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立宪改革的再审视
辛亥革命网 2012-04-11 00:00 来源:团结报 作者:李金河 查看:
中国有句成语叫盖棺论定,其实,盖棺有时难以论定。“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苏轼的这首《题西林壁》道出了个中原委。盖因论者尚未摆脱时空环境的影响,难以客观冷静的进行分析判断。那么,时隔100年后,我们重新审视清末的那场预备立宪的政改,应该能够摆脱时空的影响,做一些理性客观的探讨了。
自18世纪下半叶开始,清王朝已经走上衰败的道路。在晚清国势江河日下之际,西方英法美等国的资本主义却在迅猛发展。但是,传统落后的制度和观念陈陈相因,清政府的决策者始终不肯面对却又无法回避这样的问题,即:要不要改革,从何入手以及怎么改革。
魏源是中国近代史上明确提出向西方学习的第一人,主张 “师夷长技以制夷”。一些汉族官僚为代表的地方实力派自发开展了“洋务运动”, 试图通过“自强”“求富”为手段,维持专制政权。甲午战争的惨败标志着洋务运动的破产,中国向西方的学习开始由器物转向了制度层面。1898年以康有为为首的改良主义者通过光绪皇帝实行变法,提倡科学文化,改革政治、教育制度,发展农、工、商业等,但即使这样的改良仍遭到以慈禧为首的守旧派的镇压。
《辛丑条约》签订后,为了缓解社会危机,慈禧太后高调宣布新政改革。其内容也不过是“废科举”、“编练新军”、“振兴商务,奖励实业”和“改革官制,整顿吏治”,涉及政治方面的仅仅是政府机构和机构职能的调整而已。仍旧奉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之原则,未对政治体制进行根本性变革。
1894年,兴中会成立后,孙中山领导的革命活动迅速发展起来。为消弭革命派的活动,立宪改革似乎成了清政府维持统治合法性的唯一办法。1905年的日俄战争,日本以君主立宪小国战胜俄国那样一个专制大国,给清廷上下以很大震动,认为日本以立宪而胜,俄国以专制而败,“非小国能战胜于大国,实立宪能战胜于专制”。立宪改革,呼声遍朝野。
在各方的强大压力下,清政府才极不情愿的走上了宪政改革之路。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归国后,向清朝政府复命,认为立宪“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的三大好处。并且还指出:“立宪利于君,利于民,不利于官”。由此可见,清政府立宪的出发点就是巩固皇权,使“皇位永固”。晚清的立宪改革,从一开始就不愿意真正实现君主立宪,统治集团一切的改革政策和程序都是围绕着如何牢牢掌控专制权力。
“筹备既未完全,国民知识程度又未划一。”1910年1月,清政府以此为由拒绝立宪请愿团“速开国会”请求,强行镇压了立宪派的几次请愿行动。速开国会的要求没有实现,而不久亮相的“皇族内阁”更让立宪派彻底失望。这表明清政府只是借“立宪”之名集权皇族,消弭革命。这也印证了革命党人反清排满、实现“五族共和”革命主张的正确性。所以武昌起义爆发后,革命派与立宪派迅速实现了殊途同归,15个省以咨议局为中心纷纷宣布独立。在分崩离析中,沿袭上千年的专制帝制在中国轰然倒塌。
民主共和是20世纪政治变革的核心目标,只有认清世界潮流,顺应世界大势,主导中国的政治发展才是政权巩固和社会稳定的保证。历史之镜鉴,值得反思。
(作者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 李金河)