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分期命名标准刍议(2)
辛亥革命网 2011-04-24 00:00 来源:文史哲 ·2006 年第 4 期 作者:冯天瑜 查看:
(二)近代名学复兴
自汉儒冷落先秦名家以来,在“经验理性” 轨道上运行的中国学术主流,往往把对名相的追索、探究,视作“无用之辨”,讥为 “屠龙之术” 。这种蔑视名辨的文化氛围,养成以思维模糊性为高明的传统观念,关键词内涵游移、外延随意伸缩,并不被认作是讨论问题时在偷换概念,反而美其名曰“纵横八极” 、“游刃有余” 。这种诗化的、不太注重形式逻辑的思维方式,大概是妨碍中国文化近代转型的原因之一。
晚清墨学复兴,“墨辨”被重新申发,是近人救正上述偏弊的一种努力。而严复、章士钊等译介西方逻辑学,则是救正上述偏弊的又一种努力。严复1902 年将英人穆勒的《逻辑体系》翻译成《穆勒名学》(原作6卷,严译全书之半),重点介绍归纳法,并取用先秦名家的核心术语 “名” 题写书名,把西方逻辑学意译为“名学”,颇能传神。严复称名学为 “一切法之法,一切学之学” [8 ] ( P2 3)。章士钊在《逻辑要指》中力倡“逻辑” 一名,说此学启发神智。这种对名学的倡导,意在提升国人对名辨之学的认识水平。
与严复、章士钊意向相似,刘师培有感于“中邦名学,历久失传,亦可慨矣” [9 ] ( P219),特重申先秦的正名之道,从孔子“首倡正名” 讲到荀子 “有循乎旧名,有造乎新名” 。又博引 《左传》 的 “名以制义”,《庄子 ·逍遥游》 的 “名者,实之宾也”,《尹文子 · 大道上》 的 “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验名”。刘氏还注意到 “近世泰西巨儒倡明名学”,介绍其归纳派和演绎派,又以荀子思想与之比较,认为“演绎者,即荀子所谓大别也” [9 ] ( P218)。刘氏发现西学重视 “界说” (下定义),特别指出:“西儒以界说为解析名义之词,所以标一名所涵之义也。”刘氏主张在解字析词的小学的基础上,吸纳西方名学,他说:“若小学不明,骤治西儒之名学,吾未见其可也。” [9 ] ( P219)刘师培试图会通中西名学,以提高中国人名相之辨的水平。其论虽流传不广,却指出了中国学术补偏救弊的一条正道。
今日我们重温严复、章士钊、刘师培肯认名辨之学,重视 “解析名义” 的言论,有助于提高对于命名重要性的认识。具体到历史分期问题,严、章、刘之论也颇具启发意义。
中国历史分期的论争,断断续续已进行了大半个世纪,但始终聚讼未决,其故何在?撇开政治性原因不论,之所以在历史分期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乃由于未能将核心术语(如“封建” )的“名义” 解析清楚,各家各派都有自己的“封建观”,甚至一家、一人也有变幻无常的“封建观”。这样的历史分期论战,名为辩论,实为自说自话。诚如王亚南先生 1931 年在《封建制度论》中所说:“中国竟有许多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在采取这种方法,所以论来论去,总没有抓往要领。”[10 ] ( P35)
二、试拟历史分期命名四标准
自1929 年中国社会史论战开始以来的近80 年间,中国史分期讨论时起时伏,却不绝如缕,各种辩议层出不穷,各家各派使用的分期名目,歧义极大,成了“任意梳妆打扮的小姑娘” 。这个中因由,在于前文论及的忽视名辨的偏弊,在于将“名词之争” 视作 “无意义” 的认识惯性。鉴于此种情形,在讨论历史分期之先,有必要预为确定历史分期的命名标准。如果学界能在命名标准上取得共识,历史分期的探讨可能会顺畅一些,而不至于像王亚南所说的,“论来论去,总没有抓住要领” 。
(一)历史分期命名标准
关于历史分期诸阶段的命名,笔者试拟如下几条标准。
其一,命名须准确反映该时段社会形态的实际,概括该时段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本质属性,此谓之“制名以指实” ;
其二,若借用旧名,必有引申,以达成与旧名的间隔,如此方能形成区别于旧名的新术语。然而,新术语的引申义与旧名本义虽然发生跳跃,但又必须遵循旧名本义指示的方向,全然背离本义即为不通之名,此谓之“循旧以造新”,“新义” 对“旧义” 既别有创获,又保持内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