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时的以法建政和依法行政(3)

辛亥革命网 2012-05-28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袁刚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辛亥革命创立民国,建政伊始无论是地方还是中央,南京临时政府或北京临时政府,着着都遵循法治原则,机构编制都要先立法然后依法行政,

  蒋维乔草拟的《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即作为教育部的第一个文件颁发,通令前各学堂均改称学校,监督、堂长一律通称校长;初等小学可以男女同校;禁用清朝教科书,编写新教材等。教育部人员虽少却工作效率极高,《临时政府公报》未见公布教育部官职令,但教育部的通令文告却不少。蔡元培对全国教育有总体规划,2月12日《临时政府公报》第13号上,刊布了《教育部总长蔡元培对于新教育之意见》,准备召集高等教育会议。2月初教育部还发布征集国歌的通告,后在所征作品中选取了沈恩孚的《国歌拟稿》,刊布在《临时政府公报》第22号,其词曰:“亚东开发中华早,揖美追欧,旧邦新造,飘扬五色旗,民国荣光,锦绣河山普照。我同胞,鼓舞文明,世界和平永保”。

  3月6日《临时政府公报》第30号上,刊载了《教育部收买古籍广告》,拟筹设中央图书馆,凡愿出售古籍者者,可持样本至南京碑亭巷教育部。又发布《教育部发行文教简章及体例》10条,准备编辑出版《文教》杂志,以崇弘学术,周洽文化。3月8日《临时政府公报》第32号刊《教育部通告各省速令高等专门学校开学电文》,19日第42号刊《大总统令教育部通告各省将己设之优秀初级师范一并开学文》,对举义以来各地“黉舍变为兵营,学子编入卒伍”,造成青少年失学的状况采取补救措施,以大总统名义通令各省,小学一律不得停闭,“速筹开办,是为至要”。

  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在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内,以其少得不能再少的人手,在3间极简陋的办公室中制订了很多教育新法规和通告,刊载在《临时政府公报》上,意在革新教育,督导全国,产生了相当的影响,其工作效率惊人。由于部务繁巨且专业性强,3月份蔡元培邀请到在家乡绍兴从教多年的鲁迅先生,出任教育部部员。此时南北和议已成,临时政府4月份由南京迁到北京,蔡元培仍任教育部总长,鲁迅随蔡元培到北京后,则在教育部一干就是12年。1912年8月21日,新任临时大总统袁世凯签发了任命周树人(鲁迅)等为教育部佥事的文书,22日教育部就签发了任命文件,说明那时机关的办公效率仍很高。没过几天,鲁迅又被任命为负责文化艺术的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

  四、废弃法治造成政府腐败政治动乱

  临时政府由南京迁北京是一个重大事变,临时大总统也由孙中山换成了袁世凯,但并不能由此断定辛亥革命开创的民主法治精神就马上中断。孙在下台前于3月8日颁布了由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并要求新任总统宣誓遵守,而袁也同意了,后袁世凯口口声声称“办事以临时约法为根据”,民国法制建设民主建政在1912至1913年短暂时期尚有持续发展。

  随政府北迁的鲁迅是幸运的,因革命而由偏僻小城入京成为政府高级公务员。而有相当多求职求官者却没有那么幸运,据当时的北洋大员颜惠庆述说,当临时政府由南京迁北京之初,“所有的部门都重新命名、改组并使其现代化。一大批(清朝)原来的官员被留用,特别是在外交部。因为这些被留用的外交人员,不仅谙熟自己的职责、业务,而且深悉中国与列强间很多悬而未决的外交问题的来龙去脉”。“几乎所有的新任次长都比较年轻,而且大都曾留学欧美”。这些举措应该说还是合理且很得力的。政府改组迅速完成,“当南京政府的人员抵京后,留给他们的位置已经不多了,这自然使他们很不满意”。《东方杂志》主编杜亚泉说:“民国成立,凡挂名革籍或稍有关系者,无不徼天功而获厚报”。而第一任内阁总理唐绍仪在南京接收临时政府时,曾发过一批委任状,面允安置的也很多,然待北返后,筵席已满,于是不敢见南来客,闭门谢客,自己也成风前烛瓦上霜。

  中国腐朽的“官本位”人治传统虽经辛亥革命一阵扫荡,民主选举依法行政清风刮过一阵,却远没有斩除其病毒根瘤。革命后人们仍把混迹官场当作人生最优职业,把当官看作发财第一门径。1913年初梁启超写给康有为的一封信中提到北京官场:“两月以来在西河沿一带旅馆运动官缺者7万余人。其人或在前清久任实缺,或在大学优等毕业,政府何法对付,惟有谢绝耳”。辛亥革命时成立的南京政府的编制立法,阻断了很多人的当官之梦,但迁到北京后,能否坚持依法行政,就成了对新生共和政权的严峻考验。

  南京临时参议院在短短两三个月中议订了29件法规,其中政府官制行政法规就有19件,这集中体现了政府依法行政的法治精神。但由于时间仓促,所议法规尚不完善。3月底新任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按《临时约法》组织新政府,临时参议院通过了唐绍仪内阁各部总长人选,而新政府组建亟待法规有所遵循,临时参议院加紧了各部官制法规的审议,在迁北京前的4月6日还审议通过了《海军部官制》24条,4月10日颁布《参议院法》。迁到北京后对各种法案继续加以修订完善,并进一步议定了许多新的法规,对政府各部人员编制虽有增加,但仍卡得很死,行政法规仍然在政府公报上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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