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期间的东三省政局研究(3)
辛亥革命网 2011-03-24 00:00 来源:长春师范学院学报 作者:冯建勇 查看:
当赵尔巽等旧官僚在东三省“独立”的路上越走越远的时候,列强并没有给予其支持。英籍海关税司穆厚敦向他指出:“满洲要宣布独立的谣言如果变成事实,必然会给满洲带来莫大的灾难。”美国总领事斯特莱斯也竭力使总督相信:“满洲与中国本部分离,即使是局部的、暂时的,也等于自杀”。与此同时,立宪派中的上层阶级一部分人眼见大势已去,遂对旧官僚势力提出质疑,力劝其认清形势,接受共和制度,以维护既得利益,吉林政事司韩围政、奉天交涉司许鼎麟是为其代表。其间,革命党人的北伐运动也在东三省境内如火如荼地开展。基于内外两方面的压力。赵尔巽最终不得不放弃“保皇独立”,承认共和。
三、“新秩序”的构建
1912年3月16日,赵尔巽等宣布接受共和制度,承认袁世凯政府。随后,东三省地方当局开始按照本阶级意愿构建东北边疆“新秩序”。
辛亥革命后的东北,前清总督和巡抚摇身一变,成为中华民国东三省都督。原来的巡防统领亦成了民国政府的师长。尽管近代行政体制在东北得以确立,但用人行事仍然是原来的官绅主导着,所谓的“新秩序”只能算是一个空壳,东北人民仍然处在旧官僚的统治之下。不久,人们发现,他们又陷入了另一个深渊——奉系军阀统治的逐渐确立,更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和苦难。
东三省都督府成立不久,于1912年3月19日,赵尔巽联合陈昭常、宋小濂拟定并颁发解散革命党人办法札文。札文以维持大局、和平解散为幌子,提出解散办法三条:一、实系由内省军政府委任而来者,限示谕后二日来辕报名,呈验委任状等凭证,酌给川资,俾得各回原籍,自安生业;二、本省政绅各界中人,凡系在差人员,应即安分当差,尽心厥职;其在本地绅士,应谊切桑梓,力谋公安;三、倘有并非内省军政府委任而冒充党人,希图侥幸者,此等举动实属土匪性质,按土匪例尽法惩治。通过上述办法,东北地方当局将党人势力尽数瓦解,遣归故里。除了对革命党人势力加以打击外,东三省地方当局还加强对勤王、宗社各党的防范和打击力度。
综观辛亥革命期间东三省社会各派别的活动,与其说是各派系之间的角逐。毋宁说是封建势力为“保皇独立”展开的一系列对内、对外措施,而引起的东三省内部各派系之间的反应和变动。这一时期各派角逐最突出的特点是,封建势力要求“保皇独立”,并围绕这一主题各派展开角逐:立宪派的大部分成员仍然对赵尔巽充满期待,革命派则用北伐运动对之给予回应。当然,封建旧官僚的“独立”要与第一阶段的革命派所要求的“独立”区分开来:革命党人要求的是东三省摆脱清王朝的统治:而封建旧官僚所执之“独立”,是要求东三省脱离中国本部,成为一个由前清遗老掌控的“独立王朝”。此间初期,封建旧官僚仍然是东三省社会政局的主导力量,立宪派的大部分和宗社党依附于它,谋求“独立”,革命派则主要徘徊在外围,从外到内展开北伐运动,试图对东三省政局施加影响。随着形势的发展,立宪派的上层分子开始与封建旧官僚疏离,并利用社会舆论对旧官僚施压,迫其接受共和制度。革命党人则满足于东三省“改旗”,除极少数坚持斗争外,多数“从革命转向妥协…成了大小的官僚、政客,或者悲观失望,回家隐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