”谭人凤“改变来意(投黎元洪的票)”了。 

  第四,谭人凤并不主张选黄兴当总统。无庸讳言,谭人凤当时是不赞成选举孙中山的。他曾说:“各省代表之在南京者,亟亟临时政府之组织,又拟以临时总统推克强。时马君武为中山运动甚力。克强知中山之将至也,亦意存推让。惟余则极力反对之。盖因黎既冒首义功,自应俾其过渡,而后可移湖北地位于党人,加以中山不悉国内情形,临时政府初起事艰,决难任胜,不如以全权大使历聘列强,备为异日正式选任。”这说明,在投票之前,谭人凤不仅不赞成选孙中山,也知道黄兴在此之前并不愿当大元帅,而且还知道“克强知中山之将至也,亦意存推让(孙中山)”,因而主张推黎元洪为临时大总统,以后再正式过渡到孙中山。既然他知道黄兴不愿当总统,也就不大可能硬推黄兴当总统。所以,谭人凤也就不可能在选举大总统之时投黄兴的票。

  第五,谭人凤并不可能自行投票。众所周知,关于临时政府总统的选举办法,早在1911年12月3日就在武汉代表会议通过的《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明确规定:“临时大总统由各省都督府代表选举之,以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代表投票权每省以一票为限。”因此,当时选举会议规定的投票规则是每省一票,而不是每人一票。所以,当时各省对这次选举高度重视,有的省甚至进行遥控指挥。如广东省议会在会前就致电江苏都督程德全,请其转告与会的广东代表邱沧海届时投孙中山的票。参会的各省代表对此更是非常慎重,“互商良久,始各填写投入箱中”。既然这样,谭人凤就不可能以自己的想法自行去投票,因为他还要与居正等其他五个湖北省代表共同商量,取得一致的意见后,才能根据大家的意见写票和投票。了解上述投票规则之后,我们也就知道,谭人凤不可能以个人的名义或个人的意愿投票,即便谭人凤真的在会上投了黄兴一票,也不能说是谭人凤所投,而只能说是湖北代表团所投的。所以,长期以来,关于谭人凤在南京选举临时总统时投了黄兴一票的说法本身就是违反历史事实的。

  三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得出以下结论:在1911年12月29日的临时大总统选举之时,谭人凤并不是湖南省代表,而是湖北省代表之一,他并没有、也不可能投黄兴的票,而是最后遵从了湖北代表团其他代表的意见,赞成选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既然黄兴的那一票不为谭人凤所投,那又是谁投的呢?关于这个问题,其实当时的报纸上就有所披露。其中消息灵通的英文报纸《大陆报》和《字林西报》均说,黄兴所得之票系浙江代表所投。章天觉在《回忆辛亥》一文中不仅也肯定了黄兴的那一票为浙江代表所投,而且还指出了其中的原因。他说:“闻浙江不投孙文同意票,即黄兴所得之一票是也。黄本隶光复会,而浙江之不投孙而投黄,盖对此次武昌首义之功,不属于同盟会已昭然若揭,后光复与同盟分裂日甚基此先兆矣。”虽然章天觉所分析的浙江代表投黄兴票的原因未必正确,但他所说的浙江代表投了黄兴一票之事却并非空穴来风。这也说明,浙江代表投的黄兴那一票,在当时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原载:《邵阳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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